共青团安阳师院委员会文件
安师青„2012‟5号
关于评选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的
通知
各团总支:
为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为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立志成才的优秀大学生,进而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群星璀璨青春典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将成立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3 -
学习之星(31,32,33,34,35)、科技之星(41,42,43,44,45)、艺术之星(51,52,53,54,55)、体育之星(61,62,63,64,65)、实践之星(71,72,73,74,75)、文明之星(81,82,83,84,85)、创业之星(91,92,93,94,95)、志愿之星(101,102,103,104,105)顺序编辑。例如:编辑短信TP 11发送至10657006055868,即为“自强之星”1号选手投票。
(3)对于同一类“校园之星”,每人每种投票方式限投3票且要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多于或少于3票均视为无效票。
5.教师评审团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6.10名“校园之星”的最终产生:网络与短信评选占最终结果的70%,教师评审团评选占最终结果的30%。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时间待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推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实施,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从而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审团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校学生会、各学生分会要利用电子屏、展板、网站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到评选活动中来。
共青团安阳师院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
- 4 -
附件:
安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安阳师范学院团委办公室2011年3月6日印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