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员安全须知
1.行车中必须看好车门,及时制止乘客的不安全行为;
2.行车中当车辆倒车、转向或遇有危险地段,要主动协助驾驶员倒车、掉头,及时提醒驾驶员
3.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品和毒害品上车
(2016年1月5日7时许,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起火。嫌犯因债务纠纷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宁夏银川公交纵火案致17人遇难32人受伤,嫌疑人携带两桶汽油登上公交车,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后,从驾驶员位置车窗跳出,逃离现场。2016年12月23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5”放火案罪犯马永平依法执行死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补偿标准和办法,由银川市公交公司给予每位遇难者一次性补偿75万元
反思:公交车驾乘人员应当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品的,应当予以教育、劝阻,拒绝其乘车;对拒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严防‘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如果驾乘人员履行了自己责任,这件事可能就不会发生)
驾驶员安全安全须知
1.做好出车前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油、水、气,轮胎,方向、刹车、油门,灯光,随车所需装置、工具、灭火器具等)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2016年4月2日凌晨零时43分,二广高速肇庆辖区北江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碰撞前方白色小客车,致使后者前冲与另一小客车相撞。碰撞后,大客车失控与前方大货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大客车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一天,在涉事大客车出发前就发现车辆刹车存在隐患,但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维修依然决定出车。行至事故路段,采取刹车减速时,发现刹车失效后,没有采取减速避险措施,反而为避免与同车道上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连续变换车道,最终酿成惨剧,大客车司机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行车过程中要做到,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饮酒,不长时间接打电话、不抽烟、不与他人闲谈,
3.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强行超车。在复杂路段应严格遵守“减速、鸣笛、靠右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规定。 (2016年05月07日05时43分许,豫BKM777号大型客车在开封市禹王台区内,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大客车超速行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夜间行车应正确使用灯光信号,降低车速,会车、超车、调头必须在确保安全下进行,雾天冰雪天严禁超车,遇大雾,视线不清,道路不明时,降低车速,避免紧急刹车,防止车辆侧滑和行人其他车辆突然横穿。
5.车辆进站或途中上下旅客,车未停稳不准开门,防止乘客受伤。仪表台上禁放杂物,且驾驶人周围禁放任何行李、物品,以免影响驾驶人安全操作。
6.车辆收车后检查车辆状况,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检查完后关闭车辆电源,拉紧手刹,关好车门,做好待班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