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知识问答
1、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390元/月。
2、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凡具有柳州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均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怎样才符合低保救济标准?
答: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均可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经批准后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4、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是怎样核定的?
答: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实际共同生活成员的核定,具体是指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或虽不在一起但实际共同生活的成员。
5、家庭收入是指什么?
答: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实物收入、他人赠与及有价证劵收入的总和。
6、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所从事相对非固定的工作,而难以计算收入的,怎么进行收入认定?
答:比照辖区内同行业月平均工资收入或按不低于我市当年颁布的市、县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档标准计算。
7、如果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怎么核定其收入?
答: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8、如果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怎么核定其收入?
答:按实际收入证明计算。
9、同一家庭中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人员的,其家庭人均收入怎么计算?
答:按两类人员的总收入计算,低于低保标准的,给予城市居民一方的成员低保救济。
10、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在哪里申请低保?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11、家庭成员中男性年龄18-50周岁、女性年龄18-4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且不从事劳动就业的(在校生除外),一般情况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时间累计不超过多少个月?
答:不超过18个月。
12、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领取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件或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四)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有失业人员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半年)证明或病历;
(五)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
(六)离异家庭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七)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