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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4: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要求

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1、参加“国培”培训合格的教师记4学分

参加“班主任”培训合格的教师记4学分

2、参加夏竞文菜单培训“课堂教学观察” “审视我们的课堂”2分(以学习登记为准)

3、在“有效教学”活动中,上课的教师有教学设计、有课后反思,每学期1节。(记2学分)

4、教师专业考试每学年1次。(成绩合格记1学分,以试卷为准)

5、论文要求写明题目,发表或交流时间,校内交流每学期1篇(记2个学分)

6、观摩课标明课题及节数。如听多节课,可写《*******》等*节课。校内观摩每节0.1学分,区观摩每节0.2学分,省里组织的每节课0.3学分,最高可记2学分。

7、公开课、接待课每节记1学分。每节课标出课题及注明上课时间。

8、函授每年记5学分。(复印报名注册证件和毕业证);

9、参加海口市校长高级研修班的校长,记10个基地学分。

10、参加德育、教研、教导主任、教研员培训的教师,记3个基地学分。

11、参加学分管理培训班的领导和学分管理人员,记2个基地学分。

12、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记3个基地学分。

20页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冷水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学分表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通知

海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将实行学分登记

关于做好验证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要求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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