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头中学关于选聘中层干部的
实施方案
根据《夹江县教育局关于学校中层干部聘任的实施方案》(夹教发【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能者上,庸者让,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择优聘任原则,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责权统一原则。选聘出的中层部一经聘用后按相关规定承担学校相应的管理责任并行使相应的管理权限。
3.坚持目标管理的原则。凡被聘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均与学校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三、选聘方式
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学校的中层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方式选聘。
四、任职条件
参与竞聘的人员必须是华头中学正式教师,且任职条件符合下列要求:
1.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年龄:
现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0岁(以2009年9月1日前为准,下同),女不超过47岁;
新聘中层干部正职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43岁,女不超过40岁;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的教育教学经验;
7.符合相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选聘。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华头中学中层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刚军
副组长:彭天好
成员:、马仁军、罗永军、郑丹、夏位平
六、选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2009年8月15日前),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夹江县教育局关于学校中层干部聘任的实施方案》(夹教发【2009】21号)和本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让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和理解选聘工作的目的意义、选聘方式、任职条件等,并积极参与选聘工作。
(二) 公开竞聘
1.公布竞聘职数(2009年8月14日)
2.公开报名(2009年8月15日)
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我校中层设置职数及中层干部任职条件,采用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到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名(截止8月16日下午18时),报名时提供本
1人最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并上报拟聘的职位。
3.资格审查(2009年8月16日)
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上报审查,学校将中层干部选聘方案和后备人选上报教育局审查,确定候选人,公布并通知候选人作好竞职前的准备工作。
5.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2009年8月19日)
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候选人向全体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讲(主要包括:个人简介、工作实绩、任期目标及工作措施等内容)。由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票数。候选人得票数达到到会人数一半及以上的,得票高的两人取得聘任考察资格。若得票均未取得半数及以上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选定。
学校教职工大会实到会人数应达到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以上。 6.审批聘任
选出的中层干部人选,结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意见,公示期满,报县教育局任命后,由校长聘任。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任期届满,重新选聘。
七、选聘纪律要求
(一)选聘工作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徇私舞弊,严格保密。
(二)对在选聘工作中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上报后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夹江县华头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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