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制度,提高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意识及对工作的服务态度和效率, 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拟定如下:
1.辅导员助理必须要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每次到勤做好工作记录,认真填写工作值班表。
2.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时间必须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辅导员交给的工作。
3.必须按照值班表准时到勤,不得随便缺勤,若确实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4.在正常上课时间内,必须保证电话开机,以便联系。
5.定期打扫办公室的卫生,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对于无故缺勤达到该月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者将上报学生处或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
望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初等教育学院学生会勤工部
3013年3月
《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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