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0: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可靠性(以下简称可靠性)是指电力系统及设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不间断生产、输送、供应电力或实现功能要求的能力。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发供电能力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条 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和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可靠性管理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健康水平,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安全风险,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实现既定的可靠性目标。可靠性管理工作应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物资、制造、发电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网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县供电企业和工区(部室)、班站(站所)五级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由企业主管领导牵头,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营销、农电、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协调本单位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是公司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规程、制度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

(三)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

(四)组织建设公司统一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司系统内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可靠性指标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形成可靠性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六)组织开展可靠性工作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各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组织召开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可靠性管理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八)组织开展可靠性理论及专题研究,不断完善可靠性评价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

(二)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协调组织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目标。

(四)组织应用公司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单位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交相关专业及部门,督促落实相关改进措施,确保可靠性目标的完成。

(六)负责所属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以及可靠性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负责召开本单位可靠性专业会议,组织开展本单位可靠性管理的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

(七)负责所属单位可靠性专业人员的审核、培训和考评。 第九条 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规划、生技、营销、农电、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各业务管理部门应主动应用可靠性数据指标,指导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生技部门应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四)营销部门应加强用户报装接电和设备管理,了解掌握高压用户停电检修计划并及时将用户报装接电、停电检修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同时结合本单位停电计划及运行方式安排,指导用户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针对用户侧影响可靠性的问题,督导用户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农电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农网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通过公司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审核、分析农网供电可靠性数据,由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加强农网设备综合检修和停电计划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可靠性水平。

(六)基建部门应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管理,参与相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七)信息部门应加强对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为需要应用可靠性数据的业务系统提供应用集成支持。

(八)物资部门应充分运用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优选可靠性高、质量优良的设备,提高电网装备水平。

(九)调度部门应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优化电网运行方式,配合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可靠性指标预测和可靠性数据检查工作。

第十条 地市级电力企业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工区、车间、班站等)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制度与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可靠性数据信息,开展相关数据审核,执行可靠性指标计划,及时分析可靠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专责人制度。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及地(市)电力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可靠性管理专责岗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可靠性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基层单位应设置可靠性专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明确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十二条 审核制度。各单位应建立可靠性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可靠性数据审核,所有可靠性数据须经相关专业专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 分析会商制度。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可靠性指标数据分析,查找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专业进行会商、协调,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 发布制度。总部及各单位应在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的基础上,在公司内部定期发布可靠性指标数据,促进可靠性管理及其它相关专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五条 培训制度。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培训,各级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和基层可靠性专责必须通过上级单位组织的可靠性考核。

第四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 目标管理。在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指导下,结合电网及各类设备运行实际情况,确定中长期可靠性指标规划目标和年度、月度目标,并依此逐级分解和落实。可靠性目标实行刚性管理,未经上级单位批准,可靠性指标目标值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七条 数据管理。各单位应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开展本单位可靠性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应根据可靠性评价规程规定,做好可靠性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可靠性运行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统计。

(二)建立和完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定对可靠性信息使用人员进行权限和密码管理,及时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各级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可靠性数据信息。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干预。各单位需要更正可靠性数据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同意。

(四)定期开展可靠性数据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可靠性数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7 第十八条 过程控制与监督。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可靠性指标过程管控和监督机制,对过程中可能影响可靠性指标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确保可靠性目标的实现。

(一)建立可靠性指标预控工作机制,凡可能对可靠性指标产生影响的工作均应进行预先分析和控制。

(二)建立现场工作跟踪分析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现场工作情况,调整可靠性指标预控措施,提升可靠性指标预测、预控准确性。

第十九条 指标分析与应用。各单位应深入开展可靠性数据诊断分析与应用,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工作改进。

(一)定期开展年度、月度可靠性数据诊断分析,总结评价可靠性指标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电网和设施运行状况,找出影响指标的主要因素,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二)各单位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充分应用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可靠性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一)加强可靠性数据录入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做好可靠性专业新任职人员的岗前培训,经上级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二)加强可靠性专业交流和培训,通过竞赛调考等活动提高可靠性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强可靠性专业理论研究,探索提高可靠性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建立可靠性日常管理评估机制,对可靠性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统计和考核,对可靠性专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对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表彰,对可靠性统计、分析、报送工作不力、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提出批评。对不按照本办法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给本单位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9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A 《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流程》 附录B

《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数据管理规定》 10 附录A 开始确定中长期可靠性指标规划目标和年度、月度目标结合电网及各类设备运行实际情况,确定中长期可靠性指标规划目标和年度、月度目标确定中长期可靠性指标规划目标和年度、月度目标1.内容见“办法”附录B1.数据收集、整理、填报Y数据检查、统计2.每月按规定时间通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上报数据3.流程详细内容见“地市级电力企业”对应的“数据汇总审核统计流程”4.流程详细内容见“地市级电力企业”对应的“可靠性控制监督流程”数据汇总审核统计流程5.定期开展年度、月度可靠性评价指标进行诊断分析,总结评价可靠性指标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电网和设施运行状况,找出影响指标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6.由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改进措施的落实并反馈7.流程详细内容见“地市级电力企业”对应的“数据分析应用流程”数据汇总、审核N3.数据汇总、审核、统计流程(同右)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可靠性管理中心N3.数据汇总、审核、统计流程(同右)Y数据统计N2.数据上报建立现场工作跟踪分析工作机制可靠性控制监督流程4.可靠性控制监督流程(同右)指标预测预控指标预测预控停电计划管理建立指标预控工作机制,预先分析和控制对可靠性指标产生影响的工作5.数据诊断分析7.数据分析,处理流程(同右)7.数据分析,处理流程(同右)生成分析诊断报告通过可靠性网络会商,提出改进措施6.措施落实并反馈数据信息发布汇总分析诊断报告数据分析应用流程结束

11 附录B 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数据管理规定

一、可靠性数据统计内容:

(一)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35kV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应视条件逐步纳入统计。

(二)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

(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数据。

(四)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1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40MW及以上容量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及其主要辅助设备的可靠性数据。

(五)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的详细分析报告。 其中,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指: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主要输变电设施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0小时、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大面积用户停电等事件。

二、可靠性数据收集、审核和报送。

(一)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数据由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审核和报送。

(二)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按营业范围由所在营业区的供电企业负责收集、审核和报送。

(三)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发电机组及其主要辅助设备的可靠性数据,由相应网省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收集、审核和报送。

三、可靠性数据录入要求

(一)台账信息录入

1、新投输变电设施台账、供电线路和用户信息应在设备投运后7日内通过可靠性系统完成录入。信息录入应严格按照设备铭牌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因资料移交不全等原因造成部分信息录入不全的,必须在30日内补充完善。

2、设备信息变更、退出、退出设备异地投运、报废退役等工作,必须按照设备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料进行填报,并在相关工作完成后7日内在可靠性信息系统中维护完成。

(二)停运事件信息录入

1、可靠性数据录入人员应在设备恢复送电的3日内在可靠性系统中完成停运事件的录入。

2、停运事件的状态分类、起止时间、停电设备、技术原因、责任原因以及备注说明信息必须准确填写,涉及相关专业应沟通确认。

3、所有非计划停运事件均应在备注中填写事件详细原因,其中应包括基础数据中不包含的制造厂家、施工安装单位、设计单位等基础信息。

4、如停运事件因责任原因在当月无法给出准确定性而填写为“待查”的,必须在下月数据报送前完成修改,逾期仍无准确定性的必须书面上报公司总部备案。

5、各级专责必须加强本单位数据审核,每月数据录入和审核完成后,应通过可靠性管理系统中的“上报确认”功能向上级单位进行上报确认。各网省公司对已上报总部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必须进行书面说明并报总部备案。

四、资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于每月3日12:00前(遇节假日报送时间不变)分别将本单位本月度预测指标、上月度可靠性数据通过公司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二)各单位于每月10日12:00前将本单位月度指标诊断分析报告按要求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三)各单位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可靠性指标预测报告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四)各单位每年应对全年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做出总结与安排,并形成年度专业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五)各单位于每年2月15日前将上年度指标诊断分析报告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五、编码管理

(一)跨地区管理线路代码维护:

14 国家电网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跨省、跨区域电网的线路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给出编码;省内的跨越地区(市)的线路由省电力公司按照线路编码原则自行给定编码。线路投运前一个月由负责维护的单位提出线路代码申请,各网省公司可靠性专责统一在可靠性系统进行维护。

(二)制造厂家代码维护:

66kV及以上的设备厂家编码由各网省公司在设备投运前半个月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厂家资料,统一分配编码,各网省公司在可靠性系统中进行维护。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南网)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价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