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2013年11月1日市政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区划调整的有关文件
精神,按照政府常务会议(2014)第六次会议纪要的要求,区借
用房屋,作为办公场地,特签订如下协议,
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用期限:
借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另行建设新港派出所建成日止。
二、房屋面积:
值班室、前后两栋三层平房及有关配套设施场地,房屋建筑面积约平
米,前后楼前部分空坪面积约为平米。
三、双方责任:
1、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保证乙方办公正常使用,并协调支持
办理有关手续,处理相关事宜。
2、乙方使用期间,根据自身办公空间功能需求,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
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改造,使用期间必须爱护房内设施,负责房屋维修、维
护以及日常管理。
3、在本协议期内,若乙方从事与本协议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
议,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使用权,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开福区政府
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借用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