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我校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是能够自觉自愿参与图书馆公益服务工作,不计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围绕图书馆工作目标为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校在校学生。
第三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志愿者是通过学生会动员、组织招募的各年级学生,由图书馆和学生会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二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第二条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有关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第三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志愿服务章程,认真完成任务。
第四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五条 爱岗敬业,态度谦和,耐心细致,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践行志愿者精神。
第六条 积极主动,担当负责,廉洁自律,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维护志愿者集体荣誉。
第三章
志愿者的服务内容
第一条
参与书库、阅览室的日常辅助管理,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书刊整理、分类、上架、排架、倒库等工作。
第二条
协助读者借阅书刊,查询、检索书目,推荐、查找书刊,推介、引导读者使用数据库、电子书等电子资源,解答读者咨询。
第三条
协助、参与图书馆读者调查,各种读者服务活动的策划设计、宣传筹备、知识传播、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 协助、参与阅览自习区的值班工作。 第五条
协助、参与完成图书馆的临时性工作、突击性任务。
第四章
志愿者的管理与激励
2 第一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岗位、服务满意度和评语,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第二条
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为志愿者出具志愿者服务鉴定或社会实践等证明。对于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或有其他违反志愿者服务守则行为的,将取消该志愿者的服务资格。
第五章
附则
本规定的制定、解释由图书馆负责。
XX大学图书馆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