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问答
随着高校的扩招,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为了使毕业生了解就业程序,方便办理手续,我们将在平时工作中常遇到的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以问答的形式整理出来,希望能够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毕业生报到须持的证件 问:毕业生报到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携带《报到证》(学校发)、《毕业证》(学校发)、《户口迁移证》(市内生源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已经人事部门盖章审核的可免带)。
二、毕业生报到、落户程序 问:毕业生毕业后为什么要报到?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持学校发的报到落户手续到就业或家庭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才可以跟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等手续,如果暂未找到接收单位,想把人事关系放在政府的人事部门代理也可由人事代理部门代办上述事项。 问:毕业生毕业后到哪里报到?
答:为了简化毕业生的报到手续,大连市已经把先导区及区市县接收毕业生的权力下放,在大连市内四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在高新园区就业的毕业生到高新园区劳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在开发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开发区劳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在金州区、旅顺口区、“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的毕业生到各自的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问:想在大连落户,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答:
1、凡本科及以上学历,择业期内有来我市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含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2、符合我市当年公布的《专科毕业生引进目录》要求的专科学历(引进目录可从www.daodoc.com毕业生频道上查询),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的。
3、大连地区区(市)、县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接收单位的。 问:大连市内生源,应该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
1、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先办理户口。
2、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不急于报到,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问:外地生源已派遣到大连,应该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
1、持《报到证》《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持《户口迁移证》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可落到亲戚家户口,也可落到单位集体户口,做了人事代理的也可以落到代理集体户口)。
问:目前外地生源到先导区及县市区就业学历有何要求?
答:
1、开发区、保税区、度假区、高新园区(双D港)、金州区和旅顺口区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的中专学历毕业生;
2、“北三市”(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及长海县可接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北三市”及长海县接收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户口可落在大连市内。
问:区(市)、县毕业生能否把户口留在大连?
答:市内四区以外区(市)、县生源毕业生,原则上鼓励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但在市内及先导区有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和人事关系可落在就业所在地。在大连市内四区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以落在市内,在开发区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以落在开发区,在保税区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以落在保税区,在高新园区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以落在高新园区,在双D港就业的毕业生户口落在开发区。
问: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入学时没迁户口,户口在原籍,该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内生源毕业生按照辽公治户【2004】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 问: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入学时没迁户口,户口在原籍,该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外生源,持报到落户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到大连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换取《准予迁入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毕业证》就业所在地的派出所落户。
问:如何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含办理人事代理),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区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持《推荐表》、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好的《协议书》到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审核盖章。 问:毕业生就业后如何提取个人档案? 答: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接转,不允许个人提取。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学校提取,市属以外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指导部提取,超过报到规定时间的,到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问: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毕业生报到后,凭学校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地院校的毕业生转至市委组织部,再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本市院校毕业生直接转至接收单位。人事档案在大连市人才服务服务中心托管人员的组织关系应转至本人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本人居住地街道党组织,如暂时不具备以上条件,其党组织关系可临时转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代理人员党委,待条件具备后再转出。
三、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问:在择业期内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想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凡在择业期内的国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不含“北三市”及长海县),有志在大连就业创业的都可以在大连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问: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答:毕业前,持学校发的《推荐表》、《协议书》到市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再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审核后将盖章的《协议书》返给学校。毕业后,持学校发的《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协议书》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问:已被派遣到外地的应届毕业生,如何在大连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答:持原《报到证》、《毕业证》、与大连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网上下载的《就业协议表》,到市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门签代理协议后,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审核,回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具体程序参阅改派程序)。
四、人事代理手续
问:应届毕业生想把人事关系和档案放到人才中心做人事代理,应如何办理?
答:凡符合人事代理条件的毕业生(区市县生源毕业生除外),持学校发的《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到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门盖章,然后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审核后,返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再持报到所需证件按报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问:区市县生源毕业生能否在市内直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答:按照大连市政府文件的规定,金州区、旅顺口区、“北三市”及长海县生源的毕业生在大连市内找到接收单位的,可在市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未找到接收单位的,不可以直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毕业生改派程序
问:毕业的时候,报到证是派往外地单位的,现在在大连找到了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在择业期内符合进连条件想改派到大连的毕业生原单位同意改派后,持原《报到证》、《毕业证》及与大连接受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接收手续,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签订了就业协议但还没报到,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派到大连但还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在择业期内想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和原大连接受单位的退函到大连市人才中心签署改派意见,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在大连报到落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改派户口迁移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准迁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最后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在大连原来签了一家企业,但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现在又找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手续怎么办理?
答:持原单位的退函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其它报到所需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已办理了报到手续的,市内企业间调整按调转手续办理。
六、国家非统招“五大”毕业生手续的办理
问:不是国家统招生的“五大”毕业生,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答:“五大”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凡是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市内四区毕业生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
1、填写《国家不包分配非在职“五大”毕业生择业推荐表》一式两份。
2、到用人单位盖章;愿意办理人事代理的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栏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4、持盖章后的表格、户口本、毕业证到市人才中心指导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注:“五大”毕业生是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夜大、函授、职业中专等非统招教育毕业生。
七、毕业生报到截止期限 问:应届毕业生报到有期限吗?
答:为缓解就业压力,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国家教育部门对毕业生报到期限由过去的一年延长到两年:从毕业起至两年后的6月30日为应届毕业生的报到期限,即:2005年毕业生报到截止期限为2007年6月30日、2006年毕业生报到截止期限为2008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内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随时办理就业手续。 问: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国家规定的报到期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应该怎么办?
答:超过报到期限的毕业生,不再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市内生源毕业生按“国家不包分配的‘五大’毕业生”手续办理,外地及县区生源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外地生源毕业生想在大连就业、落户可按人才引进政策程序办理。
八、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 邮编:116021 联系电话:84352526 84341376
2、查询毕业生政策和档案:请登陆www.daodoc.com 毕业生频道
3、大连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解放广场乘15路车一站,换乘17路车在南石道街下车即是)
4、外地“五大”本科毕业生引进手续:请拨打电话82185725咨询 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才引进窗口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人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方面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列举出来,希望能为毕业
生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毕业生落户大连的学历要求 问:落户大连市内及高新园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
1、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外地生源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2、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并符合我市当年公布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引进目录可从大连人事编制网(www.daodoc.com)查询)。
3、大连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接收单位。
问:外地专科以下学历生源落户先导区及县市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
1、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含双D港)、金州区和旅顺口区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的中专学历毕业生;
2、“北三市”(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及长海县可接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注:“北三市”及长海县接收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户口可落在大
连市内。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问:如何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含办理人事代理),如实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区以上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到高新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盖章。
问: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答:凡在择业期内的国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不含“北三市”及长海县),有志在大连就业创业的都可以在大连市内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毕业前,持《就业协议书》到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将《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办理 问:毕业生毕业后为什么要报到?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及时到就业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统筹、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等手续;如果暂未找到接收单位,本人愿意把人事关系放在政府的人事部门代理也可。因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从办理就业手续之日算起。
问:大连市内生源,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
1、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家
庭所在地派出所先办理归户手续。
2、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不急于报到,只要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都可办理就业手续)。
问:非大连籍生源已派遣到大连,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
1、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大连市高校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问: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内生源毕业生按照辽公治户[2004]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应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
问: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外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落户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换取《准予迁入、出证明》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出证明》、《毕业证》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
四、毕业生档案的提取
问:毕业生就业后如何提取个人档案? 答: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接转,不允许个人提取。大连市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学校提取,大连市市属以外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取,超过择业期的,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五、毕业生该派程序
问:毕业时,报到证是派往外地的,现在又在大连找到了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在择业期内符合进连条件想改派到大连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改派后,持原《报到证》、《毕业证》及与大连接受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接收手续,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签订了就业协议但还没报到,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派到大连但还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在择业期内想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和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
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在大连报到落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改派户口迁移介绍信》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最后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
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在大连原来签了一家企业,但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现在又找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手续怎么办理?
答:持原单位的退函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其它报到所需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已办理了报到手续的,市内企业间调整按干部调转手续办理,不再办理该派手续。
六、国家非统招毕业生手续的办理 问:国家非统招毕业生,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答:国家非统招的“五大”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凡是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市内四区毕业生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1、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表》一式两份。
2、到用人单位盖章;办理人事代理的需由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栏盖章,无主管部门的需由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
4、持盖章后的表格、《户口本》、《毕业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注:“五大”毕业生是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函授)、成人教育(脱产或业余)等非统招培养方式的毕业生。
七、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 联系电话:84352526 84341376
2、大连市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联系电话:87922098 87532050
3、大连市高新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沙河口区七贤岭高新街5号 联系电话:84820201
4、大连市保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522房间 联系电话:87319927
5、大连市公安局落户核准
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82185569
6、大连市人事局外埠人才引进
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8218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