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
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专题调研和系统分析,积极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结合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组织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开展系统预防,涉及公共投资和公共利益的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以及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重要环节开展专项预防; 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在预防活动中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检察院有关案件查办部门; 负责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分析运用,开展职务犯罪预警、预测; 负责对检察院预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负责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管理、综合、指导和总结;
研究起草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负责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外的联系和交流; 省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负责对全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
研究、分析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
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
研究分析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
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负责对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
研究分析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
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承担省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 研究制定本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并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负责对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研究分析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 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落实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负责对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
研究、分析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
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负责对全省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