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10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目的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便于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防止由于执法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失职、渎职等现象。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加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到2010年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同比增长50%以上,其中,非事故查处案件数占80%以上。
工作目标分为执法监察工作目标和自身建设目标两部分。
1
(一)执法监察工作目标
1、建立执法监察对象档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企业的现状,逐步完成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局内设机构责任处室:综合处、危化处、矿山处)。
2、执法监察数量:市局执法监察支队全年执法监察完成50家以上。各县(区)安监局完成全部所辖重点企业(局内设机构责任处室:监察支队)。
3、执法监察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非” (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查处“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三超”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执法监察,加大“三同时”、“安全培训”、“风险抵押金”专项执法监察力度(局内设机构责任处室:综合处、危化处、矿山处、监察支队)。
4、执法监察频率:辖区内高危企业(主要指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执法监察。市局执法监察支队对重点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区)执法大队对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轻工、机械、纺织等领域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局内设机构责任处室:监察支队)。
5、执法监察覆盖面:对辖区内企业(主要是指高危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的执法监察覆盖面,各县(区)安监局要达到60%以上。
6、执法监察复查率:包括到期复查和处罚后的整改复查率要达到100%。
7、当场处罚备案率: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在5日内备案,并将罚款统一上缴财政,上缴率100%。
8、行政处罚案件差错率:监察违法行为的差错率为零;实质性败诉(包括复议、诉讼等)案件为零。
9、案件办理时限: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查;一般处罚案件应自立案起30日内办理完毕(指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案件结案率:100%(以罚款到账或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视为办理完毕,进行结案)。
11、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到90%以上。
12、法律文书:使用的所有法律文书,做到统一格式,表述准确,填写规范。
13、执法监察卷宗所涉及的材料目录等,要齐全完整、装订规范、妥善保管。
14、执法监察月报表上报率: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执法监察情况报市局监察支队。
(二)自身建设工作目标
1、在局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机制,实行执法监察统一归口管理,明确执法监察主体,明确执法监察职责,健全执法监察管理制度;
2、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 00%,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亮证执法;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4、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无违法违纪行为或案件;
5、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执法工作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今年的执法工作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具体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执法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培训等监督执法。
2、对矿山企业的执法重点是:查禁露天矿山扩壶爆破、掏
4 底崩落开采,限制并加快淘汰浅孔爆破;查处无序开采的小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
3、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监督执法从业单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情况、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4、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监督执法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5、对市属范围内的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执法。目前,104国道绍兴高桥立交桥等重点工程已开工建设,市监察支队将以重点工程开工建设为契机,加大宣传、检查力度,让他们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管,使重点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进行。
各地可结合本地情况,将重大隐患和事故高发行业或领域纳入执法重点。
四、工作措施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一项工作:
(一)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开展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是关键。各执法
5 监察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型的业务培训,在“提高”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要花大力气对受委托的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加大工作力度,尽快配齐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到位的基础上,力争2010年6月份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员全面到位。
2、加强指导协调,理顺工作机制。一是理顺执法监察机构与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上下级执法监察机构之间的职责和关系;二是理顺执法监察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曝光率,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起到“查处一个违法企业,整治一片区域”的良好效果。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计划在2010年5月-6月举办一期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班,二是不定期举办执法监察工作研讨班、观摩会,共同探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发展思路与工作重点,剖析案例,分析总结疑难个案的办案方法及技巧。
5、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二是组织执法监察交流活动,包括与兄弟市(县、区)执法监察队伍的交流以及省内外执法监察机构之间的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建设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平台,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
(二)以“规范建设,严格执法”为主题,全面推进执法监察业务工作
1、规范办案工作,实现执法程序化。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议、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操作。二要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使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三要严明执法。要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杜绝畸轻畸重、办人情案和金钱案的现象,做到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
2、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健全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出台。
3、加大办案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安全执法监察专项活动。主要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促进其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4、实施委托处罚,加强基层执法。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权限,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安全监管机构尤其是乡镇(街道)建立的安全监管中队、安监站(所)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加强基层执法监管。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执法质量。
5、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必严。要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开展行政执法评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比,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失职、渎职以及越权执法等行为,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加强执法宣传,形成良性互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执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根据今年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地
8 宣传。对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要加强执法工作交流,及时通报活动情况,指导活动开展。要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五、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上旬前)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使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到执法工作中来,自觉地对违法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或进行举报。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中旬—11月)
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执法相结合、全面监管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执法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根据监督执法计划,分批、分期进行执法监督。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要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执法。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进行执法活动。要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12月)
9 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研究提出今后强化执法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12月15日前向市局监察支队报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是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的主题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根本手段。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执法大队落实执行。
(二)统筹安排,合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执法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因此,要发挥执法的强大功能,统筹安排,要把执法监察与推进事故隐患治理、开展专项整治、标准化活动等相结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强考核,落实责任。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执法工作,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为落实执法监察责任,执法监察工作目标纳入年终全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执法监察单位、先进执法人员的主要条件。
10
附件:绍兴市市直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11 附件:
绍兴市市直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绍兴气体服务中心
3、浙江绍兴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4、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5、绍兴华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绍兴市力邦胶业有限公司
7、绍兴市东湖生化有限公司
8、浙江发展昌欣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9、绍兴汇同蓄电池有限公司
10、绍兴市鑫鑫油墨有限公司
11、绍兴化工有限公司
12、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13、绍兴沈绍化工有限公司
1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维生素厂
15、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
16、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17、绍兴市林森五金化工有限公司
12
18、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19民生药业集团绍兴医药有限公司 20、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21、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
22、绍兴明业化纤有限公司
二、矿山企业
1、漓铁集团
2、平铜集团
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1、绍兴市金红烟花经营有限公司
2、绍兴市越兴烟花爆竹经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