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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改革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3 10:58: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红十字会改革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目前我们的认识上还是有个误区,就是把人道和慈善划等同号,这个恐怕是不够全面的。人道可以被认为是生命的底线,也就说人道事业所开展的工作,是不受任何政治派别、宗教、性别和信仰的影响,是对生命的挽救和抢救的过程。红十字运动的第一基本原则是人道,诞生在150多年前,由瑞士的人道主义战士亨利·杜南提出了人道的概念,推动建立了遍及全球的国际人道法体系,即《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目前,《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全世界签署国或者缔约国最多的一个国际条约,现在有195个国家参加。

人道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可以简单的说,它是一个在战争、冲突、灾害的情况下,对生命抢救的过程,因此它的意义就非常重大。前段时间,应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邀请,刚到阿富汗,这是一个已经有30年战乱的地区,进入坎大哈地区,看到了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在当地援建的一个医院,医院所在的地区被称为“中国地区”,覆盖了约350万人,在整个医院被抢救的伤病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塔利班的成员,所以对这个体会是非常深的,所以说人道的概念所强调的是对生命的抢救,是生与死的问题。所以像这样一个神圣的事业我是觉得非常值得我们去为之工作,为之奋斗的,人道其实在我们中国来看,它思想的传播,精神的传播和旗帜的高高举起,应该是我们精神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红十字会这个组织的定位是非常清楚的。它实际上既不是一个隶属于政府的机构,也不完全是一个国际组织。红十字会接受着三重赋权,第一个是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利,因为它必须去应对冲突灾害的问题,政府赋予中国红十字会以拯救生命、紧急救援等非常重要的职责;第二就是公众赋权,我们现在公众的捐款超过半数,这是一种委托,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第三是国际赋权,我们是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187个国际成员之一,所以必须是在国际的总框架下来认真按照国际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运作,因此这个改革的方向是非常清楚的,既要考虑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注重法律和效率,同时必须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一致,是有国际标准和规范的,所以我们这些年的改革是朝着这个方向来进行的。

中国红十字会是一个受着政府、公众以及国际赋权的机构,我们有责任根据这样的三方赋权来行使职责,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方面。改革的另一个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的核心业务,也就是我们的法定职责,它不仅仅是接受和使用公众的捐款,更多的是在灾害发生的时候,或者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因此改革的整个构架和效率是要围绕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来开展。这些年来,改革的一个最大成效就是中国红十字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一整套非常完整的人道救援和救助体系。尽管最近几年我们遇到很大的舆论挑战,但是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云南彝良地震以及最近发生的四川芦山地震的救援救助中,红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世界的红十字组织在各自的国家和地区都发挥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重要的”,就是不是所有的组织在整个救援救护过程中,都发挥这样的显著作用;所谓“不可替代”,就是它的职能不是一般的组织能够替代的,除了150多年的历史以外,其中一些核心业务也是不可替代的。所以我们这些年的改革,我简单说起来,重点是在三个方面,第一明确了我们的赋权方向,第二是形成了我们的核心业务体系,第三是为实现这些核心业务所建立起来的人员和人才队伍。

公信力就是公众对你信赖的程度或者力量,我认为现在不是重塑的问题,而是一个建立的问题。因为中国正在面临着一个非常快速的社会组织建设的过程,也在面临着一个非常快速的社会转型过程,这个转型最大的特点,就是公众的知情、公众的参与和公众的监督。我在想,可能不仅仅是对中国,对全世界而言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不光对社会组织,也包括政府,这种公信力的建设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任务,所以我想这是一个学习、实践、探索的过程。

公信力的建设取决于三点:第一,让公众了解情况,所谓知情,不光是把捐赠款物的数量公布,还应该告诉公众为什么要这样做,做了什么,未来要做什么,这样一个过程的管理,我们都应该做得更深、更细。第二,要让公众也参与决策,在这样的一些过程中,要畅通更多的参与渠道让公众更好地参与进来。第三,必须建立公众监督的机制,媒体就是公众监督的一个特别重要的载体和渠道。

红会的公信力最重要的就是过程的透明和公开,比方说,芦山地震的救援过程中,芦山灾区的需求是什么,能够为他们做什么,然后怎么做的,这样的问题都应该经常适时的向公众做一个很好的公开,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也在很认真地学习国内外的有益经验。芦山地震中,我们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把全国红十字系统募集到的资金集中以后和整个芦山的需求及重建计划进行对接,制定整个规划,并让捐赠人和公众都了解。因此,我刚才讲三重赋权,对公众赋权这一部分要加强,它不完全是资金公开的问题,我们应该把整个过程公开,让公众来理解、监督,并参与进来,这才是一个公信力的建设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在1993年颁布的,这个法很了不起。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社会团体只有两部法,一部是总工会的工会法,还有一部是红会法,这对20年来中国红会走过的历程还是产生非常重要影响的。我认为对于红会法,有两件事情是值得我们给予很高评价的,一个就是明确把红十字会这个组织的定位、职责讲得非常清楚,还有一个,就是把红会最重要的组织成员、志愿者和会员的权利义务也讲得非常清楚。但是,这个法已经实施了20年,20年来中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我们希望能够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修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关于它的定位。因为在1993年的法当中,我们比较多的强调了,中国红十字会是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在未来的修法当中,我们希望进一步突出它的社团、法人地位,在三重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面向社会和国际。第二,关于核心业务的修订。回顾中国红十字会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战地救护,到后期的卫生救助,到现在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变化。例如,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还有在洪水、火灾过程中人民生命危险出现问题时所开展的应急救护,以及对困难群体的人道救助。同时还包括,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捐献等生命救助的职能。因此,像这样的法定职责,我们希望在修法过程中进一步修订。第三,关于投入。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重要的人道机构,承担着非常多的法定职责,我觉得在公共服务上政府应该保证它的投入,红会必须通过向政府申请和购买公众服务这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我们将来希望法的修订中进一步加强这部分投入。第四,我们希望在人力管理上进一步修订,我们在想将来红会的工作人员不仅仅是红会的固定人员,也会有相当一部分志愿者参与进来,这样来形成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红十字会,我认为这样对推进整个人道事业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

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法律监督,也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所赋予的职责去开展工作,不能违法去做你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所以法律的监督,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第二是政府监督,即每年政府通过审计部门对各级红十字会进行审计监督,这是非常严格的。 第三是社会监督,我觉得这一块我们做得不够,必须建立公众监督的机制,畅通监督渠道。 第四是组织的内部监督,这一块我们现在正在加强,通过我们系统内的纪检和监察队伍对总会、各直属单位、各省红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在上述四条中,我认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的是社会监督这一部分。我觉得社会监督这一部分,对我们来说,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加大透明性,让公众进一步的了解我们的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媒体,包括传统的和现代化的媒体的沟通,把我们做得最真实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这一次芦山地震是一个特别感人的例子,我特别想利用今天这个平台向大家做一个公布,截止到6月20号,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款物达11。17亿,大约占全国捐款的三分之一,这个数字让我非常受到鼓舞,也非常感动,我们当然不能跟汶川地震来比较,因为它的震级是不一样的,但是在全国的遥遥领先地位是确定的。

同时,从手机捐款来看,此次芦山地震中大约有120万人参与捐赠,都是一块钱一块钱捐赠出来的,有这么多的人参与手机的捐款,充分的体现了公众的爱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有很多人认为捐款相当一部分来自国有企业,我们这次接受国有企业捐赠只有2家,其他全部都是由各类的企业,包括国际的企业来参与的。现在的11。17个亿,我想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说明老百姓心中还是有一杆秤的,我也想利用今天这个机会,向各位捐款人说一声谢谢,因为你们的捐赠挽救了很多孩子的生命,帮助了芦山地震灾区没有房子住,没有食品的这样一些家庭,我们一定会用好这笔钱的。

郭美美事件我觉得伤害的不仅仅是红会,更深刻的来看,有三个事情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第一,不管是对一个组织还是对一个机构,当你批评的时候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因为没有证据,甚至说只要有一点关联的信息就把它无限放大,我觉得这是不客观的,这对一个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的公平是不合适的。 第二,2011年的12月31号,中国红十字会网站已经把这个事件的联合调查结果全部公布。但是,现在依然有些人热衷于把郭美美这样一个人变成像一个LOGO和红会划等号,我觉得这是一种不理性的表现,也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带来的东西是什么呢?如果你这个社会对一个事情缺乏一个理性和公平的评价,怎么去引导社会进步呢? 第三,中国红十字会是目前最规范的社会组织之一,为什么?它一有国际法,即国际人道法;二有国内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三有很严密的监督体系,我刚才已经讲了,包括审计的、法律的、社会的;四有很严格的国际监督体系,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评估,即OCAC评估。

那么郭美美事件对我们未来的启示是什么?我认为,我们真的应该很好的宣传中国红十字会,近110年的历史就这么轻易能够打倒,一个最大的原因,因为大家对人道的概念都没有,更不要说这个人道组织做了哪些东西都不知道,这不说明我们过去宣传的失败吗?我天天在想这个问题,1990年金门协议是中国红十字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签订的,开启了两岸之间的往来。另外,我们开展了国际间的人道外交,像印尼海啸、日本海啸,我们的工作人员都是在第一线的。还有一个很感人的就是最近这些年来由于国际上的事件不断,我们在苏丹的29位同胞,就是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帮助下解救出来的,我去机场接他们的时候,他们拉着我的手流眼泪。这么多事情有人了解吗?有人知道这是跟人道有关吗?有人知道它不仅仅是一个慈善机构吗?有人知道中国红十字会现在是在负重前行吗?像这样的情况我们真的是需要和媒体很好的合作,来让公众真正地认识到我们是谁?我们做了什么?当然这一点给我特别大的启示,就是应该把这一切真实的情况告诉我们的公众。

中国的社会组织不是太多,而是太不够了,特别是有影响力和规范的社会组织太不够了。这个当然跟中国这些年的发展有关系,因为我们真正地全面发展,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发展,是近些年来提出的观点,社会组织发展当然也是其中发展的一个部分。它和时间有关系,和历史有关系,和文化也有关系,所以我们把中国红十字会定位在一个枢纽型组织,因为我们历史最长,近110年,我们的社会网络最大,不完全是在中国社会,也包括国际网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比其他的组织更容易获得资源,我们也会比其他组织更容易实现目标。我们一个非常大的责任,就是和其他的社会组织一起来把工作做好,有两个非常成功的案例,一个在汶川地震当中,我们有数以亿计的捐款,还有在芦山地震中,有很多非政府组织参与进来,他们发挥了很多作用,一方面深入一线了解灾区需求,同时把农村特别是社区建设当中的真实情况反映上去,对整个国家的规划和计划也是产生很重要作用的。因此我们现在是把红会定位在一个,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专业性和强大网络,和更多的社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现在我想还不完全是红十字会所面临的挑战,应该说在人道领域,现在面临的挑战非常之大。第一,由于战争和冲突,尽管现在没有世界性的大战,但是局部的或者地区间的冲突还是屡屡发生,我在想红十字会这样的机构还是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过去在历史上我们谈人道的时候,都是打仗战争,现在非传统的冲突也在增强,像气候变化、核危机、人质危机、恐怖主义等等,。 第三,现在我们也看到,就国内而言,实际上潜在的危机也是存在的,由于社会上一些矛盾没有及时的化解,其实对人道工作也是有需求的。 最后一个,我认为网络媒体可能为这种冲突和挑战创造了条件,因为它可以在每一分钟内让整个事件传播到整个地球村,大家都知道,可能我现在讲的话,在加拿大、瑞典的同事都已经听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红十字会应该把它的精神、旗帜运用到现阶段来,认真充分的考虑我们在人道领域能够做什么,为老百姓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人道是个神圣的事业,涉及到人的底线,因为它跟生命相关。我们可以帮助一个人,让他更富有,让他生活的更幸福,吃得好,穿得好,但是人道这个概念说的是生命能不能延续下去的问题。给我印象特别深的,就是我在读红十字运动创始人亨利·杜南写的《索尔费利诺战争》的时候,当他经过一个村子时,看到数以万计的伤兵在烈日下呻吟时,他想这些战士是为国家而战,但是对于个体来说为的是什么呢?他最后献出的是他本人的生命,像这样的一些人难道不应该得到救助吗?当然这个是战争引起来的,还有在冲突和灾害中都是这个道理,所以我觉得人道这个事业是非常崇高的。我们有一个精神,就是人道博爱奉献,人道所指的是对生命的挽救,博爱指的是一切人,不管他的政治、宗教、性别、民族,只要他是一个自然人,当他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都应该给予帮助,还有一个是奉献,这是我们履行的责任,每个人都可以奉献你的才识、资产、时间,甚至是身体的一部分,像捐血,捐干细胞的这些志愿者们,我对他们充满敬意。我们也应该帮助在13亿人中,传播人道的精神,举起人道的旗帜,这也是我的梦想,希望能够把这个工作做的更好。

如果没有事实去随意的捏造事实,就是在触及道德底线。举个例子,在芦山地震第三天以后,有一个网站,刚建不长时间,为了吸引眼球,说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台湾红十字组织留下500万的“买路钱”才能进入芦山,这个消息引起轩然大波,这个案子后来破了,事实上是他们捏造了谣言,我认为这就是触及道德底线的行为。我讲的弘扬公正就是这个意思,你在帮助一个组织的时候,我们认真的接受,但是你在中伤诬蔑的时候,我相信一定会有相应的法律来限制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因为它对社会的影响太大了,如果人人都可以随意的造谣和中伤,这个社会还有秩序可言吗?还有公正可言吗?所以像这样的报道是不合适的。 还有社会监督这一部分,也一定要以事实为准绳。举一个最近发生的关于器官捐献的例子。这是一个什么情况呢?可以说我们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大部分的器官来自于死囚,这个在国际上受到了很大的批判,我们国家的卫生部在2010年和中国红十字会共同进行了一个很重要的试点,从几个省开始,主要是通过自愿捐赠的方式开展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工作。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经有将近1000名志愿者捐献了器官,挽救了2500多名患者的生命。现在媒体上说,中国红十字会拥有三分之二的资源分配权,这种监督我不想有很多的批判,我特别愿意用今天的平台进行一个说明。整个器官捐献涉及到6个环节,即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人道救助、缅怀纪念,其中中国红十字会承担宣传动员、报名登记、人道救助、缅怀纪念四个环节,其他环节由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通过非常严格的程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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