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的主要目的()
A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奖B 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C 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得()
A 掺假、掺杂B 以假充真C 以次充好
D 掺假、掺杂,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E 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A 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B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C 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以及支付死亡者的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D 支付死者的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
4、生产国家命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应()
A 责令停止生产
B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
C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D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多选题
1、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的要求是()
A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B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C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D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E 符合以产品说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生产者不得()
A 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B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C 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产品
D 生产掺杂、掺假的产品
E 生产不合格产品
3、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给消费者的情况是()
A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
B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C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D 符合产品质量的法定标准
E 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生产者、销售者被处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情况是()
A 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 产品中掺杂、掺假[医学教 育网 搜集整理]
C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D 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E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5、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A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某厂生产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C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D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6、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所产。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B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C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
7、下列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因该产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B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该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C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D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
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该产品致眼睛严重受损的事件。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A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要求该卫生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要求该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简答题
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2、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3、生产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
2007年12月,北京海淀区一位老人过70大寿时,儿孙们给他买了一条安徽省桐城某家电厂生产的电热毯,送给老人祝寿。正巧当晚大雪纷飞,气温骤然降至零下。晚11时,大儿子为老人铺好电热毯,安顿老人安然入梦。第二天,大儿子起床后闻到老人屋里传出刺鼻的焦味,他急忙叫醒众人,撞开门,只见满屋浓烟滚滚,老人躺在床上已死去,全身烧焦,屋内物品均化为灰烬。案发后,海淀区技术监督部门对电热毯进行了质量监督检验。检验发现电热毯有7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属劣质品。老人的后辈多次找家电厂协商未果,一纸诉状把家电厂告上法院。
答案
一、单选题
1、E
2、D
3、C
4、B
二、多选题
1、ABCDE
2、ABCDE
3、ABC
4、ABCDE
5、ABCD
6、AC
7、ABD
8、ACD
三、简答题
1、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均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下列情形不适用《产品质量法》:(1)天然的物品(2)非用于销售的物品(3)建设工程、(4)军工产品。但是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
2、(1)积极义务
(1)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③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的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包装及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特殊产品(如易碎、易燃、易爆的物品,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
品,其他危险物品,储运中不能倒置和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标识、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依照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②普通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的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地址;根据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本身易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2)消极义务
(1)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生产者对于消费者的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即归责原则上采纳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产品瑕疵是否因为生产者的过错而产生均应对该产品的瑕疵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必须产品本身有瑕疵;2)必须消费者的人身或者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受有损害;3)必须该损害和产品瑕疵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产品责任虽然是无过错责任但却不是绝对责任,因此具有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本案涉及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等问题。 《产品质量法》第13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第26条规定:“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责。”
四、案例分析
电热毯属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我国对其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在本案中,桐城某家电厂生产的电热毯有7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违反了强制性产品标准,属于有缺陷的劣质品。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法院作出让家电厂和商场赔偿损失的判决是正确的。另外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9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币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责令桐城某家电厂和商场停止生产、销售该类电热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该电热毯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的法律适用是正确的,但处罚显得有点轻,应该吊销电热毯厂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