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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2 07:1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

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

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县城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

4、负责县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

二、县人大办:

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三个文明建设;

2、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做好服务工作;

3、收集、规纳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

三、县政府办:

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

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四、县政协办:

1、组织县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组织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县纪委:

1、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牵头组织行风评议工作,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

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3、积极参与、配合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

4、与县政法委、文明办、计生委共同做好各级文明单位、示范“窗口行业”的审核工作。

六、县委组织部:

1、抓好党员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增强党性;

2、加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七、县委宣传部:

1、认真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星期天学院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落实工作;

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新闻媒体和出版领域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

3、深入学习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逐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革命史教育基地的作用;

4、精心组织各项文化活动,认真指导文艺创作,鼓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出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协调农村宣传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八、县文明办:

1、负责代文明委拟定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代县文明委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向县文明委报告工作,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协调、联系各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4、指导、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委统战部:

1、组织、协调县各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2、以开展适合统一战线特点的活动为载体,动员和引导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

2、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的打防控体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5、完成县文明委规定的其它相关任务。

一、县农工部:

1、为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负责全县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做好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参与抓好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和乡(镇)村服务场所建设、农技服务机制建立等工作;

3、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十二、县人事局(县编办):

1、牢固树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万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在机构改革中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队伍,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运作。

三、县人武部:

1、大力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

2、充分发挥各级人武部的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1、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

2、取缔查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违法活动,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查控工作,加强治安动态管理,做好“110”社会联动的协调工作;

3、加强交通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归位;道路交通设施配套,标志标线清楚,人车各行其道;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交通警察文明执勤,引导群从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十五、县计委:

1、全面组织实施《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促进万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负责把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审批权限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立项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社会事业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扶持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十

六、县计生委:

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国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的形成;

2、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开展“三下乡”活动;

5、审查被表彰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十七、县经贸委:负责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创评文明企业活动。

十八、县财政局:

1、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

2、对已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科教文卫和宣传事业的基础工程、设施必须保证资金到位。

九、县民政局:

1、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和拓展社区建设内容,完善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

2、进一步推进拥军优属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法规的落实。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3、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切实做好收容遣送工作,把基层文明窗口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开展殡葬改革等移风易俗工作。

十、县文化局:

1、树立精品意识,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

2、深入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文化先进乡(镇)工作,抓好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工作;

3、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文化中心、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剧团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争达标,抓好乡(镇)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

4、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5、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打击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

6、强化新闻出版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

二十一、县教育局:

1、以培养学习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2、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3、制订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教育“两基”成果;4、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组织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二、县建设局: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建设工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全县城镇、集镇和村庄规划工作。

3、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指导小城镇做好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

4、认真贯彻实施万载县城区总体规划,加大城区规划核准后的跟踪管理力度。

二十三、县卫生局:1、牵头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在医疗卫生单位推行院务公开,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树立卫生行业严格执法、文明行医、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抓好传染病控制与预防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县城、乡镇、村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和改水改厕工作;3、做好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4、负责组织卫生下乡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适龄公民无偿献血。

二十四、县广电局:

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服务,组织所属宣传媒体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批评和鞭挞不文明的行为,为万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巩固“村村通”建设成果,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

3、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提高广播电视行业和示范窗口的服务质量。 二十

五、县环保局:

1、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把环境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2、加强环境管理,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

二十六、县农业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抓好环境卫生、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规划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为“三农”提供有效服务。

二十七、县林业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3、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宣传和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十

八、县水务局:

1、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

3、组织全县河流及湖泊洼地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4、负责全县水利施工队伍的资质评审上报工作。

5、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九、县粮食局:

1、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体系;

2、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实施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粮油质量监测制度;

3、组织好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服务规范化、社会承诺等活动。

十、县物价局: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编制全县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窗口行业、服务收费行业价格管理、监督工作。

三十

一、县交通局:

1、制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3、指导、培育、规范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市场、交通企业管理。 三十

二、县国税局: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万载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

3、负责全县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好规范化服务、社会承诺活动。

三十

三、县地税局:

1、研究制定本县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

3、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组织开展好规范化服务、社会承诺活动。

三十

四、县供电公司:规范管理电网,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以科学发展观规划和建设电网,实现电网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三十

五、县移动公司:强化行业优质服务,优化网络体系建设。

三十

六、县电信局:

1、建立覆盖面广泛、业务种类多样、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大容量、高速率的多种基础通信网,服务于当地经济;

2、开展好行业规范化服务和社会承诺活动。

三十

七、县邮政局:加强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向全县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

三十

八、县物业中心:

1、树立全心全意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的思想,依法管理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2、负责市场总体布局调整、维修改造,加强市场形象策划、广告宣传;

3、定期不定期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十

九、县人行:

1、开展信贷窗口指导。

2、组织协调金融系统开展好规范化服务、社会承诺活动。

3、协调农村小额贷款,协调农村信用联社开展创评信用户工作。

十、县科技局:

1、提升全县科技工作的整体水平。

2、牵头组织全县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水平。 四十

一、县总工会:

1、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素质;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职工文体娱乐活动,开展“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

4、实施送温暖工程,关心弱势职工群体,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十

二、团县委: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者、义工联、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等道德实践活动,拓展共青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域;

2、抓好青少年文化教育阵地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3、大力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四十

三、县妇联:

1、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延伸扩展到楼道、社区,动员社区家庭成员为社区建设做贡献,并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家庭典型;

2、组织形式多样的“巾帼志愿者”奉献社会行动;

3、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

4、积极探索新时期留守儿童的工作;

5、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十

四、县体委:

1、认真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健全乡镇社区和各类基层体育组织网络,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2、开展争创体育先进乡镇、社区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县级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逐步达到县级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四十

五、县工商局: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监管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行为;

3、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4、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的登记和监督,规范其经营秩序;

5、组织管理商标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7、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干部岗位培训、学历教育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宣传活动;

8、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十

六、城管局:

1、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促进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居住面积等指标逐年提高;2、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3、狠抓城市长效管理,督促城管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巩固创卫成果;

4、负责县城区城市夜景工程建设的工作计划。

四十

七、康乐街道、马步乡、鹅峰乡:

1、根据《万载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职责分工,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提高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的文明程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2、积极配合全县各阶段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完成文明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某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栖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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