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定东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全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结合定东村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村工作职责:
1、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乡政府和乡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协调各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做好村内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社会教育环境。
3、组织村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学习,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宣传、认真实施“两法一例”。 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一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增强法制观念。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
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定东村村委会
2009年1月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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