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
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通知,2011年上半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已核定。请各校(园)抓紧时间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一、2011年8月31日前,各校(园)必须严格按照《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赫委办字 [2011]220号)、《关于调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赫人劳社字[2011]21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原制定的考核方案,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考核要求
1、考核小组成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是由全体教职工推荐出来的代表参加;
2、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以外的班子成员的优秀等次名额不得超过一名。
3、考核分配结果直接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公布,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审批。
三、2011年9月10日前,各校(园)根据完善后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分配结果上报审批。
赫章县教育局2011年7月14日
《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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