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教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达到全面发展学生能力与素质的目的,使听课活动有序、有效,特制定如下听课、评课制度:
1、听课活动可以是教师之间自发进行,也可以是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参加。
2、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活动,学习老教师的教学经验,老教师要积极辅导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安排合适的节次,让青年教师听课,并对青年教师回听、指导。
3、校领导要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观摩、学习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质课执教者的讲课,达到以老促新、以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听课活动后,要组织全体听课教师进行评课活动,发掘优点,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使听、评课活动收到应有的效果。
5、参加听、评课活动的授课者要精心准备,认真讲授,听课者要虚心学习,细心听讲,认真做好听课纪录,评议要真实、诚恳、对授课者有启发、指导意义。
6、听课、评课要制定客观、公正的听课标准,为参加上级的说课、作课选拔人才。
7、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学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0节。
《听课、评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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