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教学研究制度
听课、评课是教师之间切磋业务,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进行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和教学信息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形式.
一、听课数量
(1) 园长听课每学期16节
(2) 三年以上教师每学期不少于3节
(3) 1—3年新教师每学期不少于8节
(4) 组织教师听园外优秀课,每学期一节以上
二、听课要求:
参加听课人员均应认真做好课后评估工作。
每次听课后,应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通过授课教师的反思和听课教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研究,促进教师群体的行为跟进和专业发展。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有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不足和成功之处,是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的反思,激发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和针对性。
《听课评课教学研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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