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合什司法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6: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宜宾县司法局合什司法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所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处置突发事件应坚持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把保障单位的安全稳定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确、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准备。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司法所在政府和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突工作。

(三)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全系统的和谐稳定。

(四)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处置全司法行政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第四条 设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所长任总指挥长,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在司法所设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第五条 全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职责。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突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县司法局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与县司法局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处理处突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成员职责。

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力、物力等支持。

纪检组参与对突发事件的调查,负责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三章 预测预警

第七条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及时通报,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

第八条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及时报应急委,通报相关部门,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第九条 预警级别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突发事件(III级)。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发生火灾、办公楼垮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中死亡10人、重伤2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0人以上围攻机关

2 或司法所,引起办公秩序混乱的严重事件;其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指发生火灾、办公楼垮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中死亡5人、重伤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0人以上围攻机关或司法所,引起办公秩序混乱的严重事件;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指发生火灾、办公楼垮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中死亡3人、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10人以上围攻机关或司法所,引起办公秩序混乱的事件;其他较大突发事件。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突发事件处置的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及时报告应急委和县司法局,按I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及时报告应急委和县司法局,按II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及时报应急委和县司法局,按III级响应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报告上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最迟不得超过3个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漏报,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顺畅,报送及时准确。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部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与认定并及时上报领导机关,同时,要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防止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失。

3 第十三条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解除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指挥长宣布应急处突结束指令;应急办公室要尽快形成专题报告视情况报应急委和县司法局。

第五章 后勤保障

第十四条 为保障应急处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供应、车辆调配、通讯保障、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章 善后处理

第十五条 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对其它善后事宜协调落实。

第七章 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应急办和纪检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视情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报应急委和县司法局。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条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由合什司法所制定、解释、修订、完善、备案。

第十九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合什司法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合什司法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合什司法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