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让 承 诺 书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就参与高新区安谷统建还房小区部分门市网络竞价转让,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1、买受人: (身份证: 承租方)授权 (身份证号: 淘宝买家)为代理人,在参与2017年7 月27日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安谷统建还房小区部分门市公开转让网络竞价前,买受人已仔细阅读项目乐产交(网拍)须字[2017]17-1号《交易须知》(含附件资料)及有关规定,通过实地查看、查验、索取并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机构或部门咨询等方式详细了解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相关重要事项,对本次标的转让现状(包括瑕疵等)及全部转让条件等有关情况完全了解、认可和接受,对本次标的转让不再有任何异议或疑义。买受人自愿参与受让并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次标的转让交易行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人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淘宝账号代买受人参与网络竞价,代理人在淘宝网提供的注册、报名资料数据真实有效,代理人代表的买受人符合受让方资格要求,参与报名、受让、出价等操作均代表买受人行为,对此买受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买受人已熟悉掌握“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网站页面的各项操作程序,熟悉并完全理解网站交易规则涉及的责任和风险,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的确切含义。
4.买受人知悉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流程和方法,受让成功后保证金将划至贵公司账户,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佣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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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税费。
5、买受人知悉和完全接受违约行为对保证金处置的各项约定。符合保证金退付条件时,由贵公司将保证金退还至代理人办理退款时提交的指定账户,如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第一年成交租金×3年×5% 向贵公司支付佣金。
7、买受人承诺按乐产交(网拍)须字[2017] 17-1号《交易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买受人承诺在受让过程中,因违背本《受让承诺书》、乐产交(网拍)须字[2017]17-1号《交易须知》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的而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买受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2017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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