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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1: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摘要

“三公消费”通常意义上是指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境)三种公务消费行为。近年来,巨额的“三公消费”不仅仅给国家的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其衍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已经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三公消费问题表现原因对策

目录

一、摘要

二、“三公”消费背景介绍

三、“三公”消费的重要意义

四、“三公”消费的问题表现

一、)公车消费问题突出

二、)公款吃喝严重过度

三、)公费旅游潜规盛行

五、“三公”消费产生的原因

六、透明公开对策及其治理效果

七、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体制性改革对策遏制“三公消费”

一、)尽快实现我国财政预算的全公开

二、)尽快严格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

三、)尽快制定合理的公务差旅报销制度

四、)普遍推行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并配套改革薪酬制度

“三公”消费背景介绍

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只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金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最终目的是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削减“三公”支出,遏制奢侈浪费,降低行政运算成本,使财政有更多的钱用于社会保障、改善民生和其他公共服务这些该花钱的地方。

邓小平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尖锐批评,我们政府中存在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互相推诿等弊端,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在我国以往的政府体制改革中,各单位在健全体制机制的名义下设法争取编制、机构、人员、设备,大量的行政费用被人头费挤占,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行政开支居高不下,而且不少地方和部门仍然习惯与文山会海的施政方式,尚无计算行政成本的观念和制度,不求实效,造成浪费。

2011年五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中央部门公开2010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情况,并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这一举措凸显中央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决心。

“三公”消费的重要意义

政府的财政收入,绝大多数来自税收,而税收都来自企业和个人的财产让渡。政府预算本质上是如何开支纳税人的钱。作为纳税人,一方面,他们有权知道自己所缴的税花到何处;另一方面,他们有权监督政府将税收如何花销。政府三公消费公开不仅是作为“政府奶娘”的纳税人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利,也是保障宪法赋予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需要。公民依法行使财政预算知情权和财政支出的监督权,参与三公预算的运作,有助于确保财政预算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将完整的信息公开,也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情况,提出诉求,监督政府及时回应,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这本身就是一个民主互动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

“三公”消费的问题表现

“三公”消费的问题表现在于:

一、公车消费问题突出。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1)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现象严重。公车已经俨然成了领导干部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各单位极尽所能,有条件的购车,没有条件的绞尽脑汁创造条件购车。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2)使用成本居高不下。据有关部门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单位一辆公车一年仅维修费用就高达10万元以上,制度规定的不严格,有效监管的缺位和庞大的司机队伍,致使公车在采购、维护和运营等各方面都存在着比社会车辆高得多的成本,隐性浪费极为严重。(3)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即车辆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闻媒体曾多次曝光公车接送孩子上学,造成学校门口大塞车,以及婚丧嫁娶公车成龙的现象。

二、公款吃喝严重过度。公款吃喝是在“公”字名义下搭建的大到工作交往、

小到私事开绿灯的平台,其主要问题表现在:(1)公款吃喝费用多。“一包烟一月粮,一瓶酒一头猪,一顿饭一头牛”已是普遍现象,一餐饭千儿八百还算是节俭的。(2)公款吃喝名目多。“革命就是请客吃饭”,成了一些人民“公仆”的口头禅。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取经”,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此外,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更是“家常便饭”,“应”吃尽吃。(3)公款吃喝猫腻多。“公款吃喝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一些单位把诸如送礼、协调、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见不得阳光的费用都以餐费名义报销。

三、公费旅游潜规盛行。公费旅游主要指公费出国。近几年来,明目张胆的利用公费出国(境)旅游已不多见,但是,假借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而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出国(境)考察则是举不胜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业内甚至发明了专门的术语,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专为应付国内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而生。(2)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学习的名义进行旅游观光。为了报账方便,旅行社可以帮忙做两份行程单,一份完全按照“考察”的形式走,内容无外乎各种学习、交流和参观。但实际上,却会按照另外一份“旅游”的行程单走,内容当然是游山玩水,欣赏异国风光。(3)变相公费出国旅游还给一些官员创造了转移财产,甚至潜逃国外的机会。浙江省温州市原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10月初带考察团到法国巴黎考察时,即以探望其在法国的女儿为由离队,拒绝回国;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杨秀珠,在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也借出国考察之名外逃。

“三公”消费产生的原因

三公消费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其根本在于政府支配的公共权力过大,消费不公开不透明,缺少必要的监督,公共权力私有化等。

消费的不透明造成公私不分。由于公务消费本身的特征就决定了公务消费和非公务消费之间的模糊性,且消费长期不公开、不透明,合理正常的、假公济私的、铺张浪费的和贪污腐败的都往里面装,导致公务消费多半不明不白,是一笔糊涂账。别有用心的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假公济私,公私不分,使得公务消费成为了一个既没有风险又方便的腐败途径。

相关制度的禁令无法落实。造成“三公消费”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执行的不到位。我们有公车管理的制度,也有公务接待的制度和学习培训、出差出国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制度规定都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源头治理,不敢触动既得利益集团,没有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真正改变。今天有人反映吃喝风太盛,就发一个规范公务接待宴请的通知;明天公款旅游积渐成习,于是又出台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在处罚的力度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长此以往,文件、规定越发越多,就成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表面文章。

预算的“缺陷”使得超支有机可乘。长期以来实行的预算体制,使得预算支出的用途与计划或活动的结果没有关系,部分项目的追加资金较多,弹性空间大;加上在资金分配中,往往是“会闹的孩子多吃奶”,致使部分单位和部门领导在工作中不计成本,消费无度。预算外资金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仍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使得领导干部的非正常支出有了列支渠道。

利益的不均衡助长了过度消费。在公务消费行为中,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利益需求。由于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利益分配的极大不均衡,大量补贴游离于工资之外,造成收入的不公平,刺激了追求公务消费最大化来“补偿”的错误心理和行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在公务消费上互相攀比,“别人能吃,我就不能吃?”“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什么。”这种错误思想和攀比心理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

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督的不到位。由于公务消费往往有其合理合法的一面,消费的主体大多又是领导干部和掌握一定权利的公职人员,使得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暴露,容易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内部监督难落实,社会监督不现实”的局面,出现监督的死角,以致当中的腐败行为处于隐形状态,无法得到及时的监督和查纠。

透明公开对策及其治理效果

去年以来,透明公开率先成为了党和政府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主导对策。具体的公开透明对策是在3月下旬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出台的。温家宝总理在讲到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时也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实施各类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间表,今年就要部署相关工作,首先要将各级政府“三公”支出的预算和决算向社会公开。”

透明公开对策应该起到显著的治理效果。一般来说,透明公开是防止腐败问题的“黄金”对策,尤其是在找不到其他更好办法的情况下,透明公开都可以作为防止腐败的“兜底”对策或“杀手锏”。透明公开对策的实质也是一种监督措施,但它为什么比其他的监督措施要“灵验”呢?这是因为,第一,透明公开克服了人们关于腐败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而信息对称是有效监督的重要前提之一;第二,透明公开之后将引人数量巨大的免费的监督者,而他们就是普通大众。人民大众所形成的巨大的舆论压力不仅可以威慑腐败分子,也会给政府监督机构、反腐败机构形成压力,促使其采取行动。

也正是因为透明公开的威力,公开特别是要达到透明的程度就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各种敷衍、规避、消解、抵制、对抗公开的行为就出现了。这次中央政府部门在“三公”经费公开上就再次上演了对付公开的好戏,且表现得淋漓尽致。拖延是最早祭出的、普遍的“战术”,其后在不得不公开时则是“云山雾罩”、“犹抱琵琶”、“雾里看花”。而一旦公开的程度被各种招数打折扣,公开的效果将以几何级数被打折,甚至走向反面--不但没有起到公开的正效果,还带来额外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负效果。目前,公开了“三公”经费的所有中央政府部门都只提供了加总后的数据,面对这样的数字,无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很难展开有效的监督行动。另一方面,如果采取的是这样的公开内容和方式,需要公开信息的部门也很容易“躲猫猫”或“打埋伏”。

那到底如何公开呢?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到“透明”,要把一切都“晒”在阳光下。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就可以看作是一个进行如此公开的样板。白庙乡政府被网友称为“全裸”乡政府。以2010年1月为例,白庙乡政府支出公业务费44笔,共8240.5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开支是1月24日招待“财务预算公开民主议事会观摩来客”,请客三桌,花费1269元;最小的一笔开支是“购买信纸”,花费1.5元。其实,关于公开的技术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的讲话中也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

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照这个要求,以某部委2010年公车经费决算为例,就应公开以下数据:新购车辆数,逐量提供车号、品牌、排量、单价,总购车费;保有车辆数,逐量提供车号、运行里程、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单车运行费,总运行费;该部委2010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总计。公开了这些数字,特别是那些细化到每辆车的关键信息和费用后,老百姓和媒体记者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就能提出一些具体的监督意见。比如,该部委新购的车有没有超标,是否高价采购,有些车是不是运行里程和油耗对不上,维修费用是否虚高等等。而如果只是面对一个该部委公车购置及运行的总费用,人们就只能“无言以对”,难以启动任何有效的监督行动。

总而言之,公开透明之策并没有什么技术复杂性,非不会、不能为,乃不想为也。怎样克服、化解公开对策所遇到的阻力呢?领导人的决心要再大些,对付公开的问责机制要建立,监督机构的监督力要强化,群众监督要得到保护和支持。 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体制性改革对策

如果真能达到透明的程度,公开对策在治理“三公”经费问题上还是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公开透明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对策,它显然不能给出有关有中国特色“三公”经费问题的深层体制性根源的答案,因此,也还不是一个有针对性的制度治理之策。这些制度治理之策要从形成我国特殊的“三公”经费问题的体制性原因中去寻找。

造成我国特殊的“三公”经费问题的体制性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二是职务消费制度。我国政府财政预算总体公开的程度仍然有限,预算上的“两本账”,预算及其执行上的严肃性不够,财务报销制度缺陷,差旅报销标准的不合理,以及在职务消费上仍然实行着落后的实物配给制等都是导致“三公”问题突出和严重的体制性根源。针对这些体制性根源,可以提出以下几项体制性的治理对策建议。

一、尽快实现我国财政预算的全公开。“三公”经费有独立的,也有的是包含在其他财政预算项目之中的。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其实要做很多专门的工作。如果我国的财政预算能够全公开,且都公开到“项”级科目,那“三公”经费的单独公开就不必要了。当然,正是由于我国财政预算经费公开的对象、程度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作为过渡性举措,单独公开“三公”经费还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三公”经费的腐败风险位于最高等级之列。

二、尽快严格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一直以来就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俗称“两本帐”。“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公费出国(境)费用,恐怕多是由预算外经费提供的,基本上监督不到。我国的预算制度一直带有软约束的特征,只要领导愿意、领导批准,没有事前预算也可以照样支出。针对这种情况,就要相应地实现预算的严肃性,没有预算就不能支出。我国的财务报销制度有一些很严重的缺陷或漏洞,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发票上--通常不需要明细。借公车维修机会贪污、借公务招待中饱私囊、借会议机会建立“小金库”等等,通常都有发票制度缺陷的原因。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德国的麦德龙公司学习,实行

“透明发票”制度。麦德龙公司一直以来就在提供给客户的发票上打上购物明细。一旦列出明细,虚假报销的机会就难以藏身了,事后追查也变得容易起来。

三、尽快制定合理的公务差旅报销制度。我国的公务差旅报销制度存有一些不合理之处,住宿费报销标准严重偏低就是其中之一。标准不合理就衍生出一些中国特色的怪现象,例如下级政府为上级政府官员负担部分住宿费已经成为公开

的潜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搞清楚一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到底有多少。袁岳在其文章中指出的问题就是这个原因。另外,在公务差旅报销上,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实报实销制。其实,在报销标准合理化基础上,不妨实行“包干制”--结余全归公务人员自己或实行“分成制”。这将激励节约而不是鼓励浪费。事实上,公务招待也可以试行这样的办法。在公务招待上,不少国家实行的都是“顶限”制,即规定了招待的最高标准。这比“几菜一汤”更利于管控。

四、普遍推行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并配套改革薪酬制度。我国公车配备数量如此之大,经费支出如此之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一直实行的是落后的职务消费制度,体现在公车上就是“实物配给制”。这些年来,各地有不少的公车改革探索,基本的方案其实早清楚了,就是走市场化、货币化之路。但改革总是反反复复,究其缘由就是没有下决心全国一盘棋地改,改革始终处于一种自发、自愿的状态,属自选动作,而不是规定动作。何时通过改革而使我国的公车相对规模达到其他国家的水平,监管也就容易多了。当然,各地公车改革之所以选货币化补贴之策,究其原因,是我国公务人员薪酬制度上的缺陷所致。我国公务人员实行的是静态工资制--不和市场工资水平挂钩,除去“黑色”(腐败等不正当收益)和“灰色”(体制性的合理工资补贴以及各种特殊福利,例如房子、车子等)收入之后,合法工资的水平其实是严重偏低的。如果薪酬制度上的这些结构性问题改革了,工资阳光透明了,工资水平合理了,额外的车补就不需要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公车改革的时机应该说已经成熟,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关键还是下决心改革,改革落后的消费制度,并配套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这几项制度对策将从深层的体制上消除产生“三公”经费问题的原因,因此,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三公”经费问题。这些对策与透明公开对策相互配合,治理才能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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