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房):李建芳
乙方(买房):曹媛媛61272719888293927
经协商甲方自愿将绥德县龙湾北区别墅群2排1号,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以房产为主。房价为贰拾捌万元整。当日交清全部房款。所有转让手续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房产必须转让到乙方名下。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伍万元整。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手机:
中介人:
乙方:手机:
中介人: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二手房买卖房合同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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