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督导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07:08: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

为了规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更好地履行教学监控职责,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 一. 总则

1. 学院督导按照“发现问题,调查、研究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方针开展工作。 2. 督导工作涵盖学院的教学全过程。

3. 督导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标准;检查、评估的具体内容按学院的各种教学文件和要求进行。 4. 督导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遵法”的原则。 5. 督导工作的宗旨是:“以教学为中心,监控教学运行,促进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提高。”

6. 督导工作接受学院董事会(和院长)的领导。 二. 教学督导机构

7. 学院建立院教学督导团和学部教学督导机构,实行两级督导。 8. 学院教学督导团由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学部教学督导机构由兼职人员组成。各级督导机构人数视学院和各学部办学规模而定。

三. 教学督导员的选聘

9. 教学督导员必须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为人正直,事业心强,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比较熟悉高等教育的规律和管理规则,热心教学督导工作。

10. 学院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各学部教学督导员由学部推荐,院教学督导团参考意见,学院批准公布。 四. 教学督导工作

11. 教学督导工作包括:督教、督学、督管及其它有关教学工作。 12. 教学督导负责对全院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文档进行检查、分析,及时与任课教师及所属学部进行信息交流。

13. 教学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的出勤、学习、考试状况进行检查、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14. 对学院各部门执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提出建议。

15. 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查看实验、抽查学生作业、查阅教学档案等方式了解教学状态及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16.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拓宽与师生的交流,及时收集学生信息员及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和汇报。 17. 参加学院组织的有关教学评估、评奖、考核中的相关工作。 18. 协助有关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监察。 19. 接受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必要时提出建议。

20. 各学部教学督导由部主任领导,业务上接受院教学督导团的指导和协调。

21. 督导、检查的结果及问题将用简报、通报等方式公布。 22. 对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报告。 五. 其它

23. 实行教学督导的目的是保障教学质量,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提出建议。全院各部门必须支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 24. 教学督导工作所需经费(含对学生信息员的奖励)由学院单独列支。

25. 学院教学督导员费用按院有关规定执行。学部督导员由学院按有关办法计发津贴。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2009.5.18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刘海

大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军事理论课程考试通知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优秀)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届新生迎新晚会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十年校庆新闻发布会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商学部暑期社会实践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问卷调查(修订稿)

十五、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综合教务系统

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督导工作条例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督导工作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