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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兴煤矿生产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3-02 22:05: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鲁兴煤矿2008年下半年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做好2008年日常安全生产,抓好矿井年产9万吨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考核标准。

一、安全目标

全年必须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无工亡事故、无重伤事故、轻伤指标按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为准,不发生二类以上机电设备事故。

二、原煤生产目标

生产原煤1.8725万吨,力争完成2万吨。

三、掘进总目标

1、掘进工程量1475m,力争完成1750m。

四、质量目标

1、原煤质量:必须保证销售部以用户要求指标为准(后期完善原煤含矸率、原煤分类成率)。

2、生产掘进工程质量,严格按煤矿作业规程要求考核验收,不出现返工,并做到一次成巷。

五、物资材料消耗目标

1、采煤、掘进等工程材料消耗,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不造成铺张浪费,采煤、掘进等坑木综合消耗为50m3/万吨。

2、其它低值易耗品消耗执行领用审批制度。

3、炸药、雷管消耗,严格按矿采、掘作业规程规定的消耗定额由公司财务核算考核兑现。

六、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安全目标考核

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群防群治,奖惩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若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工伤事故,医药费和一切杂费在2000元/人次以上至5000元/人次以下,按公司对矿长、总工、分管安全副矿长、分管生产副矿长的控制指标进行考核奖惩,凡超出控制指标范围的,由公司对矿长扣减总费用的20%,依次类推;对总工当月安全奖扣减20%,依次类推;对安全副矿长每吨煤扣0.05元;对生产副矿长每吨煤扣0.05;若凡发生一人次工伤事故,医药费和一切杂费在2000元/人至5000元/人以下;对相关采掘队长扣减300元,依次类推;对相关安全生产的跟班安全员处罚150元,依次类推;对瓦检员处罚100元,依次类推;对直接责任人按跟班安全员处罚标准的3倍进行处罚。

2、若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工伤事故,医药费和一切杂费在5000元/人次以上,按公司对矿长、总工、分管安全副矿长、分管生产副矿长、采掘队长的控制指标进行考核奖惩,凡超出控制指标范围,由公司对矿长扣减总费用的30%,依次类推;对总工扣当月安全奖总额的20%,依次类推;对安全副矿长扣吨煤工资0.15元,依次类推;对生产副矿长扣吨煤工资0.15元,依次类推;对相关采掘队长扣减900元; 2 对相关安全生产的跟班安全员处罚300元,依次类推;瓦检员处罚150元,依次类推;对直接责任人按跟班安全员处罚标准3倍进行处罚。

3、若在生产过程中不幸发生工亡事故,按公司对矿长、总工、分管安全副矿长、分管生产副矿长、采掘队长的控制指标进行考核奖惩。凡发生工亡事故,由公司对矿长每吨煤工资中扣减0.40元;对总工扣安全奖总额的50%;对分管安全副矿长、分管生产副矿长取消安全奖;对相关采掘队长扣减全年安全奖;对相关安全生产的跟班安全员处罚1000元,瓦检员处罚500元,对直接责任人按跟班安全员处罚标准3倍处罚。

4、发生一起(依次类推)二类以上机电设备事故,对矿长处罚1000元,对分管安全副矿长处罚800元;对分管生产副矿长、相关采掘队长、技术负责人(总工)各处罚600元;对相关跟班安全员处罚200元;对瓦检员处罚100元;对直接责任按跟班安全员处罚标准3倍处罚。

5、若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矿分管安全副矿长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当班所有人员追查处理,并拟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交公司负责人、矿长,超过6天后,未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及书面报告,由公司负责人直接处罚200元/次。

(二)原煤生产目标考核

以井口值班室计量数据,扣除质量超标所减除的数量后的实际产量,为考核奖惩依据,当月工伤事故总费用未超过规定标准;凡超额完成当月计划产量以上,每超1吨奖矿长0.80元;奖分管生产副矿长 3 0.30元/吨,奖分管安全副矿长0.30元/吨;以上奖金不受原定安全生产奖金标准的限制;每欠产1吨(当月下达计划),惩矿长0.50元/吨,惩生产副矿长0.15元/吨,惩安全副矿长0.15元/吨,并取消原定安全生产奖,若当月发生工伤事故,总费用超过规定标准,一律不予计发各类奖金。

(三)生产掘进进尺目标考核

1、日常安全生产,超月计划1米开拓进尺,奖矿长3.00元,相关采掘队长5.00元,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各奖2.00元,跟班安全员奖1.50元,瓦检员奖1.00元,当月无工伤事故总费用超标,上述奖金和原定安全生产奖一律当月兑现;每欠月计划开拓进尺1米惩矿长3.00元,相关采掘队长5.00元,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各惩2.00元,跟班安全员惩1.50元,瓦检员惩1.00元,若当月技改开拓、准备进尺超额完成,日常生产开拓进尺欠产,矿长、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只能享受单项奖和原定安全生产奖的50%,采掘队长、掘进跟班安全员、瓦检员只能享受原安全生产奖50%。相关科、队长按全矿的原煤产量,掘进开拓进尺,安全无工伤事故总费用超标,三个指标全面达到奖励条件时,可享受原定安全生产奖的标准金额,若其中安全工伤事故总费用超标全部取消安全生产奖金标准,除安全指标以外,其余二个指标出现一项未完成,只能享受原定安全生产奖的50%。

3、上述目标考核,执行时间从2008年8月15日起施行。

4、具体考核办法,以每月的计划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结账,每月 4 26日验收考核(若当月受大环境的影响停产和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可减任务),对各项指标的超、欠奖惩办法,月月奖惩兑现。

(四)质量目标考核

1、原煤质量:严格按销售科根据用户要求的质量,而综合平衡的指标考核,若超过灰分、水份而扣除产量后,再以井口计量中扣除后的产量,定为当月实际产量计奖惩,当月考核兑现。

2、生产掘进工程质量,严格按矿编制的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以每月26日统一验收计尺考核,凡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掘进进尺,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限制整改,整改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但出现返工工程,处罚矿长50元/次,相关采掘队长60元/次,以此类推,当月考核兑现。

(五)物资材料消耗目标考核

1、采面单体液压支柱消耗定额为30‰,在每月26日清点考核奖惩,超过规定数量惩生产副矿长40元/根,采煤跟班安全员各30元/根,生产班长20元根、回柱跟班40元/根、回柱人员各30元/根,丢失绞接顶梁惩生产副矿长20元/根、采煤跟班安全员每人15元/根,生产班长10元/根,回柱班长20元/根,回柱员工每人10元/根,以此类推计算。若加强管理未丢失,奖生产副矿长100元,跟班安全员每人50元,生产班长50元,回柱班长100元,回柱员工每人60元,月月清点考核奖惩兑现。

2、矿井综合坑耗为50m3/万吨(包括采、掘、通风维修等),凡超耗1立方米,而井下到处乱丢乱甩,处罚矿委班子成员各10元/次,对跟班安全员各处罚50元/次,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3、低值易耗物资管理,首先严格执行先开票,后领物,具体由分管生产副矿长、采掘队长,根据采、掘用途,采煤工种领用的由生产副矿长审批、采掘队长审批,不准出现先领料、后补单,若出现零星材料乱丢乱甩,由矿长直接处罚分管副矿长10元-20元/次,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次。

4、生产物资计划每月在25日以前,由审批领料的副矿长负责提出材料计划,并经矿长了解库房后,由矿长签字申请购买,若对生产所需材料分管矿长未提前一周报申购计划而造成停工停产的,必须追究分管矿长的责任。

5、综合电力消耗:每吨煤5元,要求矿委班子成员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全矿地面生活用电,不准任何人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取暖,煮饮和照长白灯。生产上认真调度掘进用风时间,防止掘进碛头打完炮眼后不反馈地面空压机司机停风,而导致空压机无功运转而增加吨煤电费超标的现象。

七、矿委班子每个成员都努力工作,精心管理,积极协调配合,年终圆满实现计划考核目标,每个成员的劳酬待遇,由公司依据考核标准,奖惩兑现。

贵州仁怀鲁兴矿业公司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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