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的关键 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宽城满族自治县桲罗台镇党委书记 翁耕民
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它能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侵权,是对这个行政执法主体执政能力的考验,如不能依法行政,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必要。而一切行政执法行为都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去实施的,为此,要保证乡镇依法行政,必须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差是不能依法行政的重要根源。 乡镇工作重心是发展地方经济,由于受各方面条件制约,尽管乡镇的公务人员也按法定程序进行招录,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限于短期培训。而行政执法是成系统、成体系的,仅靠短期的突击培训是难以吸收、消化和具体操作的。尤其是乡镇的执法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传统风俗习惯,错综复杂矛盾纠纷,参差不齐的人员素质,决定了执法人员不仅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但目前乡镇执法人员根本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接受过高等教育,法律知识基础较好的“新人”,缺乏实践经验,当风俗习惯和现行法律的出实碰撞时,无所适从,有能力而办不了事。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老人”,规范的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在处理涉及到多种法律事件时,往往是
拿不准,有时还感情用事,好心办不了好事。诸如上述原因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不稳定因素事件比比皆是,本文不一一列举。
二、执法行为程序不规范是不能依法行政的主要表现。概括乡镇违法行政的种种事件起主要表现形式。一是有法不依。我国通过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各种社会行为都有较严格的规范。而导致农村社会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根本原因不是缺乏法律规范,而是不能依法行政,如比较普遍的环境污染事件、非法占地事件等等。二是执法不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的按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一条法律多条标准,处理法律事件偏轻偏重。三是有法不执。执法人员面对违法、违规行为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四是违法不究。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社会违法行为不调查、不研究、不处理,任其发展;另一方面对执法者的侵权行为不检讨、不认错、不纠错,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众不满。
三、违规执法是不能依法行政的主要问题。
乡镇是国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最前沿阵地,也是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的服务窗口。乡镇不能依法行政的主要问题是执法人员违规执法。一是在镇政府的“红头文件与法律发生碰撞时,“红头文件”大于法。二领导意志与法律发生碰撞时,领导意志大于法。三是在执法人员个人情感与法律发生碰撞时,个人情感大于法。四是在
个人利益与法律发生碰撞时,个人利益大于法。无论任何复杂的问题,只要是不违规执法,都会迎刃而解。
综上所述,一切影响依法行政的第一要素就是人的行为,为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乡镇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
首先,这支队伍要牢固树立行政“为民”的思想理念。要十分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执法必须做到平等,不畏权、不畏情,严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二,这支队伍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专业水平。不仅要熟悉、精通相应的法律知识,更要会用法律手段解决和处理问题。执法人员保证严格依法办事,不扩大、不缩小、不扭曲法的本质,现行有效的法律必须得到有效的遵守。
其三,这支队伍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没有监督的政府是专制政府,没有监督的执法,最终也只会沦落为“无法无天”的境地。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我们的行政权力,只能来自与人民,终极目的也只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必须强化执法监督,使权力为民所用,利民所需。
总之,没有一只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熟悉并热爱农村工作,一心为民的执法队伍,乡镇依法行政就等于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