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和反馈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系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制定的教学检查制度,特制定财经系教学检查和反馈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质量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系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教学检查由系办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系各教研室、各专业、各年级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一)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是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常规教学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的检查。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情况、进度计划、大纲、教案、实验、模拟、课设、毕设、社会实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学员的勤情况、辅导课出勤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集中检查
1、开学初检查。每学期初1-2周着重对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实验室准备等教学准备情况(系办负责);教室、多媒体教室、粉笔等教室用品、学习场所等准备情况(系支部辅导员负责)进行检查,开学后,着重对课表执行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检查。
2、期中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在10周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执行计划情况、调(代)课、日志填写、实习、实验的开设、作业布置批改、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等教学环节落实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主要采用检查、听课、召开座谈会、随访等方式进行。
3、期末检查。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末复习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教材预订情况以及专业技术考核等情况。检查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作业本、考试质量分析、查阅有关教学记录等方式进行。
四、教学检查后的反馈
检查人员要对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及时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采取面对面、书面、专题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反馈方式进行集中反馈和个别反馈。
1.个别问题、个性问题原则上当天反馈,因教师有课或工作问题不能当天反馈的应在三天内反馈。
2.普遍问题、重大问题应在检查结束的本周或下周系或教研室的教学会议上反馈。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出现的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问题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