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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监督制度心得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8: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民主行风建设第二阶段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之心得

教师:赵久华

通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深深的体会到作为基层的学校责任重大。其心得体会如下:

四项监督制度提高学校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Du软件”,减少了“病Du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和基层民意监督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

作为乡镇级别的学校,要把握好行政班子的“出入口”,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学校行政。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学校工会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面对居民群众的一名基层学校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学生的高度责任感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教师:赵久华

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府纠风办和贞丰县教育局的部署及要求,为做好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和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我校于4月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

为了把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落到实处,我校首先于4月20日成立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领导担任成员,从而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表

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马上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政风行风评议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连环初级中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本次行评主要工作的步骤进行了安排,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行认真部署,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 要求我们全体教师进行学习。

三、大力动员,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相关文件精神

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上来,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大力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我校4月20日中午在会议室召开了全校行评工作动员大会,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会上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传达了县教育局行评会议精神,明确了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强调了行评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通过学习相关文件、材料,进一步提我们全体教师对行评工作的认识,为做好评议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使全体教师以积极端正的态度自觉地参与和接受行风的评议。

四、广泛宣传,创设良好氛围

公布行评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和意见簿,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全力以各种渠道让全体教职员工明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内容、各阶段重点,营造一个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我认为我对行风评议有深入的认识、端正了态度,同时还要认真学习以后的内容,并逐步用到今后的教育教学中去。

民主行风评议第三阶段

学习《教师法》之心得

教师:赵久华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民主行风评议学习第四阶段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教师:赵久华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因此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传道、授业、解惑是我们的天职。这段时间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规范的内容有六条,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六条规范是每一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具体表现。

一、爱教育。我们所从事的是教育事业。爱教育,就是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教育事业需要的是我们教师实实在在的付出,不是在工作中投机取巧,更不是事事以报酬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工作。因此只有拥有了对事业的一分热爱,才能脚踏实地、默默奉献,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满意。尤其是青年教师,要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爱自己。教师爱自己就是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用自己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去影响学生、改造学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特别是在现在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各种思想相互碰撞,教师的人生取向不仅关系到自己是否拥有幸福的人生,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过程。一个不爱自己的教师,是谈不上爱教育和爱学生的。所以我们教师要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规范中要求教师“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教师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做一名“学习型”的优秀教师。有了良好的素质、过硬的本领,才会在工作中自信,才会在生活中快乐,才会有积极的教育态度和人生观念,才会不迷失工作和前进的方向。

三、爱学生。这是教师所有“爱”的归宿点。教师对学生的“爱” 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新规范还规定:教师应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想这是每位教师必须做到的,这也是一位教师应有的高尚道德。当学生生命受到威胁,受到伤害时,作为一名教师应在学生危急时挺身而出,应向汶川地震中的英雄们学习,学习他们生死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拼死保护学生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危难时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畏艰难险阻、奋力抢救学生拼搏奉献的精神。我想这正是教师爱学生的最高体现。

爱教育、爱自己、爱学生,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基本道德要求。只要每一位教师不断地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从民族和事业的大局出发,认认真真地学习,勤勤恳恳地钻研,扎扎实实地工作,就能无愧于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就是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最好诠释。

在教育工作的诸多矛盾中,教和学是主要矛盾。正确处理教和学的关系,建立和谐愉快的师生关系是“快乐教学”的先决条件。教和学的矛盾,主要方面是教师,有了教师“乐教”,才会有学生的“乐学”,尽管其他条件都具备,如果没有教师的“乐教”,没有良好的师生关系,学生也快乐不起来,从而影响教学质量。

“热爱学生,全面育人,为人师表”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乐于其业,善于其业的基础是对学生的爱。爱的真谛是尊重和相信每一个学生,要把学生作为一个具有人格的人来对待。教师尊重和相信学生,才能培养起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生有了自尊、自信,才能形成和谐愉快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良好,才能促成集体的良好关系的形成。学生有安全感、宽松感、愉快感,就能有效地发挥教师在“快乐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促使学生生动、活动、主动地得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体会

教师:赵久华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颇深:为未成年人建“绿色网吧”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感悟:很多未成年人缺少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是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原因之一。目前,完全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与网络隔绝是不可能的,而适度、正常使用网络是符合未成年人心理需求的。根据目前的规定,经营性网吧还是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可以说对它的政策是“堵塞”,而对健康公益性上网服务则是“疏导”,这样一“堵”和一“疏”的关系,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未成年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感悟:该条款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有利于改变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中父母将孩子看作自己“附属物”的情况,让家长将未成年人当作平等主体对待。具体来说,即学校、老师、家长都不可以偷看、披露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动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0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感悟:生命和健康最重要,这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个核心思想。如今,许多孩子放学就进补课班,周末时间也被各种才艺班、英语班占用,导致身体素质下降。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充足的睡眠非常重要。教育部和国家教委为学生减负问题下发过几十个文件,不能很好遏制。此次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下来,应该会有很好的效果。

关注特殊困境中未成年人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感悟:“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问题,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话题。新法很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对父母外出打工而对子女失去监护责任的“留守儿童”,新法做出了要委托成年监护人代为监护的规定,强调了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对于“流浪儿童”,新法则规定由政府和民政部门实施救助,明确了救助机构临时监护的责任。

明确处罚措施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悟:法律上禁止的有关条文,如果没有罚责的话,就会使有关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为了更有力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法中明确了有关处罚措施。如第66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67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69条规定,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蠢死了!”“你怎么这么笨啊?”……下月起,老师若如此训斥学生,将被视为违法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相应处分。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老师禁止对未成年人说出类似的侮辱性语言。另外,新法还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

突发事件先救孩子

新《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订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据介绍,这一规定借鉴了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

孩子日记不可偷看

调查显示,21.7%的被调查学生的父母都曾经偷看过孩子的日记、信件、短信或者偷听过孩子的电话。更有甚者,有的教师向全班同学公布学生隐私,使孩子幼小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新《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经未成年人同意,不得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妈妈们”再偷看孩子的隐私,就有法可“管”了。

不得让未成年人辍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认为,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年龄小,无一技之长,过早进入社会后无法就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新《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新《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教师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卖烟酒给孩子会被罚

小帅(化名)告诉记者自己的“烟龄”只有半年,可他今年只是一名初一的学生。近年来,吸烟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在上个世纪末,中国就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法律却未规定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性条款。

这次新《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在新《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保证学生休息娱乐时间

新《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如今,许多孩子放学就进补课班,周末时间也被各种才艺班、英语班占用,导致身体素质下降。对此,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娱乐权”问题,也就是说,要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时间。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民主行风评议笔记

第一阶段:

1、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

2、学习《连环初级中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习学习《四项监督制度》

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6、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7、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8、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10、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11、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第三阶段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六、终身学习。

解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新《规范》一共六条,不仅是在原有的版本基础上的深化和升华,而且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如“爱国守法”强调了教师要爱祖国和人民;“爱岗敬业”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强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更是注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书育人”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为人师表”同样赋予了“以人为本”的时代含义,不仅与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紧密相连,而且对教师的衣着和言行举止、协作精神、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等方面要求具体细致,还增加了对待家长态度方面的要求;“终身学习”更是人本思想的全面要求。

二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新《规范》在认真总结了原《规范》的基本经验基础上,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如继承了师德规范主旨“爱”和“责任”,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新《规范》的突出特点

1、突出了重要性。

2、体现了时代性。

3、提高了针对性。

4、增强了概括性。

5、注重了操作性。

新《规范》的核心内容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心得

四项监督制度基本内容

四项监督制度基本内容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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