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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文明委〔〕10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独文明委„2010‟10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

评选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各工作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县文明委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独山”主题活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10年度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提升城乡整体文明程度,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任务,按照“面向基层、兼顾各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逐级申

报、公开公正,群众公认、择优评选”的原则,为建设文明独山、

诚信独山、和谐独山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

面进步。

二、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评选类别:

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

(二)评选要求:

1、符合相关类别评选标准和条件的乡镇、单位、窗口、村、

社区均有资格参加县级评选。

全县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县级文

明单位。各类直接与广大群众联系的办证大厅(中心)、营业大厅

(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中心)、酒店、宾馆、加油站、征费站等

对外服务窗口均有资格参加县级文明窗口评选。乡(镇)的各类

站所只能申报文明窗口,不能申报文明单位。

2、获得2009年度县级文明称号的乡镇、单位、窗口、村、

社区申请县级复查认定,单位如下:

(1)文明村:(13个)

城关镇城东村城关镇城西村

城关镇双桥村下司镇铁坑村

基长镇基长村基长镇阳地村

麻尾镇麻尾村麻尾镇第一居委会

甲定乡甲西村甲里镇峰洞村

本寨乡本寨村尧棒乡三棒村

羊凤乡羊凤村

(2)文明单位:(5个)

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独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独山县水利局甲定民族中心学校麻尾镇麻尾中学

(3)文明窗口:(18个)

独山县人民医院内科独山县人民医院外一科

独山县人民医院外二科独山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独山县林业局林政检查站甲里户籍服务窗口

本寨乡信用社上司镇社会事务办尧棒乡计生站深河桥抗日文化园景区独山县财政局基长财政分局工商局注册登记股

独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办证股基长镇工商所

基长镇派出所羊凤乡人民政府综治办

独山县诚信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司镇派出所

三、评选条件

1、各类评选标准可登陆独山精神文明网

(http://jswm.dushan.gov.cn)工作提示栏下载。

2、申报评选文明村的必须是建制行政村。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申报评选或复查

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

分或被依法处罚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有一项不达标的;

“满意在独山”主题活动或“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被省、州黄牌

警告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社会、单位内部稳定事

件的;

(4)因领导工作失误导致职工或群众集体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由于管理不善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仍无明显改善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分别由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在对照条件自评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申报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的,直接向县文明办申报;申报文明村、文明社区的,需经乡镇党委批准后,再向县文明办申报。

(二)复查程序

对获县级2009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继续实行复查制,填写复查表,按照正常申报程序,向县文明办申请复查认定。

五、推荐上报时间

推荐报送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前,检查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30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把创建活动过程作为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质的过程,把广大人民群众引导到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来。

2、严格标准,统筹安排。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评选标准、程序和条件,好中选优、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2010年评选工作由

县文明办初审后送请县纪委、政法委、计生局等有关部门审核且无意见后,再组织进行考评。

3、材料规范,按时上报。申报表、复查表请登陆独山精神文明网(http://jswm.dushan.gov.cn)工作提示栏下载。各申报乡(镇)、单位(部门)要认真规范填写评选推荐(复查)表和评选推荐(复查)材料一式2份,并报word格式电子文档。推荐(复查)表、材料统一用16K纸打印,表头用小2号黑体或宋体加粗,表内项目用3号仿宋体,所填内容用5号仿宋体,表内“主要事迹”栏摘要1000字左右。单位名称用法定全名,并盖公章;申报材料须以通讯载体撰写,条理清晰,特点突出,富有感染力,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署执笔人。

联 系 人:蓝宏华

联系电话:3226129

电子邮箱:dsxwmb@126.com

独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1月29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评选通知

报:县文明委正、副主任、州文明办送: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发:各乡(镇)党委、各人民团体

独山县文明办2010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160份

独文明委〔〕10号

独文明委〔〕5号

文明委

文明委工作总结

文明委工作总结

文明委工作总结

10号

文明委领导讲话

武文明委〔〕5号

文明委全体会议讲话

独文明委〔〕10号
《独文明委〔〕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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