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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明委〔〕5号

发布时间:2020-03-01 19:23: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武文明委„2009‟5号

关于开展武进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街道)党工委、区各办局党组(党委)、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武进精神,引导全区人民争做幸福的武进人、文明的武进人、自豪的武进人,根据《2009年度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区上下形成学习宣传 1

道德模范的新热潮,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评选标准

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全区公民(包括在武进工作的新市民),均可参评武进区道德模范。共评选出武进道德模范10名及武进区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助;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嫌疑人或提供重大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各部门要特别注意推荐在近年来帮困助残、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新市民典型。每位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3月份)。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推荐评选武进区道德模范,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基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推荐评比(4-5月份)。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评选表彰各级各类道德模范。

(1)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组织各村、社区广泛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文明市民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镇级道德模范5-10名;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评选学习身边道德模范活动。

(2)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也可以通过信函直接向区组委会推荐人选,区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部门,由各部门筛选。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直接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的截止日期是4月30日,接受推荐的联系方式为:区文明办(邮箱:wj6310183@126.com,电话:86310183,地址:武进区行政中心一号楼433)。

(3)各镇、开发区、街道和条线部门的评选工作应于4月底结束,并于5月10日前将各地、各部门评选出的道德模范(镇、开发区、街道各5-10人,各条线单位1-2人)作为区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报区组委会,同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要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表彰道德模范要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典型宣传(5-6月份)。围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对推荐评选的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之中,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敬重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4.审定表彰(7月份)。区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道德模范名单进行初审。立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20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审定,确定10名区道德模范和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并择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武进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主任江建文任主任,副区长、区文明委副主任张美任副主任,区文明办、区政法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和区残联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应成立相应机构,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

2.做到科学有序。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广泛筛选,层层推荐,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把评选推荐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道德模范推选工作实行扎口管理、分级负责。

3.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注重挖掘新典型,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学。企业家、领导干部以及已被评为“十

星”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市民的原则上不再被推荐。

4.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推荐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类别分别填报武进区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4张一寸免冠彩照,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有关材料5月10日前统一寄送区文明办,地址:武进区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邮编:213159,联系电话:86310183,电子邮件 wj6310183@126.com)。

附:武进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2月11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道德模范通知

抄送:市文明委、市文明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2月12日印发

共印180份

独文明委〔〕5号

文明委

文明委工作总结

文明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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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委全体会议讲话

独文明委〔〕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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