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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文明委〔〕10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02:09: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独文明委„2010‟10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

评选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各工作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县文明委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独山”主题活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10年度县级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提升城乡整体文明程度,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任务,按照“面向基层、兼顾各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逐级申

报、公开公正,群众公认、择优评选”的原则,为建设文明独山、诚信独山、和谐独山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评选类别: 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

(二)评选要求:

1、符合相关类别评选标准和条件的乡镇、单位、窗口、村、社区均有资格参加县级评选。

全县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各类直接与广大群众联系的办证大厅(中心)、营业大厅(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中心)、酒店、宾馆、加油站、征费站等对外服务窗口均有资格参加县级文明窗口评选。乡(镇)的各类站所只能申报文明窗口,不能申报文明单位。

2、获得2009年度县级文明称号的乡镇、单位、窗口、村、社区申请县级复查认定,单位如下:

(1)文明村:(13个)

城关镇城东村 城关镇城西村 城关镇双桥村 下司镇铁坑村 基长镇基长村 基长镇阳地村 麻尾镇麻尾村 麻尾镇第一居委会 甲定乡甲西村 甲里镇峰洞村 本寨乡本寨村 尧棒乡三棒村 羊凤乡羊凤村

(2)文明单位:(5个)

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 独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独山县水利局 甲定民族中心学校 麻尾镇麻尾中学

(3)文明窗口:(18个)

独山县人民医院内科 独山县人民医院外一科 独山县人民医院外二科 独山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独山县林业局林政检查站 甲里户籍服务窗口

本寨乡信用社 上司镇社会事务办 尧棒乡计生站 深河桥抗日文化园景区 独山县财政局基长财政分局 工商局注册登记股 独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办证股 基长镇工商所 基长镇派出所 羊凤乡人民政府综治办 独山县诚信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下司镇派出所

三、评选条件

1、各类评选标准可登陆独山精神文明网(http://jswm.dushan.gov.cn)工作提示栏下载。

2、申报评选文明村的必须是建制行政村。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申报评选或复查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处罚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有一项不达标的;“满意在独山”主题活动或“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被省、州黄牌警告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影响社会、单位内部稳定事件的;

(4)因领导工作失误导致职工或群众集体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由于管理不善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仍无明显改善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分别由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在对照条件自评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申报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的,直接向县文明办申报;申报文明村、文明社区的,需经乡镇党委批准后,再向县文明办申报。

(二)复查程序

对获县级2009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窗口、文明村、文明社区继续实行复查制,填写复查表,按照正常申报程序,向县文明办申请复查认定。

五、推荐上报时间

推荐报送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前,检查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30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把创建活动过程作为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质的过程,把广大人民群众引导到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来。

2、严格标准,统筹安排。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评选标准、程序和条件,好中选优、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2010年评选工作由

县文明办初审后送请县纪委、政法委、计生局等有关部门审核且无意见后,再组织进行考评。

3、材料规范,按时上报。申报表、复查表请登陆独山精神文明网(http://jswm.dushan.gov.cn)工作提示栏下载。各申报乡(镇)、单位(部门)要认真规范填写评选推荐(复查)表和评选推荐(复查)材料一式2份,并报word格式电子文档。推荐(复查)表、材料统一用16K纸打印,表头用小2号黑体或宋体加粗,表内项目用3号仿宋体,所填内容用5号仿宋体,表内“主要事迹”栏摘要1000字左右。单位名称用法定全名,并盖公章;申报材料须以通讯载体撰写,条理清晰,特点突出,富有感染力,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署执笔人。

联 系 人:蓝宏华 联系电话:3226129 电子邮箱:dsxwmb@126.com

独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1月29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创建 评选 通知

报:县文明委正、副主任、州文明办

送: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发:各乡(镇)党委、各人民团体

独山县文明办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160份

独文明委〔〕10号

独文明委〔〕5号

文明委

文明委工作总结

文明委工作总结

文明委工作总结

10号

文明委领导讲话

武文明委〔〕5号

文明委全体会议讲话

独文明委〔〕10号
《独文明委〔〕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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