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雄州镇第二中学全体教师集体学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使我校全体教师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
学校全体教师集体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邀请法制校长进行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进行。为使我校学法制度得到落实,利用每次校务会集中开会时间,安排10分钟左右的法制教育专题学习。
二、参加学习法律知识的对象
法律知识集中学习由学校法制宣传员韩中民主持。参加人员是:校长、教导主任、会计、教务员、政教员及其他全体教师。
四、学习内容
学习法律知识的重点是:
(一)宪法和法律基础理论。
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二)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
(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四)在确定学习内容时,要把学法内容与学校的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
五、集体学习的组织。由学校普法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学习内容的筛选,并做好集体学习的有关准备工作。
六、学法计划的确定。学校全体教师每次集体学习一般选择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具体学习计划由学校普法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七、学校全体教师在认真参加学校各种集中学习法律的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扎实开展自学活动。
《学法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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