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无声自习管理办法
一、纪律要求
1、要求无声的自习:上午第三节,下午第五节,晚自习(老师讲课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纪:
a、说话交流,有问题问辅导老师。
b、走动(问辅导老师问题的除外)
c、串座位
d、出教室
e、抬头2次
二、违纪处理办法
1、第一次违纪:记过,写500字保证书并电话告知家长,部内通报。
2、第二次违纪:记大过,写1000字保证书并电话告知家长,保证书必须有5名同学和一名老师签字做担保。
3、第三次违纪:留校察看,全校通报。写2000字保证书并必须由家长到校签字担保。
4、第四次违纪:劝退处分。
三、情况说明
1、自习期间,组织各班值日班委负责检查。
2、检查结果当即通报处理。
3、对违纪调查结果,违纪同学必须签字。
本办法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科技部
2013-6-12
《科技部无声自习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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