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习课要求
一、要求
(一)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二)上午自习学生可按照教师的要求、结合自身学习的需要安排学习内容,下午和晚上自习主要完成学校所发测验卷,其余剩余时间可做好课业的预习、复习,也可自行安排自习内容,但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或发短信,不得吃东西,以保证学习氛围和学习质量;
(四)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值班教师批准;
二、考勤
(一)值班人员于每天7:40、11:30、14:
15、14:50、16:00等时间准时开始对自习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分别交给各班班主任。
(二)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值班班长或纪律委员如实将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记入当日《班级日志》,
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对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学期“优良学风班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较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三、监督
(一)对他人喧哗吵闹情况,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上报值班教师
(二)自习期间实行值班教师检查各班自习情况制度;
(三)各班班长和纪律委员负责每天班级自习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四)学生会学习部组织检查。
《学生自习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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