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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十二五

发布时间:2020-03-02 02:34: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

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方略

(一)十二五规划背景

今年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是在深化医改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关键时期、中医药事业进入“十二五”新的发展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务院十分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对新的一年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要求。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陈竺部长、张茅书记在讲话中对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明确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陈竺部长明天还要到会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成就和2010年中医药工作进展,正确把握中医药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明确“十二五”中医药发展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部署2011年中医药重点工作,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全面推进“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这五年的显著特点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满足群众需求,更加注重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机制创新、转变理念方法,在许多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过去的五年,中医药改革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党和国家更加重视中医药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建立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出台了《若干意见》,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医药法》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标志着中医药立法纳入国家立法日程。在深化医改中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把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五项重点工作。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在规划、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中医药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从2005年的41.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9.7亿元,增长了165%。地方党委、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前所未有,已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文件的省(区、市)就有22个,中医药管理体制得到加强,全国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已达12个。

二、过去的五年,中医药改革发展树立了新理念

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确立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将发展中医药事业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五年来,全国中医药系统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革运行机制,强化薄弱环节,改善服务效果。总体上,中医药工作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这是五年来中医药工作取得新成就的思想基础,是值得认真总结,发扬光大的重要精神财富。

三、过去的五年,中医药改革发展确立了新思路

在总结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中医药事业有益经验和成功探索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政策措施和重点任务,确定了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思路。着力通过制度创新、政策保障来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的关键问题,以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过去的五年,中医药工作创立了新方法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汇聚各方智慧,不断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能力,探索建立了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发展的中医药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强调以人为本,围绕“人”这个中心,立足于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构建了微观、中观、宏观有机互动、动态发展的系统。明确在微观层面,加强服务,做到理念行、维权行、能力行、方法行、效果行。在中观层面,加强管理,推进中医药工作任务落实。在宏观层面,加强调控,建立有力的保障机制。在这个工作系统及其运行机制指导下,找准影响系统运行、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并努力把握每一项工作在“三观”中的准确定位和互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中医药工作任务落实。

五、过去的五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

1、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从2005年底到2009年底(2009年数据来自中医基本现状调查),中医类别医院从3009所增加到3299所,增长了9.6%。床位从31.5万张增加到44.93万张,增长了42.6%。门急诊人次从2.26亿增加到3.28亿,增长了44.96%。出院人数从611.53万增加到1208万,增长了97.54%。

2、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发展较快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10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治未病”服务试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初显成效。

3、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及应急救治能力明显提高

开展了615个国家级重点专科(病)和3453个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临床疗效。中医药在治疗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发挥了独特作用,成效显著。

4、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建立了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了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建立了名老中医药专家继承人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制度。启动16家国家中医(民族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建立了108个重点研究室和388个三级实验室。中医药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4项及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

5、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高等中医药类在校生人数从2005年38.5万人增加到2009年52.7万人,增长了36.9%。重点学科建设点由93个增加到323个。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中医药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开展首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6、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创崭新局面

“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深入开展,普及了中医药知识,弘扬了中医药文化。41项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医针灸”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7、民族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目前,全国有民族医院203所,开展民族医教育的院校有14所,民族药产业发展迅速,品种达906个,为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8、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加快

《中医药法》立法加快推进,目前全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已增加到26个。发布了国家标准27项、行业标准221项,成立了4个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暂定名)并将秘书处设在我国,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1)首次将中医药等传统医学纳入。中医药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9、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与我国签订含有中医药合作的政府协议从53个增加到91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从22个增加到48个。中药产品和服务贸易稳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

六、过去的五年,广大中医药人员为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做出了新贡献

五年来,中医药系统经受住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考验,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不畏艰险、反应迅速,全力以赴、紧急救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中,中医药发挥了独特的医疗保障作用。五年来,全国中医药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维护人民健康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中医药队伍是一支大医精诚、服务人民的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具有较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值得尊敬和信赖的队伍。

同志们,经过五年努力,我们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中医药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2010年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取得了新进展。

1、去年,我们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2、各地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实化相关措施

又有吉林、上海、福建、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河南、重庆等9个省(区、市)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门文件。

3、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2.43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多的一年。重点支持了1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41所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147所县中医医院建设以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地也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

4、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海成立市政府领导牵头的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并要求各区县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正式挂牌。浙江将省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厅内设处室改为卫生厅领导和管理的正处级局,局长高配,编制增加。贵州中医药局增加了处室和编制。

5、服务补偿机制探索取得新进展

陕西明确要求县级中医医院在岗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河南要求在定编定岗和绩效考核基础上,对县级和乡镇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基本收入给予保障。浙江宁波规定对政府办医院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甘肃将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提高到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

6、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政策进一步完善

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简化了审批程序,放宽了调剂范围,更加符合实际。

二、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作用进一步发挥

1、积极推进深化医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0年,中医药系统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卫生工作安排,,着力解决制约中医药作用发挥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并取得新进展。

2、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注重引导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

多数省份在新农合中明确了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降低中医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等政策要求。吉林在城镇医保中要求降低中医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并提高中医诊疗项目的支付比例。云南对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服务的,降低自付比例。

3、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落实中西药并重原则

与卫生部联合制定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和指导原则。各地主动协调,做好中药基本药物的增补、配备和使用。黑龙江规定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中药饮片按饮片金额的25—30%给予补偿。西藏把藏药作为基本药物增补的主要品种,藏药达到480种。

4、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369所县中医医院纳入中央重点支持和建设范围,出台了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基本标准,制定了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各地积极探索巩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安徽开展了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福建实施了乡镇卫生院强化中医科建设项目。

5、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积极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将中医药应用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上海长宁区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给予经费补贴。甘肃要求全省所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中医科,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6、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着力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

安徽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对建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进行了试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骨伤科等35个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并试点实施。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以抓好农村中医特色专科等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首批命名农村先进单位18个、社区先进单位13个地区。召开首届全国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促进民间和民营中医药的发展。

2、中医药应急、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青海玉树强烈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青海、甘肃、四川等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紧急组建中医救援医疗队前往灾区参与医疗救治,中医(藏医)传统疗法和中药制剂在救治中得到广泛运用,发挥了独特作用。

3、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工作,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

4、深化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

评估结果显示,各级中医医院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更加注重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更加重视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印发11个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和中医护理工作指南。

5、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

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制修订中强化了中医药工作要求。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评选出103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6、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成效显现

成功举办第三届“治未病”高峰论坛。组织开展了“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健康情况改善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结果显示接受“治未病”服务的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院校教育改革加快推进。

推进中医药院校省部局共建工作。制定了《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对170个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2、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员培养受到重视

重庆遴选出25名中医药高级人才,并投入300万元,力争培养出一批巴渝中医药名家。湖北开展“中医大师”和“中医名师”评选活动,营造名医辈出的社会环境。去年,全国有2.4万名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近万名中医师接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规范化培训。河南采取降分录取、定向就业、政府补助等办法,为农村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

3、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 实施了694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遴选了273个局级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30个城市社区和45个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各地也普遍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启动了中医刮痧师、中药调剂员职业技能人员鉴定工作。

五、中医药继承创新取得新发展

1、推动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16家基地业务建设方案通过审查,建立协作机制和专家工作制度,围绕14类重点疾病中医药防治的特色优势和临床关键问题,开展协作研究。确定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研究中心和41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

2、中医药传承及基础研究进一步加强

开展了400种重要古籍文献的整理,为181位名老中医药专家建立传承工作室。建立了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综合服务平台,并出版了《国医大师传承研究精粹》。

3、中药资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

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中药资源分类与代码、基于我国自主卫星遥感数据的主要资源监测及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启动。与发改委共同实施的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进展顺利。

六、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进一步加强

1、会同国家民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

对150部民族医药特色文献和140个民族医药诊疗技术进行规范整理和研究,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民族医药进行大规模整理研究。确立了16个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中华民族医药学会第一次换届改选的顺利完成,为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奠定了基础。各民族地区密切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当地民族医药发展。

2、中西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起草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研究制定中西医结合医院评价指标体系,以推动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发展。各地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江苏连续4年举办西医学习中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促进医疗机构中西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改善。山东以普及班、学历教育班和研究生班三种形式,开展全省中医医院“西医学习中医”培训。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深入

1、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军营行北极边防站活动

为期三年的活动圆满收官,去年9月在北京隆重举行了总结表彰大会,并在全国开展了“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同时启动了以“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主题的中医中药中国行新一轮活动。组织了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巡讲团,各界群众踊跃参加。北京、山西、黑龙江等地开展“中医进学校”活动,受到广大师生欢迎。上海编撰《中医药,让我们更健康》手册,向世博会参观者和市民宣传中医药,取得良好效果。湖北印发《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推动文化建设与基础建设同步实施。

2、中医药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取得突破

去年11月,“中医针灸”正式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传统医学文化的认可。另外,《黄帝内经》、《本草纲目》两部中医古籍也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

3、中医药舆论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组织报道,振奋了行业精神,树立了行业形象。

八、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

1、中医药立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①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中医药法(草拟稿)》完成初稿,并已上报。地方中医药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内蒙古修订发布新的中医药地方性法规。

②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发布了一批中医预防保健技术操作规范,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通过了专家审定,确定了42个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推广基地,加强研究推广工作。

③《耳穴名称与定位》获得2010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二等奖。组织编制《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中医药项目,中医药系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④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虚假中医药机构网站监测,依法处罚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2、中医基本现状调查顺利完成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医现状调查。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了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目前,全国的调查分析报告起草和论证工作基本完成。

九、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

1、多边合作进一步巩固发展

与世界卫生组织紧密合作,推进落实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的《传统医学决议》,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传统医学部分制订工作。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支持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召开了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双边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药合作纳入中美2010年战略与经济对话合作框架并建立工作机制。成功举办中法、中新等中医药合作会议。积极推动孔子学院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去年6月,习近平副主席出席了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中医孔子学院揭牌仪式,并对中医孔子学院把中医药学同汉语教学相融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继续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合作

举办首届内地与港澳中医药高层协调会,建立三地合作机制。中医药纳入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成立“两岸中医药工作推动小组”,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合作,成功举办“海峡论坛”及“两岸中药论坛”,两岸中医药合作正向纵深发展。

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1、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部署,结合中医药行业实际,开展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不断增强继承创新能力、努力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为总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

2、活动开展以来,创造出许多有特色、见成效的好做法好经验

北京以强化公立中医医院特色优势、繁荣发展首都中医药文化为重点,着力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广东省中医院将中华传统文化、党的优良作风、现代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促进了医院文化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重庆市中医院提出的“一线工作法”和推行的“一讲二评三公示”,受到习近平副主席充分肯定。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中医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已经成为中医药系统的共识和行动。

(四)“十一.五”工作总结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更是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团结奋进、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与会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全国中医药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实践证明,过去的五年,是中医药系统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的五年。是中医药系统解放思想,明确发展新思路、提出新举措的五年。是中医药系统勇于实践,探索创立中医药工作新方法的五年。是中医药工作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努力开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新格局的五年。是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新发展的五年。是中医药系统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的五年。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要理清和明确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大局。

二、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

三、要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突出中医药原创思维。

四、要推动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五、要保证中央政策在地方的落实,实现中医药发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

六、要凝聚行业力量、奋发有为,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加强中医药系统自身建设。

这是“十一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和汗水,必须很好地坚持下去,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五)关于“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到2015年,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中医医疗服务和应急体系更加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初步构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改善,结构更趋合理。

二、继承创新体系基本建立,传承研究取得显著成效。中药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中药工业体系建设和产业创新能力得到加强。

三、中医药文化业态更加丰富,文化资源得以有效开发利用。

四、实现中医药立法,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更加显著,在国际传统医药领域优势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六)关于“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医药工作,以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为主线,完善体制机制。

二、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把加快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完善和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作为突出重点。

三、加快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药人才培养。

四、加强中医药法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五、加强协调,争取支持,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关于“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1、重点推进县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2、提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

3、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加强技术和产品开发,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规范。

5、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网络建设

1、完善中医药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应急网络,建设一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

2、推进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基本形成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网络。

3、加强重点专科(病)和特色专科建设,形成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协作网络。

4、推动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1、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系统整理中医古籍文献。

2、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

3、力争在中医药科学内涵诠释、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方法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推动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1、实行毕业后教育,强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继续教育网络。

3、加强临床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培训。发展职业教育,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4、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五、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建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监测制度,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

2、加强中药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3、加强道地药材的保护和利用。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

六、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1、加强民族医院基础设施和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族医科建设。

2、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3、加强民族医药挖掘继承工作,扶持民族药开发与使用。

七、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1、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建立中医药知识及文化传播网络,建设一批宣传教育基地,开发一批科普创意产品。

2、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八、加强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

1、推进中医药法规体系建设。

2、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标准化研究中心、实施推广基地,完善标准化工作支撑体系。

3、完善中医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信息统计系统。

4、完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中医药信息与医药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1、巩固和拓展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发展民间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促进服务和产品贸易。

2、着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此外要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发挥其在中医药走向世界中的独特作用。

以上内容是对“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内容的总体考虑,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的规划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要把“十二五”规划任务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

(八)深刻认识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总结过去、规划未来、明确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重要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行动纲领。

《建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生活的关怀,充分表明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地位。《建议》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明确提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居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议》对未来五年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临着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科学发展观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而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中医药在维护和增进人的健康中具有独特作用,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党的十七大以来,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速推进,中医药事业更加受到重视,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方针政策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全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定位,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要求和保障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经济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经过“十一五”时期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国综合国力持续增强,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对中医药投入大幅上升。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必将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经济支撑。

四、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和需求,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

根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一项专门调查结果显示,90%的民众关注中医药,88%的民众接触过中医药,53%的民众看病愿意首选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这充分表明了当今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感情深厚、高度信赖,这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医学模式和医学目的的转变,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当前,医学模式转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学目的也调整为“预防疾病与损伤,维持和提高健康水平”。中医药学的整体观以及注重个体化、人性化、“治未病”的特点和优势,与转变了的医学模式相吻合,与调整了的医学目的相一致,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了良好契机。

六、国际社会的关注重视,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当今时代,人类防治疾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许多国家都在重新关注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发生了积极变化,中医药正被越来越多的各国民众接受和利用,这必将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九)“十二.五“中医药产业策略实施难题

在看到良好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中医药事业发展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

虽然近年来在我们共同努力下,特色淡化、优势弱化状况有所改善,特别是在一些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中,中医药发挥了独特作用。但从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结果看,还有不少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发挥不够,开展的中医服务项目较少,配备的中医诊疗设备不多。具有优势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滞后,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健康新需求。

二、医药继承和创新还需下大力推进

中医药学原创思维的内涵挖掘和丰富发展不够,以中医药学原创思维为基础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够,基于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古典文献的传承研究不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进行创新发展不够。适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研究和评价方法及其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中医药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

三、中医药发展基础薄弱,扶持促进政策需下大力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

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显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中只有59%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仍较大,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已经明确的扶持促进政策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一些政策要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尽管近年来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但总体上看管理力量仍然十分薄弱,特别是市、县级缺乏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致使在政策研究与落实、行业管理与指导、项目执行与监管等许多方面难以到位,不能适应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的需要。

(十)“十二.五”中医药产业策略实施新要求

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期,大力推进事业发展,否则可能错失良机,丧失已有成果。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和精力,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牢牢把握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这条主线,明确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党中央确定的“十二五”规划主题是科学发展,中医药发展也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统筹好中医药事业与卫生事业及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贡献率。统筹好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的协调发展,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统筹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统筹好中医药发展和走向世界,注重以我为主,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二、必须继续解放思想,更加注重机制创新

多年来的中医药工作实践证明,体制机制不合理,是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现“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使其更好地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反映中医药发展趋势,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

三、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特色优势

当前,我国疾病模式正在发生快速转变。实现“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就要积极应对这种转变,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融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偏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注重医院、门诊、诊所等中医药服务的多种组织形态共同发展。从偏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同时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同时,要从主要依赖政府投入,转向增加政府投入与利用社会资本并重的多元化发展。

四、必须强化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继承创新

继承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中医药事业永葆活力的关键所在。中医理论的发展、临床疗效的提高、产业技术的提升、公共政策的制定都离不开科技支撑。要坚持中医药学原创思维,在把握中医药本质特征、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通过知识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全力做好2011年中医药工作

今年是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之年。

(十一)全力做好2011年中医药工作

一、以深化医改为契机,着力推进《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

过去两年,《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在深化医改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但还有一些政策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并抓好落实。

今年是完成近期五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最后一年,中央确定要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

1、以建立完善“扶持和促进”的相关政策措施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2、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以完善中药基本药物使用政策为重点,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的宣传,巩固和扩大实施范围,加强配备和使用管理。

3、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中药品种遴选。

4、开展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和价格、生产供应保障、配备使用管理等专题研究。

5、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中,以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开展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试点。

6、推进中医临床路径的实施,探索按病种收费等中医药服务收费方式改革。

7、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重点抓好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城镇医保中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比例政策的落实。

8、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重点抓好中医药服务内容的落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的中医药服务考核,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配套试点工作。

9、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开展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建设规划研究,抓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造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二、以城乡基层为重点,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对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评价,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试点,开展县(市)卫生局局长中医药工作培训。

2、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抓好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师资培训,实施分层分类推广,强化工作督导和效果评估,探索鼓励运用适宜技术的激励机制,提高推广应用效果。

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4、抓好重点专科(病)与农村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制定并推广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5、强化中医医院管理,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修订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评审标准,完善评价、监测、预警和警示制度。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继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6、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科室规范化建设,落实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7、重视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总结提高、推广利用,制定完善掌握民间医药技能人员发挥作用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以强化继承创新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

1、推进中医药传承研究。做好第三批400本中医古籍整理出版,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适时开展古籍普查登记。继续加强名老中医研究型传承,提炼并推广成果。

2、继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抓紧做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完成一批重要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筛选并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3、加强中医药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科技能力和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协作机制。

4、完善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研体系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临床科研紧密结合。深化重点研究室内涵建设,在具有优势资源和特色技术的重点单位特别是中药企业建设一批重点研究室。

5、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

6、发挥技术转移机构作用,总结推广在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及针灸、中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继续会同发改委实施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促进中药产业提高技术水平。

7、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完善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加强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

8、做好重大研究项目规划与论证,积极争取“十二五”科技支撑,开展面向社区基层的集成性研究。

9、继续组织实施973中医专题,着力研究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启动行业专项,深化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研究。

10、完善科技组织管理模式和机制,强化科研质量管理,建设科技信息服务、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等公共平台,建立健全专家咨询体系。

四、以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员培养为重点,着力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师承教育,重点抓好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科带头人培养、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

2、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抓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3、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制定实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抓好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推动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建设。

4、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制定中等中医药院校和中医药高职高专转型、开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

5、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发挥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作用,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覆盖率。

五、积极参与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为切入点,着力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和应急救治能力

1、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一支中医药基本功扎实、临床实践经验丰富、掌握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治知识和技能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

2、抓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提高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治能力。

3、完善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技术方案,做好传染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强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网络和科研响应机制。

4、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抓好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规模的任务落实。

六、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为依托,着力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全面总结“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情况,做好服务效果评价,扎实推进工程的实施。

2、以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为立足点,扩大试点范围,重点推进区域性试点工作。

3、以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体系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强服务技术方法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形成服务项目,建立服务规范,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菜单式服务。

4、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着力点,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制度,探索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有机结合的途径与措施,研究服务项目设立、收费标准、医保政策等鼓励措施。

5、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促进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预防保健知识。

七、以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为平台,着力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

1、进一步打造“中医中药中国行”这一品牌,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惠及千家万户。

2、加强中医药知识及文化传播网络建设,抓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巡讲,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的开发。

3、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

4、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中医药行业重大新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扩大社会影响。

5、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

八、以加快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基础,着力推进中医药规范化建设

1、加快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深化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研究,积极配合卫生部做好草拟稿修改完善,争取尽快经卫生部审议后报国务院。

2、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编制实施“十二五”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加强对中华中医药学会等相关团体组织研究制定标准的组织指导,完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试点)建设,完善支撑体系。

3、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参与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标准规范制订,加大信息技术培训与推广,推进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的共享。

4、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九、以推进高层次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为重点,着力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

1、开展中医药国际发展战略研究,明确新时期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充分认识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中的战略地位,夯实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基础,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的合作,积极参与WHO国际疾病分类传统医学部分的制定,积极支持ISO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3、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争取中医古籍列入世界记忆遗产代表作名录。落实“南宁宣言”,推进中国-东盟传统医学合作。加强与欧盟协调,推动中医药进入欧盟市场。

4、加强双边合作,落实政府间协议,深化与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合作。同时,加强和指导民间交流与合作。

5、推进中医药科研国际合作,围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和中药标准建设,在新技术引进、方法学研究、中药标准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6、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探索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的形式和方法。在贸易谈判中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

7、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基地和外向型专家队伍建设。

8、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落实内地与港澳中医药合作协议,推动港澳地区中医药服务发展。落实海峡两岸合作协议,促进实质性合作。

十、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党建、创先争优,是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和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要继续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为深入持续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要结合医改任务和《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履职尽责,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中医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4、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医药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5、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三项建设”,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确保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十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再创辉煌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着力推动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积极参与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继承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层人员培训,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快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

这是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这是更是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在改革发展中抓住机遇,在改革发展中迎接挑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中医药人接续千年中医药血脉的使命和责任。

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六位一体”的工作布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优异的成绩,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再创中医药产业辉煌的明天!

乡镇卫生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

卫生局关于“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

县卫生局关于“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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