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纪要
(一)珠海市公共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阶段:
1、自查自测阶段(要求各行各业8月1日-8月15日对照公共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自测自检工作,对存在问题要落实整改。)
2、清理整顿阶段(从8月8日开始加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测,对不符合要求及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和整顿)
3、规范巩固阶段(从9月1日-30日全市公共场所各行业量化评级)
(二)针对以上阶段工作,卫生监督所提出了以下要求:
1、各单位证件要齐全、并在经营前台亮证经营,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要随身佩带,一旦检查时没证及没有随身带的都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按卫生监督所的要求,请公司及时办理二证:卫生许可证、体育场经营证并在前台进行悬挂。
2、设立卫生管理员制度,对经营场所的卫生负责并配合卫生监督所的工作。
监督所提出:各单位必须设立一名卫生管理员,对经营场所的卫生进行检测及记录工作。
3、公共用品的消毒的制度
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立公共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并配备各类公共用品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
按要求会所及泳池是公共场所,所以未设立独立的消毒间并由专人负责,需设立独立消毒间对杯子类进行消毒。
4、建立卫生档案,(如会所毛巾送洗记录、杯子、鞋等公共用品用具清毒情况记录表并保存二年)泳池投药记录、监测记录等档案并设立水质公告牌向泳客公示每日水质情况 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制度和建立卫生组织架构图并上墙
5、设立禁止“性病、皮肤病、重疹沙眼、急性结膜炎精神病及酗酒者)游泳的标志及在会所公共区域设立禁止吸烟标志
6、法律法规《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卫生部审议通过,2011年5月1日已实施,处罚较为严重,为了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及珠海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会不定时到各单位进行抽检,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处罚并吊销卫生许可证。
物业服务中心建议:
1.所有持证上岗由我部安排解决
2.公共用品消毒记录由我部解决
3.卫生记录档案由我部解决
4.毛巾干洗合同由营销解决
5.设立禁止标识由营销解决
6.水质公告牌、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制度和建立卫生组织架构图由营销解决
7.设立卫生管理员制度由我部解决
8.杯子和鞋等公共用具消毒由营销设立独立消毒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