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营销管理制度
为增强营销人员的责任感与工作的激情,共同创造良好、健康、积极的工作气氛,针对电话营销人员的电话量的考核标准,特做如下规定:
一、工作时间:
8:30—9:00 早会
9:30-10:00二次早会
10:00-10:40电话营销
10:50-11:30电话营销
11:40-12:00电话营销
13:30-14:10电话营销
14:20-15:00电话营销
15:10-15:50电话营销
16:00-16:40电话营销
16:50-17:30夕会
二、每天必须拨打200个有效沟通电话,并且记录 10 个可持续跟进的客户(包括意向客户和可发展客户),如外出拜访客户可适情况调整,加入公司不足半个月的新员工每日电访量标准为 100个,记录意向客户量标准为 5 个。
三、每月每人上访量考核标准15人;
四、营销人员工作的每日记录,在下班前要交给主管与经理。
五、营销人员的跟进记录必须录入存档,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跟进内容,信息不全的不算,提供虚假信息者按基本法处罚。
六、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未达标的必须延迟下班时间,由部门主管及经理监督完成。
七、上班禁止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八、营销人员必须每周日下午4:30前把下周工作目标与计划交给主管与业务经理。
九、公司举行的业务知识培训,营销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经主管或经理同意。
十、考核制度
1、未按时汇报工作进展每次扣款10元。
2、工作量考核,按营销基本法执行;
3、每月15日前入司员工按半个月指标考核,15日后入司员工次月参与考核。
《电话营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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