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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4:48: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和考察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调查研究的能力、查阅和分析文献资料的能力。

二、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三、设计、计算、绘图与正确选择标准规范的能力。

四、所学专业常用技术手段、基本仪器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

五、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文字表达能力。

七、语言表达和思辨能力。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提倡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提前介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管理体制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由分管副院长统一领导、教务处组织协调、教学系具体实施的校、系二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协调解决系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评选吕梁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第五条系部职责

各教学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初期检查、中期检查、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与评估;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资料的建档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六条教研室职责

各教研室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认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定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编写;把握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负责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含电子版)由系部资料室统一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含电子版)由学校档案馆保存。保存资料包括:系部工作启动通知、课题申请表、任务书、选题登记表、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教师指导记录、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记录、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人评价表、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评价表、成绩评定表、成绩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工作总结材料等。

二、《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需按规定上传至指定网站。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确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份,由教学系部确定下一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名单,由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教学系部,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系部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各教学系部填报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 同时,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毕业论文工作的副主任审查签字后,于12月底下达给学生。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教学系部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并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教学系部应按要求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学校教务处不定期组织抽查。

一、前期检查: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二、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

三、后期检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不符合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第十一条答辩及成绩评定

各系部应于学生在校最后学期期末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答辩前两周确定本系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进行公布。

答辩前一周,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按时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后,答辩成绩应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十二条工作总结及资料建档

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由各系部安排专人统一装订、留存建档。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教学系部要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总结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做法等内容。 每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各系部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并结合系部推荐意见,评选表彰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因教学改革或培养方案变更而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第四章选题原则及程序 第十三条选题原则

课题分为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课题类型分为论文类和设计类。

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研究内容或设计项目要有利于学生巩固、运用和深化专业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选题应紧密结合社会生产实践,各专业有8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三、因材施教的原则。选题类别、难易程度,要充分体现和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选题程序

一、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杜绝使用往届课题,并填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经系部组织专家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汇总后报系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二、课题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提出选题意向。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三、课题分配必须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论文(设计)内容应相对独立。

四、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系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则必须按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五、选题结束,由各系部汇总填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需由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由系部审查批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第十七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端正指导思想,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应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对学生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必须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

三、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四、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妥善安排请假期间工作事项,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须经系部批准)。

五、答辩结束后,收齐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或作品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交回系部统一建档。 第十八条对学生的要求

一、申请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系部、教研室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三、学生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研、实验研究,并撰写论文(设计)。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之后,必须按学校统一规范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按要求参加答辩。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打扫实验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必须重新补做。

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发表,署名单位必须为吕梁学院。 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结论正确。毕业设计的各项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一般由封面、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注释)、致谢等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参考《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篇幅一般应为8000~12000字。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篇,如有外文文献,应将文献名称翻译为中文。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系部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5人左右),答辩委员会主任由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

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建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二十三条答辩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能是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系答辩工作;审定学生答辩成绩等。 第二十四条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者。

二、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时间1/3以上者。

三、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者。

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第二十五条答辩之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且熟悉相关领域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结合学生的完成情况,就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论文(设计)的完成过程等,设计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答辩提问。

第二十六条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5~10分钟。自述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来源、论文(设计)的研究方法、内容及创新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主要结论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对未达合格要求或成绩较差且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系部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第二十八条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讨论,由每位成员独立赋分后,取平均值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第二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优秀(90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五级记分制评定。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参照4:2:4的比例得出学生最后成绩,结合《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在把握整个专业成绩平衡(即优秀率不得超过20%,良好率不得超过70%)的基础上,将最终成绩填入成绩评定表中系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并将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成绩汇总填写《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及奖励 第三十条系部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评估。包括:课题质量、工作进度、教师到位情况及指导作用、学生出勤情况、答辩、成绩评定情况、撰写水平与质量等。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评估可采取抽样评估,抽样评估比例不低于50%。

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在质量检查与评估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二条学校在各系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按照《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指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系部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专业为评估单元,按一定比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评估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为激励教师认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并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每篇2000元的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凡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实验的,实验室应无偿提供条件,实验耗材应由毕业论文(设计)经费支出。结合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应由科研经费适当补贴。

第三十五条各教学系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指导教师用表)

2、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用表)

3、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4、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生用表)

5、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指导教师用表)

6、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学生用表)

7、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

8、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9、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

10、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价表

11、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12、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评价表

13、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14、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15、吕梁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6、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提纲

17、吕梁学院20XX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8、吕梁学院20XX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19、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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