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社科评奖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宣传部,在绵大中院校科技(研)处(社科联),各科研单位,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部门:
根据《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绵府发[2001]71号)文件规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准,2010年,我市将开展全市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按照市社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绵阳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组织好宣传发动和成果申报工作
评奖的宣传发动和成果申报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以对社科工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使我市所有的社科工作者都知晓正在开展的这项评奖活动,清楚参与评奖的范围、条件以及申报的程序和应当履行的手续等,尽量使有资格申报的成果不漏报、不迟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不盲目申报。各接受申报的单位要在4月25日前,按时完成参评成果的申报工作,及时将申报的成果汇总表报市社科评奖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所需的相关申报表和汇总登记表,可以在市社科评奖办领取,也可以从绵阳市政务网的市社科联网站(http://skl.my.gov.cn)上直接下载。
二、认真开展好成果初评推荐工作
初评推荐工作是各受理单位的第二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在申报结束后进行。申报结束后,市评奖办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给各接受申报的单位下达初评推荐名额,由各接受申报的单位组织评审小组按评奖条件和评奖标准及市评奖办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推荐成果报市评奖办。随后,由市评委会分学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评工作务于6月10日前完成。
三、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奖励优秀社科研究成果,是市委、市府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发展绵阳社科事业的重大举措,希望各有关单位,以积极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重视、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一个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同志组成的初评小组(评审小组人员名单报市评奖办备案);评选中,要做到认文不认人,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不论资排辈,不徇私情,把真正优秀的成果推荐到市评委会来,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评选成果的高质量。
申报成果的汇总表和初评推荐成果的汇总表,需报送纸质表,申报数量10项以上的另外还要报送电子文档,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LB2245852@126.com。
市社科评奖办电话:2235932
2227317 通讯地址:绵阳市红星街61号市社科联 联 系 人:赵维民
曹智
附:绵阳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绵阳市社科评奖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