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说明
杨毅和陈林于2016年1月31日对郫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新津大厦负1层和3层营业房以及渝江路78号附
2、3号1-3层办公用房进行现场查看,并进行市场调查。回到公司经分析测算以及办公室主要估价人员集体商量,得出上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2350万元,后经公司领导决策,调整为4256万元。
特此说明
《法院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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