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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学》教案(安德利主编高职)

发布时间:2020-03-02 01:08: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货币银行学》教案(高职)

一、课程性质、设置目的和要求

(一)、课程性质:

货币银行学是经济类专业一门必修基础理论课程。该课程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它的内容除了包括货币金融理论外,还有货币金融方面的基本制度、基本业务知识及基本业务技能。 (二)、课程设置目的

1、认识货币金融问题在经济运行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其变化所不仅影响微观经济活动,而且对宏观经济变量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2、弄清货币金融的基本范畴;掌握货币金融的工本理论,熟悉货币金融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3、结合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已大幅改革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认识到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在积极促动的同时会有诸多金融风险产生,必须加强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课程学习要求

1、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密切关注金融和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变化情况,学会用所学的理论分析现实中的问题,并不断更新,充实所学的知识。

二、课程内容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能清楚掌握货币的产生,货币的形式和层次、货币的本质及职能、货币不兑现信用制度。同时了解货币与经济的关系。

第一节

货币的起源和职能

一、货币起源

在种种货币起源说中,最科学的是马克思的货币起源说。该学说揭示,货币是价值形态与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认为:货币产生于商品交换,是商品价值形式进化的产物,是商品内在的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商品价值形式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 简单价值形式;

(二) 扩大价值形式;

(三) 一般价值形式;

(四) 货币价值形式。

用货币来表现所有商品的价值,称为货币价值形式。 货币:就是固定充当地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包含两层含义。

1、货币首先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即商品的共性。

2、货币又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与共他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是一切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

二、货币的本质。——马克思的货币起源说------劳动价值说来界定的

(一) 货币是一般等价物;

(二)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

(三)货币是特殊的商品;

(四)货币是价值的符号。

综上所述,货币的本质就是在商品交换中固定充当地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三、货币的职能

(一)价值尺度;

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

2 货币具有价值:对内----单位货币的购买力。(物价指数的倒数)

对外----汇率

(二)流通手段;

必须是现实的货币。可以是不足值的货币。 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

(三)储藏手段;

(四)支付手段

货币价值实行独立运动的职能。突出特征是:货币在支付过程中,没有商品在当时当地与货币相向运动,只是表现为价值的独立转移。

它与流通手段既相通又有区别的职能。书5页

(五)世界货币

五个职能中,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是基本职能。

第二节

货币的形式(货币的发展)

大至经历的三个阶段

一、实物货币

二、金属货币

三、信用货币。包括商业票据、银行券、存款货币。

四、货币的现代定义。

凡是在商品与劳务交易和债务清偿中,可作为交易媒介与支付工具被普遍接受的手段就是货币。可划分为M0、M

1、M

2、M3。

货币的本质决定货币的积能,而货币的积能是其本质的具体表现。

第三节

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书9---11页)

(一)货币材料

(二)货币单位

(三)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四)准备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演变

(一)银单本位制

(二)金银复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

2、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下有个现象叫“劣币驱逐良币”(即格雷欣定理)

(三)金本位制可细分为:

1、金币本位、

2、金块本位、

3、金汇兑本位(虚金本位制)

(四)纸币本位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也称自由本位制。

目前,世界上各国都采用此制度

一、我国的货币制度(详见书14页)

(一)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

(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合法通货;

(三)人民币的发行权由国家垄断;

(四)人民币是信用货币;

(五)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的可兑换;

(六)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05年7月,将单一的汇率制度改为“一揽子”的汇率制度。

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

(一)国际金本位制:1880-----1933年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1944年7月----1974年4月

以美圆为中心的资本主义货币体系

(三)牙买加体系:1978年4月正式生效----新的国际货币制度

1、国际储备货币多元化;

2、汇率安排多样化;

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

五、区域货币制度

第四节

货币的形式和层次

一、货币的存在形式:

(一)现金

(二)银行活期存款

可以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及使用银行卡即可支付或提现的活期储蓄存款

(三) 期存款、储蓄存款、外汇存款及其他各类存款

即:准货币。

准货币(quasi-money)----又叫亚货币或近似货币,是一种以货币计值,虽不能直接用于流通但可以随时转换成通货的资产.准货币主要由银行定期存款、储蓄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流通工具等构成.准货币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但因可随时转化为现实的货币,故对货币流通有很大影响,是一种潜在货币

(四) 存款性金融资产

如:国家债券、金融债券、银行承兑的票据、可以贴现的商业票据等 需要经过一定的呈序才能变现成为货币,称为潜在货币。 其必要条件是价值稳定,有变现的保证,易于变现。

二、货币的层次划分

标准一致,口径不一。

标准是:以货币流动性的大小来化分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货币层次作如下划分:

1、现钞(M0)

指流通于银行体系以外的,不包括商行的库存现金。

2、狭义的货币(M1) 由现金加上商行的活期存款构成。

3、广义的货币(M2) 由狭义货币加上准货币及潜在货币

(二)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第二章 信 用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信用的概念、本质、职能、形式。了解信用与经济的关系,弄清信用工具的类型。

第一节 信用关系-----(债权债务关系)

一、信用的含义。

1、道德范畴的信用。

2、金融范畴的信用:

信用属于经济范畴,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一种借贷行为,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是经济运作的基础。

信用的产生和发展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特别是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紧密相连。

二、信用的本质

1、信用是有条件的借贷行为。以偿还付息为条件。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1)、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化,只发生使用权转移的价值单方面的运动; (2)除要求还本外,还要求增值。

3、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与商品经济紧密相联的经济范畴

三、信用活动的构成要素: (1)债权、债务人; (2)时间间隔; (3)信用工具。

第二节 信用的职能

一、信用的职能

(一)资金分配职能。 (二)提供和创造货币的职能。

二、信用与现代经济的亲系

1、现代经济运作的特点

2、从信用关系中各部门来分析

3、从信用对现代经济的作用来分析

第三节 信用的形式

(一)商业信用;

1、概念。

2、形式:赊销和预付货款。

3、特点:包括局限性。

4、信用工具:商业票据

(二)银行信用;

1、概念。

2、形式:存、贷业务等

3、特点:与商业信用比较

(三)国家信用;

1、概念。

2、形式:公债券(公债、国库券)------即其信用工具

3、国家信用的特殊作用:书29页 (四) 消费信用;

1、概念。

2、形式:分期付款、贷款(直接或间接)、信用卡消费。

2、信用工具:消费信贷和信用卡 (五) 国际信用。

1、概念。

指一切跨国的借贷关系、借贷活动。它是国际间经济联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直接表现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

2、形式: (1)出口信贷; (2)国际商业贷款; (3)外国政府贷款; (4)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5)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6)国际融资租赁。 (7)直接投资。

其中商业信用是最基本、产生最早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占主导地位,是商业信用的补充,但它不能替代其他信用形式。

第四节

信用资金

一、信用资金及其特点

(一)信用资金的概念。

信用资金是货币所有者暂时贷放给货币需求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

8 活动的货币资金。货币需求者到期必须归还,并支付利息。这也是信用资金的基本特点。

(二)信用资金的特点。

信用资金,作为能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除具有预付性、周转性、补偿性和增值性等一般资金的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信用资金是商品资金;

2、信用资金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资金;

3、信用资金具有独特的运动形式和转让方式。

要被需求者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增值。 信用资金所有者和需求者之间是借贷关系并非买卖关系。

二、信用资金运动

(一)信用资金的来源

来源于社会再生产:社会总产品价值形式c、v、m。又运用于社会再生产:社会总产品销售后取得的货币收入,需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分配和再分配。信用资金归根到底是由社会再生产运动决定的。

(二)信用资金运动过程(客观运动规律)

信用资金运动过程是一个以贷方为出发点和归流点的双重支付和双重回流。通过借方即企业供、产、销三个阶段,采用四种资金占用形式(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的资金运动过程。四种资金在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继起,不断地循环和周转,信用资金也是不停地发放与收回的运动中。

运动过程的图如下:

(三) 信用资金运动的特点(书34页)

三、信用资金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利率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汇率风险;

(五)国家风险。

补充:社会征信系统(电大书72页)

第三章

利息与利息率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利息、利息率、熟练运用利息的计算方法,了解利率的决定和影响因素,以及利率的功能与作用,并对利率市场化,特别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问题有清楚的认识。

第一节

利息

一、利息的定义

利息是借贷关系中资金借入方支付给资金贷出方的报酬。它与信用紧密相关,是在信用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经济范畴。

二、利息的本质(利息从哪里来)

1、马克思关于利息来源与本质的理论

利息的本质决定于利息的来源,而利息的来源又决定于信用关系的性质,不同社会制度的利息体现着不同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一切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货币借入者之所以愿意支付利息,是由于他把货币当作资本运用于生产并获得相应的利润。利息就其本质而言,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是利润的一部分。它是国家调节经济的有力的经济杠杆之一。

2、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利息来源与本质的理论

3、中国学者对利息来源与本质的基本认识

4、具体分析说明(从现实角度分析)

三、利息的作用。(书39页)

第二节

利息率

一、利息率及其计算方法

(一)利息率的含义

简称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的比率。它体现借贷资本的增值

11 程度,是衡量利息的量的尺度。国际上利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利息率通常用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来表示。

(二)利息的计算方法

1、单利法;

2、复利法;

3、贴现法。(现值计算法)

二、利息率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饿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主要有:

(一)按照利率的决定方式可划分为:

官方利率(法定利率)、公定利率、市场利率;

(二)按照借贷期内利率是否浮动可划分为: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三) 按照利率的地位可划分为:

1、基准利率

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在西方国家通常是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在我国主要是央行的再贷款利率。

2、一般利率

是指银行等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上形成的各种利率,它通常参照基准利率而定。

(四)按照信用行为的期限可划分为:

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

(五)按照利率的真实水平可划分为:

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注意:划分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的意义

一般而言,正利率与零利率和负利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是互逆的,只有正利率才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

12 利率体系:就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各类利率的总和。

三、影响利率的主要因素(书45----47页)

(一)平均利润率;(0------社会平均利润率)

(二)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

一般来讲,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三)风险程度;

(四)物价水平

(五)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利率水平;

(六)国家政策;

(七)社会再生产状况;

(八)使用货币时间的长短。

四、利率的作用(书47-----51页)

利率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其制定是否合理,不仅对社会资金的积聚、供应、分配、流向至关重要,而且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比例、结构息息相关。

利率对经济的这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利率对储蓄的影响;

(二)利率对消费的影响;

(三)利率对投资的影响;

1、利率对直接投资的影响;

不仅影响投资总量,而且也影响投资结构和投资效益。

2、利率对间接投资的影响。(证券投资)

在收入既定的条件下,投资者会在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之间进行比较,选择对其有利的金融资产。

(四) 利率对融资的影响。-------对货币的供求有直接的影响

五、利率的功能

(一)中介功能;

(二)分配功能;

(三)调节功能;

(四)动力功能;

(五) 控制功能。

六、利率体制与利率自由化

(一)西方国家的利率管制与利自由化

(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问题

利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和价值规律机制,在某一时点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运行机制,它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强调在利率决定中市场因素的主导作用强调遵循价值规律,真实地反映资金成本与供求关系,灵活有效地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1、我国利率双轨制运作的现状

2、利率市场化的道路选择 (1)全面放开利率管制 (2)逐步放开利率管制

我国能选第2种

3、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思考题

第四章

金融工具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金融工具的含义、特征、分类,掌握汇票、本票、支票的异同;及股票、债券的异同。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含义、分类。

第一节

金融工具的含义和分类

一、金融工具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一)金融工具的含义:

是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它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均具有法律效力。它是金融市场上买卖交易的对象。

(二)金融工具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点:

1、有规范化的书面格式;

2、有广泛的可接受性或可转让性;

3、具有法律效力。

三、金融工具的分类

(一)以期限为标准可划分为:

1、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

2、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

(二)以发行者是否为金融结构为标准划分为:

1、非金融结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属于直接金融工具)

2、金融结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属于间接金融工具)

(三)以投资人是否掌握所投资产的所有权为标准划分为:

1、债权债务凭证;

2、所有权凭证------只有股票一种

四、金融工具的基本特征:

(一)偿还性;

(二)流动性;

(三)风险性;

(四)收益性。

五、金融资产的理解

习惯上,金融工具有时被称为金融资产,但严格来说是有区别的:对持有

15 者来说,金融工具可称为金融资产,而对发行者来说则为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是体现为货币形态或价值形态的资产。

其特点:

(一)是一种与有形的实物资产相区别的资产;

(二)是具有金融索取权或收益权的资产,不同与创造价值的实物资产;

(三)是与金融负债相对应的无形资产

第二节

票据

票据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是国际上通用的结算工具。是货币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

一、汇票------命令式票据、委付证券

(一)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汇票的概念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具有一般票据的共性外有自身的如下特点:

2、汇票的特点(书57页)

3、汇票的分类

(1)按签发主体的不同划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A、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未经承兑的商业汇票无效。

商业汇票是商业信用形式的信用工具,属于信用证券。

B、银行汇票是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客户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是一种结算工具。

16 (2)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按记载收款人方式的不同还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在我国,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一律是记名式汇票

(3)按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 按银行对付款的要求还可分为跟单汇票和光票

(二)汇票的格式(书58页)

1、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二、本票------承诺式(允诺式)、自付式

(一)本票的概念和特征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它与汇票、支票一样属于票据的一种,具有票据共有的特性,即本票是有价证券、金钱证券、设权证券、要式证券、交叉证券、无因证券、提示证券等等外,本票还有自身特点: (1)、本票是出票人自己支付的票据;

(2)、本票的当事人仅有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本票根本不存在名义上的付款人

(3)本票是出票人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行为完成后即负无条件付款责任,而汇票付款人则需在承兑之后,才付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二)本票的种类

1、以本票记载权利人的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记名式本票、指定式本票、无记名式本票;

我国只有记名式本票

2、以本票上指定的到期方式为标准可分为:到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我国仅现于到期本票

3、以本票签发和付款地点为标准可分为:国内本票、外国本票、国际本票

4、以本票的发票人为标准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我国票据法和银行结算办法只规定了银行本票,没有规定商业本票,而且签发银行本票的银行仅以人行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为限。

5、以本票票面金额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定额的为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四种;不定额的起点为100元,这是我国银行结算办法对本票的划分。

(三)本票的格式(书61页)

三、支票(支付证券)-----------用于同城的结算工具

(一)支票的概念和特征

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见票式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具有一般票据的共性外有自身的如下特点: (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 (3)支票是一种见票即付的票据

对于支票这个支付证券,付款人能否随时无条件支付票据的金额是持票人最关心的。

而对于汇票、本票这个信用证券,票据本身的信用是持票人最关心的。

(二)支票的种类

1、以记载权利人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记名支票和无记名支票;

2、以支票的付款有无特殊保障可分为普通支票和保付支票;

3、以支票的付款方式可分为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普通支票。

(三)支票的格式(书62页)

第三节

证券

一、债券

(一)债券的性质与特点

1、债券的概念:

是债务人在筹集资金时,依照法律手续发行,向债权人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从而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

2、债券的性质:

债券是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债券的发行人就是债务人,债券投资者则是债权人。它与一般的借贷凭证不同,它是借贷关系的证券化。

债权债务关系的证券化使得债券所标示的借贷条件和规格具有同一性和开放性,从而可以向第三者自由转卖。

3、债券的要素: (1)债券的面值 (2)债券利率 (3)债券的长还期限

(二)债券的分类

1、按发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1)政府债券属本票性质,因发行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

政府债券也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之分。

(2)公司债券四企业的资本构成之一。是由公司承诺偿还的债务凭证,一般具有长期性质,券面金额较大且固定。发行一般都有特定目的,发行必须经过信用机构评级,级别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方能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向一般都要有担保,只有少数信誉卓著的大公司可以例外。

(3)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较为宽松,发行规模大,其发行一般采取直接公募方式。

在我国目前只有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发行

19 金融债券

2、按利息支付方式可分为定息债券和贴息债券;

3、按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4、按筹集资金的方式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5、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

6、按发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债券和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的特点是发行主体与发行市场不在同一国家,并可进一步细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特别注意这两者的区别。欧洲债券一般采用的面值有美圆、日圆、德国马克、英镑、瑞士法郎、欧圆等多种。

二、股票

(一)股票的概念和特点

1、股票的概念:

是指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入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收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2、股票的要素:67页

3、股票的特点: (1)无期性; (2)股东性; (3)风险性; (4)流动性。

4、股票的类型:书68----70页

(三)股票与债券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1)不管是股票还是债券,对于发行者来说都是筹集资金的手段,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一种投资手段或交易工具。

20 (2)共处于证券市场这一资本市场之中,成为该市场的两大支柱,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3)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同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之间互相影响。因为在证券市场上,一种交易工具的价格变动必然引起另一种交易工具价格变动。

2、区别:书71页 (1)性质不同: (2)发行者不同: (3)期限不同: (4)责任和权利不同:

第四节

金融衍生工具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作用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在原生工具如股票、债券、货币、外汇等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或金融商品。通常以双边合约的形式出现,合约的价值取决于相应的原生工具的价格及其变化。合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或义务,并依照约定在日后进行交易。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双刃作用

目前世界性的投机资本,其运作的主要手段就是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的交易通常低比例保证金制度。 金融衍生工具有高度杠杆性。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套期保值的工具,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和发展的。然而作为一种获利性的投资工具,它往往又给投资者带来新的、更为严重的金融风险。

(五)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书73――75页

21

第五章

金融机构及其体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我国金融体系构成格局,掌握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性质、特点、与职能,了解金融机构存在的原因。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一、金融机构的概念

金融机构:泛指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有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按照是否以吸收存款作为吸收资金的主要方式,可以把金融机构分为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类。

二、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以银行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最为典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早期的银行萌芽――货币经营业

即:古代银钱业。其主要的职能是:

1、铸币及货币金属块的鉴定和兑换

2、货币保管

3、汇兑

此时的业务都是由货币本身的职能所引起的服务性业务活动,还没有与信用活动联系起来,保有百分之百的现金准备,还不具有将收有客户的铸币用于贷款生息的能力。

(二)现代银行业

1、现代银行业的产生

中世纪,意大利的威尼斯和其他几个城市出现了从事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机构,他们贷款的大部分是借给政府的,并且具有高利贷的性质。

1850年,在当时世界商业中心意大利建立的威尼斯银行成为最先出现的近代银行,也是历史上首先以“银行”为名的信用机构。此后,相继出现了几家

22 类似的银行。他们经营的仍然是那些有利可图并且主要以政府为对象的贷款业务,显然,这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发展的需要。所以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起能够服务、支持和推动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资本主义银行。

1694年,在英国政府支持下,由私人创办的英格兰银行是最早出现的股份银行,它的成立标志着具有现代意义的银行制度建立。 具有现代意义的资本主义银行体系是经过两条途径产生的:

(1)旧的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适应新的经济条件而转变为资本主义银行。利率下降。

(2)按资本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股份银行。这一条起主导作用,是现代银行组建的标准类型。

2、古代银钱业转变为现代银行的关键:书78页 (1)全额准备金制度演进为部分准备金制度; (2)保管凭条演进为银行券; (3)保管业务演进为存款业务。

存款业务的建立和发展又推动了支票制定的确立和发展,使银行具有了创造货币、创造信用的功能。

三、中国金融机构的演变发展

(一)旧中国分金融体系:书80页

1、票号、钱庄(高利贷性质)的旧式金融机构;

2、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民族资本主义银行;

3、国民党官僚资本主义银行体系;

4、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和根据地,存在着与国民党统治区相独立的金融体系。

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正式营业,并陆续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所辖地区设分支机构。

1948年12月1日,在原解放区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

23 础上,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人民币。

(二)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

新中国金融体系的诞生以中国人们银行的建立为标志。

建立和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是新中国金融体系形成的一个特点。

(三)“大一统”模式的金融体系(1953――70年代末开始改革之际) 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是那时我国唯一的一家银行。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具体经营银行业务的经济实体。

“大一统”的金融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的。

(四) 1979年以来金融体系的改革:书83――85页

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83年

突破高度集中型的金融机构体系向多元化体系方向改革。 (1)、建立独立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专业银行;

恢复农行、专营外汇业务的中行从人行分离出来、建行从财政部分设出来。 (2)、成立投资信托类的金融机构;

(3)、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变化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发展 (4)、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5)、“大一统”银行体制转化为中央银行体制;

1983年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驶中央银行的职能,另设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办理的全部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稍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出来。

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这一步骤标志着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大转折,即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二级银行体系建立) (6)、其他商业银行的设立是建立中央银行之后的一项重要措施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开设了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体

24 系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有生力量。

2、第二阶段的金融机构体系改革是从1994年开始的。

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具体实施中,主要围绕贯彻“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的。

首先,组建政策性银行;

1994年正式启动了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改革: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其次、推动交通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并进而采用更符合实际的城市商业银行名称;全面推进银行与信托、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规范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领域,尤其是基本完成了银行与所属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脱钩工作,同时也为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创造了条件。

四、现行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书85――90页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管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

政策性银行

国有独资银行

中国金融机构体

商业银行

股份制银行

城市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

25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邮政储蓄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基金 金融租赁公司 典当行

第二节

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特殊金融机构。

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央银行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核心;

既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更是金融市场的管理者,在金融市场上处于支配地位。

(二)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银行;

1、从经营目标看:不以盈利为目标

2、从服务对象看:主要是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

3、从经营内容看:接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和政府财政性存款,这些存款具有保管、调节性质,一般不支付利息;平时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和可迅速变现的有价证券外,一般不含有长期投资的成分,中央银行负有调节信用的职能,其资产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可清偿性。

(三)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的特殊机构

26

1、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金融政策和法规;

3、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管理金融活动;

4、中央银行既是政府的部门,又是相对独立于政府。 其享有高度的自主权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书93――96页)

(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三、中央银行业务(详见书96――98页)

(一)银行性业务;

(二)管理性业务;

四、央行的组织形式

(一)单一银行制;

(二)复合银行制;

(三)跨国银行制;

(四)准中央银行制。

五、中国人民银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属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关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

1、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2、中国人民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3、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

按经济区域设立了9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行,它们是:天津分行(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辖山东、

27 河南);武汉分行(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辖四川、云南、贵州、西藏);西安分行(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同时在北京和重庆两个直辖市设立总行营业管理部,在不设分行的省会城市设立中心支汉行。

2005年初,央行在上海设置总部机构。央行此次机构调整实际是模仿美联储将政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一分为二”的设置模式,这一实则反映出新一轮的金融改革方向。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第三节

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省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具有一般的企业特征;

2、商业银行省经营货币资金的金融企业,省一种特殊的企业;

它的活动范围省货币信用领域,它创造的省能充当£等价物的存款货币。

3、商业银行不同与其他金融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一)政策性银行的概念:

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金融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28 既不同与中央银行,又不同与一般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具有以下特点:

1、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

2、不以盈利为目的;

3、具有特定的业务领域和对象。

三、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一)国家开发银行;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六章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管理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运行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掌握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经营原则。掌握商业银行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比例指标有哪些及商业银行风险的种类及其控制。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贷款为主要业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以盈利为目的金融机构。是各国金融体系的主体。

二、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表现在:

1、特殊的经营对象――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

2、特殊的经营方式――借贷方式(信用方式――债权债务关系)

三、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

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信用中介职能;

29 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高度特征的职能。

一身二用,既为借者,又为贷者,成为市场上最大的信用中介人。

(二)支付中介职能;

充当货币结算和货币收付的中介人,成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会计和总出纳,成为社会的公共簿记,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最灵敏的“晴雨表”。

(三)信用创造职能;

是商业银行所具有的创造信用流通工具并据以扩大放款和投资的能力的职能。是现代商业银行最本质的特征。

(四)金融服务职能。

二、商业银行的运行特点

(一)信用业务广泛,雨经济高度联系密切;

(二)吸收活期存款,办理转帐结算;

(三)广泛办理中间业务和非信用业务;

(四)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比较稍,经营对象特殊;

(五)商业银行的现金流动最频繁;

(六)高负债经营。

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即:“三性”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指银行避免经营风险损失、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可靠程度。

(二)流动性原则;

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现和满足必要贷款的能力。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资产的流动性;二是负债的流动性。

商业银行是信用机构,其流动性要求具有刚性特征。 如何实现流动性:

1、在资产方面,一般建立分层次的准备金和组织恰当的资产结构(特别是合理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

30

1、在负债方面,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增加向中央银行借款、发行商业票据、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等主动型负债来保证其流动性。

(三)盈利性原则。

(四)三者的关系:

从根本上讲,这三条原则是统一的,它们共同保证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其中,安全性是前提,流动性是条件,盈利性是最终目的。但它们之间也有矛盾的一面。

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尽可能使“三性”原则合理搭配和协调。

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就是协调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或者说是使三者达到最佳组合。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

一、负债业务

(一)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资本金)

是商业银行永久支配使用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规定的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

(二)存款负债

使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

1、活期存款;

2、定期存款;、

3、储蓄存款――对象主要是个人。也可分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 除商业银行和专门的储蓄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吸收这种存款。 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人随时提款的要求,必须保持足够的支付准备金。

(三)借款负债(非存款负债)

指银行主动通过金融市场或直接向中央银行融通的资金。

31

1、向中央银行借款;

主要有两个途径:再贴现和再贷款。

2、同业拆借;

一般通过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帐户进行。

3、转贴现和转抵押;

4、回购协议;

其实质是一种有担保的具有流动性的短期资金借贷方式。 常见的方式有两种:书115页 回购协议市场一般是无形市场。

资金的借出者主要是商业银行,资金的借入者主要是大企业、政府机构和外国政府。

5、发行金融证券;

6、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二、资产业务

(一)贷款

1、按期限可分为活期贷款和定期贷款;

2、按贷款的保障性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

3、按贷款的风险度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4、按偿还方式可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贷款。 此外,贷款还可按用途划分。

(二)投资

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按对象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三类。 目前,仅有德国、奥地利等少数国家允许商业银行购买股票,多数国家禁止购买。我国的商业银行也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投资。

32

(三)票据贴现

表面是票据的买卖,其实质是一种银行的短期贷款。

三、中间业务(中介业务、代理业务)

有成本低、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独特优势。

(一)结算业务

按地域不同分同城和异地结算; 按性质不同分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

(二)银行卡业务

(三)代理业务

具有代客户服务的性质,一般不转移客户的财产所有权。 以契约的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代理融通;

是一种应收帐款的综合管理业务,指由商业银行代客户收取营收帐款,并向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中间业务。

代理融通业务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是从事代理融通的商业银行;二是使用资金融通三工商企业,即销货方;三是拖欠货款的工商企业,即购买方。三者的关系是:卖方企业将货物或劳务赊销给买方企业,然后把赊销款项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企业提供资金,并向买方收取帐款。银行从事此项业务由较高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

2、代理收付款业务;

主要有代理发放工资、贷款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和个人分期付款业务等。

3、其他代理业务。

代理清欠、代理监督、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管、代购代销、代办集资等其他代理业务。

(四)信息咨询业务

(五)租赁及信托业务

33

四、表外业务

(一)表外业务的概念

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内金额的变动,但构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交易活动。他们和表内项目关系密切,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表内业务。

表外业务只是中间业务的一部分,但并不能反过来说中间业务属于表外业务或等同与表外业务。

(二)表外业务的内容(按业务性质进行分类)

1、贸易融通业务 (1)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征行以其信用做出的保证。 它独立与买卖合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各当事人的责任权利以信用证条款为准,而与合同无关。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金融保证业务

是商业银行比较由代表性的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其无形资产――信誉来获取收入的典型方式。 (1)、保函;

我国一般采用保函形式开展银行的担保业务。 按其用途可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还款保函。 (2)备用信用证;

其实质是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 (3)贷款承诺;

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双方事先确定的条件,应客户的要求,随时提供不超过一定限额的贷款。

对银行来讲,贷款承诺在贷款被正式提取之前属于表外业务,一旦履行了

34 贷款承诺,这笔业务就转化为表内业务。 (4)贷款出售。

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形成之后,将贷款债权出售给第三方,重新获得资金来源并获取手续收入的一种业务。

(三)与市场价格有关的表外业务

主要包括金融期货、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是商业银行运用衍生工具开展的金融保证业务。

第三节

一、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1、规模对称原理

2、结构对称原理

3、速度对称原理

4、目标替代原理

5、资产分散化原理

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法(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均实施此方法)

根据人民银行版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书:127――129页)

1、资本充足率;

2、存贷比例;

3、中长期贷款比例;

4、资产流动性比例;

35

资产负债管理

5、备付金比例;

6、单个贷款比例;

7、拆借资金比例;

8、对股东贷款比例;

9、贷款质量比例

第四节

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风险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含义

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从而使银行存在着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实际就是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取得一种动态的平衡,实现追求收益与承担风险的矛盾统一。

(二)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原因

1、宏观环境;

银行业所处的国内、国际政治经济环境。

2、微观环境 (1)负债经营; (2)、市场竞争; (3)、内部管理水平;

36 (4)、“三性”的矛盾。

(三)商业银行风险的种类

1、信用风险;

2、国家转移风险;

3、利率风险;

4、汇率风险;

主要包括:(1)买卖风险;(2)交易结算风险;(3)汇价风险;

(4)存货风险。即一外币记价的库存资产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

6、管理风险(内部风险);

7、法律风险;

8、声誉风险。

以上风险有的属于系统性风险,有的属于非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指因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金融参与者自身不能控制的一些因素所引起的投资报酬的变化。这类风险的特点是,不能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和实行体系组合多样化来规避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指资金借贷或经营者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受投机因素的干扰,或因自身心里预期等因素所引起的金融风险。对于这类风险,投资者可通过实行多元化投资策略分散风险。

二、风险管理(风险规避)

详见书132――134页

即做好风险的防范、抑制和转移。 补充: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步骤)

1、风险识别;

2、风险衡量;

3、风险管理对策的选择;

4、实施风险管理与评价风险管理后果。

37

(一)风险准备 (二)风险回避

(三)风险抑制(是控制法中最常用的一种,用于信用放款)

(四)风险分散

1、贷款的信用风险分散

2、证券投资上的风险分散

3、资产币种上的风险分散

(五) 风险转移(具体方法有:担保、(出口)押汇下的保函、提前或推迟结算结汇、调整合同契约条件、发行可转让的贷款证、浮动贷款和双重货币贷款等)

(六) 风险补偿(以银行的存款、贷款、证券和其他业务为对象向保险公司投保)

(七) 风险保险

(八) 风险消缩(可用的交易手段有套头交易、调换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

补充: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一)单元银行制;

(二)分支行制度;

(三)集团银行制;

(四)连锁银行制。

第七章

商业保险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商业保险的特点、职能、作用等的基本知识,掌握商业保险合同的要素构成以及商业保险基金的运用;了解商业保险的种类、商业保

38 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

第一节

保险概述

一、商业保险的特征及构成要素

(一)保险定义(高职书137页)

保险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包括国家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也包括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

狭义的保险主要是指商业保险。

(二)商业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

2、契约性

3、互助性

4、科学性

(三)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需具备的要素:(1)-(6)书138

2、多数人的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3、费率的合理厘定;

需注意的问题:138页

4、商业保险基金的建立;

商业保险基金是保险活动的物质基础。

5、商业保险合同的订立

商业保险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它是保险呈露大法律保证。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139页)

(一)两者的经营主体不同;

39

(二)两者立法分基础不同,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不同;

(三)两者经营性质不同;

(四)两者管理的体制不同;

(五)两类保险的保障功能不同;

(六)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

必须界定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禁止兼营。

三、商业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一)商业保险的职能

1、商业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散风险与均摊损失

(2)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2、商业保险的派生职能

(1)投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

(3)均衡消费职能

(二)商业保险的作用

1、商业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2、商业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第二节

保险分类

现在,按广义把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按狭义可以细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

一、财产保险

以财产以及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1、火灾保险;

40

承保对象是固定资产,是处于静止状态的财产。

2、海上保险;(保险种类中历史最悠久的)

3、工程保险

4、锅炉及机器保险

5、货运保险(仅指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6、汽车保险:分为车身险和第三责任险

7、航空保险

8、盗窃保险

9、利润损失保险

是对£的财产保险中不予承保的间接损失提供保障,常作为财产险的附加险来投保。

10、农业保险

二、人身保险

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标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或在保险期满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中最基本的险种有以下三个: (1)死亡保险

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3)两全保险(又称储蓄保险、养老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3)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41

3、健康保险

(1)疾病保险

(2)医疗保险

(3)生育保险

三、责任保险

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产品责任保险

(2)雇主责任保险

(3)公众责任保险

(4)职业责任保险

四、信用保证保险

(1)信用保险:包括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

(2)保证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第三节

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特点

商业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约定保险权力义务的协议。是商业保险所必须采取的一种形式。保险当事人本着真实、自愿和诚实信任的原则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所体现的经济补偿关系必须提供订立保险合同才能得以实现。

从保险人承但的保险责任来分析,保险合同有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类型。

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仅存在于人身保险中。并非所以的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给付性合同,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就属于补偿性合同。

42

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不仅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点,而且由于其客体的特殊性,保险合同还具有其他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是侥幸合同即或碰运气的合同。它不是等价交换的合同,即一方的获益可以与其付出代价完全不成比例。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5、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二、保险合同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1、合同当事人;包括

(1)保险人

(2)投保人(要保人)

2、合同关系人

(1)被保险人

财产保险中,一般来说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中,如果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或身体作为标的投保,那么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代他人投保,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不是同一个人。

(2)收益人

3、保险合同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

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要通过全国性资格考试并得到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业。

(2)保险经纪人

43

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与保险代理人截然不同。经纪人是在投保人授权的范围内行驶权力。经纪人的行为和主张不能约束保险人可以约束投保人。

(3)保险公证人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可保利益)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含义不同,但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的。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但并不是所有保险利益都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客体,必须具备下列三个重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

(2)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可以实现的。

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短缺,保险人将不予承保。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标的

2、保险金额

3、保险责任

4、除外责任

5、保险费

6、保险费的厘定

7、保险期限

8、保险赔偿

保险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暂保单、保险但、保险凭证和批单等

三、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与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经过保险合同的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

44

(二)保险合同的变更

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1、自然终止

2、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3、协议明示终止

4、违约终止

5、原始失效

(四)争议处理

1、协商

2、调解

一般分为合同管理机关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两种。

3、仲裁

4、诉讼

第四节

保险基金

一、保险基金的性质和特征

商业保险基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后备基金。它不直接参加社会生产和流通,处于准备状态,从它的社会属性来看,其本质体现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商业保险基金与其他形式的后备基金相比较有其自身的特点:

1、用经济方法形成的专用基金;

2、使用对象和范围有严格的规定性;

3、基金的积累具有长期性;

4、分散积聚和集中使用的优点;

5、采用货币形态的基金。

二、保险基金的构成

45

1、开业资金(注册资本金)

我国保险法明文固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2、纯保险费收入部分

三、保险基金的运用

(一)商业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

1、安全性

2、收益性

3、流动性

(二)商业保险基金运动过程

1、保险费收取

2、准备金的积累和运用

3、经济补偿

(三)商业保险基金的运作形式

1、银行存款

2、购买各种债券

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一般公司和企业债券

3、股票

4、不动产

5、直接贷款

在我国,商业保险基金投资方式仍以存款、贷款、购买债券为主。

第八章

金融市场

学习目的和要求

46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各子市场的概念。掌握金融市场的地位和功能、金融市场的构成因素。

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

是指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各种资金交易活动的场所。是金融商品交易的机制及场所。它是沟通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以实现资金融通的经济领域。

各种不同的金融工具,构成了不同的融资市场,金融市场便是各种融资市场的总称。

金融市场的含义由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指一切资本流动的场所。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指有价证券市场,即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和流通市场。

金融市场的融资形式(根据有无从事资金分配的金融中介来划分) 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融资活动,由两种基本形式:

(一)直接融资;

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融资形式。直接融资工具主要是商业票据、股票和债券等。

其特点:

1、不经过中介环节,比较机动灵活;

2、收益高;

3、筹资手续简便时间较短;

4、信用清偿率高,投资者易于接受。

5、受资金供应数量和时间的限制,有一定的风险。

(二)间接融资

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活动。资金供求双方不直接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典型的间接融资是银行的存贷款。 其特点:

47

1、可利用金融中介机构信息灵通、网点广、服务全面、资本雄厚、信誉高的优势融资,支持重点项目;

2、分散投资风险、稳定收益;

3、可突破资金数量和时间上的限制。

因此,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在于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方式不同。二者有各自的优缺点。

金融市场是金融行商品买卖的场所,是借贷资金运动的领域。

二、金融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一)金融市场的地位

市场体系分为产品市场(如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旅游服务市场等)和为这些产品提供生产条件的要素市场(如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金市场等)

金融市场是统一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要素市场。它与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旅游服务市场等各类市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形成统一市场的有机整体。在整个市场体系中,是联系其他市场的纽带,是说闲话经济的中枢和主导。

(二)金融市场的功能

1、融通资金的功能;――是金融市场最基本的功能。

2、积累资金功能;――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功能。

3、降低风险的功能;

4、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

5、宏观调控的功能;

6、信号系统功能。

金融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晴雨表”: (1)、能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2)、证券价格反映经济变化还既有超前性;

48 (3)、金融市场经营直接和间接地反映货币供应量的变动。

三、金融市场的特点:书165页

1、交易主体的特殊性;

2、交易客体的特殊性;

3、交易价格的特殊性;

4、交易场所的特殊性;

四、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一)金融市场的主体――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者,也是参与者。

这些交易者或是资金的供给者,或是资金的需求者,或者以双重身份出现。交易主体的多寡决定了金融市场规模的大小,也造就了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主体主要有:

1、企业――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资金需求者;

2、政府――是一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需求者;

3、中央银行――是各国政府主要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也是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4、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1)、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最为广泛的参与者,尤其是票据贴现市场、同业拆借市场以及短期证券市场的主体。

(2)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以及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5、居民――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二)金融市场的客体――即金融工具和金融商品,是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载体。

金融工具种类繁多,各具特色,能够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不同需求,也由此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各类子市场。它的多少代表一国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

(三)金融市场的价格――在金融市场上价格发挥着核心作用;

49

(四)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三种:

1、在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的集中交易方式;(如交易所方式)

2、场外(分散)交易方式; (1)柜台(店头)交易方式

在各金融机构柜台上买卖,双方进行面议的形式 (2)电讯交易方式(网络市场)

无固定的交易场所,也不需要进行直接接触,而是借助于通讯手段完成交易。

与场内交易相比,场外交易是金融市场的主体。

(五)此外,金融市场上还存在一类参与者――金融市场媒体

1、金融市场商人或经纪人; (1)货币市场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可以是个人经纪人,也可以是法人经纪人。活动领域主要在次级市场上。

(3)证券承销人――活动领域主要在一级市场上;(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 (4)外汇经纪人

2、金融市场组织或机构媒体; (1)证券公司; (2)证券交易所; (3)投资银行; (4)商人银行; (5)其他金融机构。

五、金融市场的分类

(一)按交易的期限长短,可分为:

1、短期资金市场(货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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