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山县拆除违法建筑的动员发言稿
关于对凤山县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县府研究,对我县城区、乡政府所在地、三门海旅游区、公路沿线等地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决定成立“拆违”工作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强调“拆违”工作,以县党委书记黄德意,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郝玉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领,县政府主席龙超云等各级领导组成的领导班子,逐级各层,分布各个领导和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构,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违法占地建筑行为死灰复燃。
“拆违”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公示拟拆除的建筑无业主姓名及建筑物名称、业主主动拆除、依法强制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构等五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由县治理小组、住建局、国土局、公路局、交通局、水利局在调查对核实过占地违法建筑与有关情况,通过宣传栏、宣传车、发布通告等方式。
公示拟拆除的建筑阶段,有各相关单位负责,公布举报电话, 主动接受群总监督。
业主拆除阶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相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筑业主或代理人自行拆除建筑,有关费用及责任有违法建筑业主承担。
依法拆除阶段在2012年3月6日起其他待定走完法定程序后,有法宣强制执行拆除。
按照相关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
各组人员服从同意安排,在抽调人员中,不能擅自离岗、不能乱表态,不能煽动,依法拆除,注意安全,不能与群众正面冲突,带证上岗。各工作组要细化工作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和拆除后的善后工作。
依法执政,维护稳定,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模我县土地建设管理秩序。
凤山县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