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
①7
日内出生的
县妇幼保健院证件办解锁
助产机构打印 《出生医学记录》
持《准生证》、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落
户方户口簿、《出生医学记录》、IC卡,起好新生儿姓名到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证件办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②7日前出生的
助产机构打印 《出生医学记录》
病历复印件需要接产机构产科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接产机构公章。
③未签发《出生医学记录》汇总表中有信息的县妇幼保健院直接
解锁
2012年12月31日
前出生的
④未签发《出生医学记录》汇总表
⑤已不开展助产服务的机构出生的根据汇总表中信息情况,根据③、④项准备齐全资料,然后到县妇幼保健院证件办申请办理,7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中无信息的
持个人申请书、病历复印件、《准生证》、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落户方户口簿、《出生医学记录》、IC卡,起好新生儿姓名,县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
签字后,到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证件办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持病历复印件(接产机构接产医师、
产科主任、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接产机构公章,县妇幼保健院分
管院长签字同意解锁。
助产机构打印 《出生医学记录》
所有留存资料保存完整,按件归档。
《出生证办理流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