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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委托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0 08:34:04 来源:委托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办理出生证委托书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本人在贵院分娩的婴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现委托同志到你处代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委托日期: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2篇:办理出生证委托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代领出生证委托书

注意:以下内容必须产妇本人书写,并使用黑色签字笔,否则无效!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居民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居民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_______(新生儿名字)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第4篇:医院领取出生证委托书

委托人:(产妇)

性别:女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男

身份证号: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夫妻

委托事项:代为签收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产妇) 20 年

推荐第5篇:安徽省立医院出生证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被委托人: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地址:

委托事项:本人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事项,被委托人在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出具的相关证件均得到我允许,且合法有效;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注:“委托人”必须为婴儿母亲)

推荐第6篇:出生证

据报道,即将从4月1号起施行的《出生医学证实治理办法》正式公布,据新办法规定,《出生证》一经打印不能再改。

同时记者还从卫生局了解到,宝宝的这份出生证实还必须由妈妈亲自领取,假如是亲属去取得写“委托书”。

起名不能太随意

时下有部分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的起名太过随意,名字已在《出生医学证实》上填写完后,还常有人要求更改。更有甚者,起名一会儿要求随父姓一会儿又要求随母姓,意见不能统一。

为此,市卫生局在《出生医学证实》治理办法里明确规定,《出生医学证实》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市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签发,并由签发机构指导产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申领须知》,确定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实》一经打印不再更改,并由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

不得收工本费

记者看到,此次出台的治理办法最新规定,《出生医学证实》原则上只能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如委托他人领取,则必须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父母双方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对此,一些新生儿的家属觉得比较麻烦。

市卫生局同时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实》不得收取工本费,而且严禁变相收费。《出生医学证实》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推荐第7篇:出生证档案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一、责任主体

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二、归档范围

《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内容可分为管理机构的管理类资料和签发机构的管理类资料、签发类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载体形式可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两类。

三、归档要求

纸质资料按照档案管类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

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签发产生的电子文件等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保存,保管设施要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签发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资料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2012年元月

推荐第8篇:出生证承诺书

《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责任人为单位第一负责人,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

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和签发工作。

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人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

承 诺 人: 机构盖章:

期:

推荐第9篇:出生证通知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注意事项

2013年7月盟卫生局对妇幼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发现个别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不规范,前旗保健所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制度、登记簿,请各单位下载后认真使用。

1、《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簿》、《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登记簿》,这三种登记簿打上封面,装订成册,并在每次领取、发放、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后使用。

2、《出生医生证明管理制度》下载后,装订好备查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存根三部分组成,其中存根部分要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此表格是兴卫联发(2010)14号文件中的附件3。除粘贴存根,其它部分要认真填写,在此之前如果有未粘贴的,一律重新补好。

4、为提高出生证明的补办效率,保证补办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各乡的审核材料先由卫生院妇幼人员初审,初审合格的出具审核人签字画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核证明,告知当事人到科右前旗妇幼保健所再次审核。

推荐第10篇:补办出生证

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近来,有部分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到市卫生局补办,但家长不了解补办程序,也不知道应该提供哪能些资料,经常因资料不全、程序有错而不能及时办理。

从2004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的合法医疗保健机构签发。经市卫生局批准的合法医疗保健机构,只负责在本单位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发放本单位以外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未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或《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要补发的,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统一到妇幼保健所办理。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3.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5.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

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二)办理步骤:(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姓名信息,将原来的姓名变更为曾用名,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三)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姓名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1996年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出国等需要出生证明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公证等手续。《亲子关系声明》上加盖的公章,按照要求,必须使用新型防伪代码印章,否则视为无效。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原始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变,未成年子女

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第11篇:出生证印章

《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使用与管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三、签发机构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严格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四、签发机构被撤销或取消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回印章,并做好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2012年元月

第12篇:出生证监督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

一、方式

由卫生行政部门、受委托机构、卫生监督及相关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容

一般包括: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项目的审批情况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的审批情况等;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运及使用情况,不得伪造、倒卖、转让或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擅自跨机构、跨辖区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2012年元月

第13篇:出生证管理制度

出生证管理制度

新洲区卫生局委托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务。

一、出生证的签发、换发、补发

1、对于在我区范围内出生,出生日期为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时需审核以下证件:(1)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或由出生机构医务处签章的出生时相关信息记录;(2)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2、2005年3月1日以后在我区医疗机构内出生的,因各种原因未领证的,由出生医疗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

3、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无论户口区内区外),应由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时需审核以下证件:(1)接生人员证明;(2)出生地村或街居委会提供盖章的证明;(3)父母的亲子声明;(4)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因抱养关系提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提供亲生父母的信息材料,如无亲生父母信息材料,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签发原则上不得重复换发,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区妇幼保健院依照程序可以办理换发:(1)因签发机构或当事人的责任导致证件无效的;(2)由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初审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3)要求变更父母信息的,由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证明,换发时要按照要求保存原证件,并做好登记;(4)在作废证件的三联上均打上作废标识。

6、因为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可申请补发,补发应提交申请,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审核,补发证件信息应与原签发证件一致,并加

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审核资料包括:(1)由申请人提供在哪里签发的证据,如原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2)申请书并有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盖章;(3)审核时网上无法查对信息时应由申请人提供出生医院证明材料。

7、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需提供书面证明。格式为“ 我是新生XXX的母亲,声明将XXX出生医学证明父亲信息为空白,出现任何纠纷和问题,由本人负责,母亲XXX,年 月 日。” 在出生证无信息处如姓名、身份证号、国籍处打“/”年龄处填0

8、领证人必须是孩子的母亲或父亲,其他人不得代理办证。

二、出生证入库、出库登记及费证管理

1、出生证应有专人管理,做好入库、出库登记,要注明出入库时间,领证人姓名、单位及出生证数量。严禁跨地区、机构流通、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2、不断改正办证条件,减少废证得发生,对于已经作废的证件,要认真做好登记,并注明其作废原因。

三、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签发。

新洲区妇幼保健院

第14篇:出生证英文翻译

BIRTH CERTIFICATE 出生证明

“The Medical Certificate of Birth” is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It is a legal medical certificate of people bor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t is taken care of by the Newborn baby’s father and mother or guardian, can not be sold, lent or altered in private.And it is referred to upon civil registr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

Full name of baby: Mao YimengSex:FemaleDate of birth:28th,Sep,2005Place of birthEnshi City, Hubei ProvinceGestation (week): 38 +5

Health Condition:WellWeight:2400gHeight:48.05cm

Full name of mother Tan NianAge: 29Nationality:ChineseNationality: TujiaID Card No: 422801197609090467

Full name of father:Mao NanAge: 30Nationality: ChineseNationality: HanID Card No: 422801197506240610

Type of place: General hospital

Name of facility: Central Hospital of Enshi Prefecture

Birth Certificate No.: E 420204172Date of iue: 30th,Sep,2005

Iuing Organization (seal):

The Official Seal for Hubei Birth Certificate, Central Hospital of Enshi Prefecture

第15篇:出生证岗位职责

重庆学府医院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岗位职责

1、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宣传、解释工作。办理过程中要热心、耐心,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2、分娩科室依据每位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情况,由接生人员认真、仔细填写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填写字迹必须清楚、逐项填写、不得留有空缺项目。然后检查核对并由填写人签名。新生儿父母凭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医院妇产科住院部办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员,每日核查产时新生儿信息及产妇信息,并正确无误的将信息录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4、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前,要求新生儿父母提交身份证和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并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发放人员就新生儿父母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后,规范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在领证本上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交给新生儿父母。

5、在发放时应认真登记发放登记本。要求新生儿父母就所填项目内容进行确认后双方在发放登记本上签字。并留下《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保留存档,将《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二联发给领证人。

6、及时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填写在该产妇的分娩登记簿中。

7、每日核对当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数量,做到准确无误。

8、如遇到换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第16篇:出生证英文翻译

福州翻译公司——福州快译典翻译推荐

BIRTH CERTIFICATE 出生证明

“The Medical Certificate of Birth” is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It is a legal medical certificate of people bor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t is taken care of by the Newborn baby’s father and mother or guardian, can not be sold, lent or altered in private.And it is referred to upon civil registr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

Full name of baby: 新生儿姓名Sex性别:Date of birth出生日期:Place of birth出生地点:Gestation (week)孕周:

Health Condition:Weight:Height:

Full name of mother母亲姓名:Age:Nationality:Nationality:ID Card No:Full name of father父亲姓名:Age:Nationality:Nationality:ID Card No:Type of place:

Name of facility出生机构名称: Fujian Provincial MCH Hospital 福建省妇幼医院 Birth No.:Date of iue发证日期:

Iuing Organization (seal):

The Official Seal for Fujian Birth Certificate, Fujian Provincial MCH Hospital 福建省妇幼医院,福建省出生证明专用章

第17篇:出生证[材料]

出生证

办证时间:产后出院

如何办理:充满期待的10个月终于到达尾声。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虽然很多家长从刚怀孕起就开始为宝宝取名了,可不到最后关头总是难以决定。为了顺利拿到宝宝的出生证明,在出院前一定要定下宝宝的名号了。

给宝宝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刻意在字典里翻出某个冷辟的字来。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不会让别人看了宝宝的名字就问,这个字怎么念?或者干脆就被别人念错。如今登记或报名考试都用电脑信息系统,过分冷

僻的字,打字员也许要花费很多精力从字库里寻找,或者电脑里根本找不到这个字,麻烦还真不少呢。

上户口 宝宝出生后,家里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管理法,这时应该给宝宝上户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为家中一员。

所需材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户口簿册。

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

提示: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 独生子女证

添了宝宝后,如果没有“再接再厉”的打算,就可以考虑到当地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办好证明后,从办证那一天开始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家长可以每月领到10元钱的奖励,退休时工资可增加5%(根据各省市的计生条例,独生子女的奖励和发放形式会有地域差异)。

申请流程:

1、居民填写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初审-->

3、计生办审核-->

4、区计生委审批-->

5、发证及奖励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园、入学的必备凭证。因此当宝宝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携带宝宝产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如户口为外地、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应在居住地)的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儿童应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计免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以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和其他相应疫苗。预防接种证上面会注明规定范围内宝宝所需全部的预防接种,还有接种时的注意事项

独生子女光荣证

第八条 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光荣证》:

(一)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二)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合法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曾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再婚后经批准再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该夫妻离婚后,只在本次婚姻中生育或者收养过一个子女的一方,可以办理《光荣证》;曾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一方在再婚前的配偶可以办理《光荣证》;

(五)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再婚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自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其与前配偶办理的原《光荣证》继续有效,对于因离婚无原《光荣证》的一方可以单方换领《光荣证》;再婚前未办理的,可以单

方名义办理《光荣证》;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再婚前已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一方原《光荣证》继续有效,再婚前未办理的,可以与现配偶同时办理;

(七)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本条中规定的收养子女,不包括残疾儿、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及儿童。

第三章 申领和发放

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子女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也可以向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另一方为我省公民的,符合本规定关于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我省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光荣证》,但奖励待遇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在境外还有子女且不在国内定居的,其子女不计入夫妻现有子女数,可办理本省《光荣证》。

或者村(居)委员会初步确认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一)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二)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三)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若非本省机构出具的,办理机关应该留存该材料的复印件。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者到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网站下载《光荣证》审批表。

个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或村(居)委会予以确认;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

(一)因婚姻关系变动的;

(二)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三)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四)《光荣证》遗失的;

(五)符合换领、补领《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的。换领《光荣证》应当提供原证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新证的同时,应当交回原证;但属于本条第

(一)项的情况,可以提供原证的,新证应重新登记编号;不能提供原证的,应当提供申领原证时的申领表的有效复印件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证继续有效。补领《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补领《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或者母亲年龄条件的限制。

(一)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递交再生育子女申请之日起无效;

(二)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无效;

(三)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光荣证》,自始无效;

(四)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又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以原独生子女姓名办理的《光荣证》自生育行为或者收养行为发生之日起无效;

(五)《光荣证》出现擅自涂改、失页、无编号、未加盖审批专用章的。

(六)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所持《光荣证》无效或者当事人自愿退回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回《光荣证》,办理注销手续。

情形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光荣证》申领、换领、补领和退回手续。委托办理时,除提供委托人按照本规定应提供的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荣证》:

(一)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二)享受增加的计划生育产假和护理假;

(三)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六)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七)需要《光荣证》证明的其他情形。

的具体管理工作,《光荣证》的相关信息纳入辽宁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借办理《光荣证》搭车收费。

第18篇:出生证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

二、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 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三、应将颁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颁发 人应签名,做到手续清楚。

四、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 个科室或个人。产科负责打证,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专人负责。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出生医学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住院 记录及产妇的签字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产房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存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

产房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存档,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由正、副和存档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用英文。

3.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

4.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

加强废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要建立废证登记本,认真登记废证编号、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相关信息,并在三联上分辨标识作废,上报上级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

产房信息统计、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按照上级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当年申领数、首次签发数、废证数等信息,要正确理解各指标的含义及指标间的关系并认真填写,各指标不得出现空项,没有收据的填“0”,认真审核后汇总上报上一级管理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产房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严格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档分别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不得盖其它印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必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证明管理部门落实专人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个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

落实专人负责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核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领证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第19篇:委托书当爸爸去给孩子办出生证也要委托书

委 托 书

*******医院: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负责办理我孩子出生证明工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承担,与贵单位无关.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委 托 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2014年**月**日

第20篇:出生证补发流程

出生证补发流程

被盗、遗失或其他因素至以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由新生儿父母提出补发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申请补发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父母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复印件;

五、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人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未落户证明,审核后补发出生医学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六、资料齐全的当日即可办理。

2012年元月

出生证委托书
《出生证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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