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注意事项
2013年7月盟卫生局对妇幼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发现个别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不规范,前旗保健所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制度、登记簿,请各单位下载后认真使用。
1、《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簿》、《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登记簿》,这三种登记簿打上封面,装订成册,并在每次领取、发放、作废出生医学证明后使用。
2、《出生医生证明管理制度》下载后,装订好备查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存根三部分组成,其中存根部分要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此表格是兴卫联发(2010)14号文件中的附件3。除粘贴存根,其它部分要认真填写,在此之前如果有未粘贴的,一律重新补好。
4、为提高出生证明的补办效率,保证补办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各乡的审核材料先由卫生院妇幼人员初审,初审合格的出具审核人签字画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核证明,告知当事人到科右前旗妇幼保健所再次审核。
《出生证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