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一、责任主体
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
二、归档范围
《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内容可分为管理机构的管理类资料和签发机构的管理类资料、签发类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范围按载体形式可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两类。
三、归档要求
纸质资料按照档案管类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
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签发产生的电子文件等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保存,保管设施要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签发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资料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2012年元月
《出生证档案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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