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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7: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作者: 徐丽娟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针对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家庭因素,提出有效控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对策和建议。除了家庭本身要负起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责任外,学校、社会要加强对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干涉和介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犯罪;预防对策

引言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犯罪低龄化、性质暴力化、类型多元化、方式成人化、组织形式团伙化等特征,[1]已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目前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社会问题之一。青少年正值人生的花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年华,为什么一部分青少年脱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于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社会原因,又有个人原因,它既涉及社会文化、经济等宏观社会环境因素,又涉

1 及家庭,学校等微观社会环境因素。其中,家庭环境是首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社会学派的共识,青少年犯罪实际上是一个最初起因于家庭,进而显现于学校,并最终恶化于社会的现象。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青少年人生的“第一课堂”,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和经济急剧转变,家庭也面对相应的压力和考验,在角色和功能方面也起了重大的变化。除了结构的转变及功能的削弱外,家庭教育缺陷也日益增加,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因此,探讨新世纪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身心的影响,对于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我国家庭环境的新变化

所谓家庭环境是指人们在家庭里与家庭成员发生作用的因素的总称。家庭环境有硬环境和软环境之分,硬环境有家庭的成员结构、成员素质、资源分配、生活方式等,软环境有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和态度、家庭功能等。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转折,家庭变迁速度也同时加快,[2]家庭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规模日渐小型化,核心家庭增多

2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三口之家已非常普遍。传统的以父子关系为中轴的大家庭已逐渐演变为以孩子为中心的核心家庭结构。“421家庭”将成中国社会新的家庭主流,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4个父母长辈、1个小孩和他们2人。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父母能够优生优育,能够更多地满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而与此相应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把过多的期望,都施加在孩子身上。

(二)家庭教养方式倾向于宽容民主,但仍有专制的一面 美国著名女心理学家鲍姆林特提出了颇有影响的三种父母抚养方式,即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按照她的分类,中国传统的家庭教养方式是介于权威型和专制型之间,更倾向于专制型,因为传统上认为家长是非常有尊严、有权威的。而现代的家庭教养方式应介于专制型与宽容型之间,倾向于宽容型。

(三)家庭的情感支持系统作用减弱

独生子女家庭与传统的多子女家庭相比,孩子的情感支持系统是不一样的。在多子女家庭中,孩子遇到问题不愿和父母说时,往往可能通过兄弟姐妹或其它的家庭成员来解决,有许多中间层次。今天的独生子女在遇到问题时,则缺乏这种情感支持系统,家庭环境使孩子在较早年龄就要学会精神上的独立。此外,在多子女家庭中,个人不只受到父母的关爱,而且还应当关爱自己的弟妹,就会产生一种爱人 3 和被爱的相互统一的自我意识。而独生子女家庭使孩子有更多的个人主义色彩,而少一些集体主义意识,孩子往往寻找家庭外的情感支持。 (四)家庭功能社会化

个人的经济生活、就业、社会交往、教育、娱乐均由家庭承担责任并自行调适的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社会转型引起家庭功能弱化,促使家庭功能向社会的转移,由社会向家庭提供服务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五)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比例也相应增加

现代生活的冲击,离婚现象较为普遍,单身家庭数量上升。而城市人群是由不同观念,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人迁徙聚合的,人际关系比较淡薄,社区控制力十分微弱,家庭破裂对个人行为约束极少限制。这对于生长于家庭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必然使他们不能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分析

家庭环境影响,即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第一场所,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在家庭里,青少年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国内外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一生。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使一个人形成健

4 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可以抚育其健康的成长。反之,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一个人人格的缺陷和行为的偏差,极易诱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气氛、家庭居住环境等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通过近年来对青少年罪犯犯罪原因的调查,我们发现与青少年犯罪有关的家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家庭结构因素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结构是反映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模式。[3]家庭结构环境是通过在所有家庭成员行为中的体现,间接作用于个体自身,使其产生并形成潜在意识和心理模式,构成家庭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母、子女的角色和功能是完整的,为教育、培养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相反,在缺陷型家庭结构中,父母教育角色欠缺,家庭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子女的成长也就会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潜伏着走向犯罪的危机。

1.残缺型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残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双亲一方或双方由于死亡、离婚、分居、遗弃、在押等原因,造成原来的家庭结构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坏的一种家庭。[4]这种家庭,自然结构被严重破坏,家庭的功能也就不能得以健康发挥,失去父母双方悉心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青少年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心,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孩子就有可能

5 生活在一个被遗忘和麻木的环境里,他们无所适从,不知究竟该相信谁、依靠谁,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已破碎的家,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造成内心痛苦,心理失衡,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便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难以自拔。据我国学者对100名离异家庭子女的统计表明,48%的孩子有自卑心理,40%的孩子性格孤僻,感情脆弱,25%的孩子感情波动起伏不定,24%的孩子心理早熟。 残缺家庭的子女,在父母亡故或是离异的残酷现实面前,势必在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倍感痛苦,情绪低落。在目睹同龄孩子幸福家庭生活的同时,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甚至是怨恨;其次,缺少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和监督,子女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有效帮助,在生活和精神上遇到问题时,没有父亲或母亲的指导关心,没有可依靠的支柱,感情上得不到应有的沟通,精神抑郁得不到及时适当地疏解,感到压抑;再次,父母离异后,对子女丧失了责任感,甚至将子女视为自己追求幸福,寻找“第二春”的障碍,常常表现为对子女的放任自流,让子女感觉自己仿佛是父亲或母亲的一个包袱,这使青少年子女心灵受到严重打击;最后,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担心离异对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创伤,一味地想要弥补,于是就采取放纵、迁就,易让青少年子女产生骄纵、蛮横的性格特点。

案例1:山东济南李某(12岁),家庭不和谐,其父母自他小时起就一直吵闹不休,父母离异后,其随母生活,母亲为寻找新生活,无暇照顾儿子,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李某由于无人管教,到处游荡,后与社会闲散人员同流合污,直到加入盗窃团伙走上犯罪道路。

6 2.重组型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对青少年犯罪有影响的还有重组家庭,重组家庭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另一方重新与其他异性组合成的新家庭。这种再婚家庭的自身结构也不健全,也同样与青少年犯罪有关。这样重新组合的新家庭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并不一定是他们所需要和满足的家庭。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并不把这样一个由陌生人代替他们父亲或母亲的地方称为家。许多子女会感觉自己是多余的、处于无依托的境地,逐渐在新的家庭中迷失。其中一方面原因在于,继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厌恶和歧视,导致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恶化。失去父母的体贴照顾和关心,这样一个缺乏温暖的环境会使青少年离家出走,寻求家庭外的感情慰藉,进而受到不良因素的诱惑,做起违法犯罪的事。另一方面,在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子女没有感情基础,相互之间感情淡漠,继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也并不重视。在这样的家庭里,子女根本得不到应有的教导与监督,行为和思想发生偏差时家人也不会及时的发现并纠正。

案例2:山东青岛男青年林某(18岁),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再娶生下一女孩,因怀疑父和后母偏爱异母妹妹而苦闷。一天,其妹受邻居小孩欺负,后母认为是其所为,对其臭骂一顿并告其父,其父又将其痛打一顿。林某心灵受到极大委屈,因此萌生杀机,将其异母妹妹杀死。

7 可见,残缺家庭、重组家庭对青少年心理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由于家庭功能的失衡,出生于此类家庭中的青少年,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性格、道德和学习等方面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青少年,加上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状况,很容易使青少年心理结构中的消极方面得到强化,这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概率比正常家庭的子女要高得多。

3.家庭经济状况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家庭的经济状况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经济收入低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由于父母无稳定的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不能给青少年提供物质上的满足,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这种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在家庭外部寻找物质上的支持和保障,为了满足在家里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会铤而走险。还有,家庭经济状况不佳,青少年居住的环境和周围条件不良,周边人员的文明程度、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也都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其次是“实惠型”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实惠型”家庭是指只考虑家庭的经济收益,过分重视家庭的物质生活,而谈化家庭教育的家庭。一些家庭把全部精力都投注在家庭物质生活的富裕上,认为物质需求的满足就是对子女的爱,把家庭的抚育功能极端化,淡化了教育功能,忽视青少年的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间接性地使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8 受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青少年形成不同的性格,实惠型家庭的青少年在父母的影响下大多相信金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可以拥有一切,其价值观被扭曲,一旦遇到挫折,心理承受力受到挑战;在贫困家庭长大的青少年,心里也有金钱留下的阴影,为了生存,往往铤而走险。

案例3:安徽亳州的张某(16岁),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因病去世,开始几年,靠母亲的工资,他们的日子虽然艰苦,但也能维持,可后来母亲厂里效益不好,只能发给200元生活费,张某为了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自己独闯江湖,结果与一伙劣迹青年混在一起,终因结伙抢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二)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则是通过家庭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直接作用于被教育者的意识领域,使其产生并形成相应的心理、个性、态度和行为。社会学认为,教育功能又称社会化功能,它包括传授生活知识和灌输道德观念,指导个人行为及社会责任等。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特别是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而这一时期的社会化责任是由家庭完成的。在家庭中,青少年形成最初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社会学关于家庭教育功能的论述,说明了家庭的教育作用对个人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

家庭教育是和家庭的教育方式、教育态度、教育能力及水平等密切相关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但由于父母的教育态度、方式、方法存在同题,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违背家长的初衷,从而使青少年社会道德感的形成一开始就存在缺陷,据对广州某少管所调查,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80%与家庭教育不当有关。[5]可见,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与青少年犯罪有着直接的关系。

家庭教育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不良的、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方式主要分为娇惯溺爱型、简单粗暴型、放纵型和专制型,下面就此分别加以分析。 1.娇惯溺爱型的教育方式

溺爱是指其对孩子的宠爱超过了正常的限度,表现出无节制的娇惯。这种家庭的家长对子女娇生惯养,百依百顺,对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都千方百计的满足,造成“亲情过剩”。对子女暴露出来的不良行为不加制止,听之任之,对子女的缺点错误只会包庇袒护。这种爱而无度的教育方式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被称为“四二一”型家庭的出现,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也显得越来越普遍。现在的很多孩子都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可谓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父母迁就子女任何有理或无理的要求,放任子女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想方式,甚至犯了错误也想方设法袒护包庇。生活在这样的家教环境中的青少年作出违法犯罪的事绝非偶然。长期过分溺爱孩子,使孩子在心理结构上发生变化,养成极强的自我 10 意识,他们或娇惯任性,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或贪图享乐,只会沉溺在物欲的满足中;或性格脆弱,无法接受任何批评、挫折;或好逸恶劳、不求上进……,古人云:“宠子必骄,骄子必败。”有这些不良个性的青少年,当其不断增长的需要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由于外界不能满足其一贯的:“手到擒来”的要求,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 “你知道用什么办法, 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 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过分的溺爱不利于青少年形成社会所希望的性格取向,他们无法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心理恶性膨胀,遇到外界的诱因,便会导致违法犯罪。[6]

案例6:在押少年犯胡某(17岁),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总裁,家境条件优越,从小被父母视为心肝宝贝,什么要求都能得到满足,在家中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皇帝”。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对那些不顺从他的同学,他常常领着几个“哥们儿”大打出手。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外出吃饭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抢走手机及其身上的现金,他自己同时也被送进了监狱。 2.简单粗暴型的教育方式

11 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指家庭教育简单化,专制化或采取惩办主义,教育方法粗暴,实行打骂体罚。这种教育方式,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对子女的期望过高,但又缺乏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希望通过打骂、体罚的强硬手段使子女上进,动辄拳脚棍棒相加。有些则表现为家长平时放任子女,一经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不分青红皂白,便打骂、体罚,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认为只有在棍棒之下才能把孩子教育好。殊不知这种教育方式会产生很多恶劣后果:首先,一味地体罚,只会疏远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使子女身心受到创伤,而产生恐惧心理,感到家庭的冷酷无情,增大了与父母的隔阂,极易到社会上寻找同情和温暖,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邪路。其次,家长的粗暴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使青少年逐渐显示出粗暴和攻击性,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甚至会有极端之举。另一方面,粗暴教育不仅会摧残青少年的身体,而且会引起心理性格的畸形发展,或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或自尊心受到严重挫伤,性格变得格外倔强、执拗;或对生活丧失信心,对悔改感到无望,破罐子破摔;或因惧怕打骂就会隐瞒事实真相,养成虚伪,欺骗的恶习。

这种教育方式在短时间内可能有某些顺应效果,但对孩子的道德 12 教育和行为抑制并无多大作用,甚至还会起到一定的副作用或反作用,成为导致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案例7:犯罪少年喻某(16岁),父母为中学教师,对其从小寄予愿望,从上幼儿园、小学到初中,父母都不惜重金让他进重点学校。刚开始成绩不错,然而,进初中后,由于课程增多,加上贪玩,成绩就不理想。老师跟家长反映情况后,父母由满腔希望到心灰失望,不问原因逮住孩子就打,以至后来责骂、挖苦、殴打成了喻某的家常便饭。学校开家长会,父母互相推诿,谁都不愿去。他厌学了,经常旷课逃学。家长得到老师的告状后,轻则骂,重则打,结果使他与老师为仇,与父母对抗,开始流向社会,逐渐学会偷摸盗窃行为,并加入一个抢劫犯罪团伙,最后以抢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3.自由放纵型的教育方式

放纵型教育即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的教养方式。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家庭教育的意识淡薄,任孩子自由成长。对子女的放任自流,就是对子女漠不关心,养而不教,放任不管,放弃了对子女管教的责任,其实就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失职。有些父母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平时回家只是给孩子钱,而对子女在外交什么朋友、平时心里都想些什么、有时回家很晚或夜不归宿都在干些什么等等都不闻不问。在行为上对子女的要求特别低,不要求子女在各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现,只要求子女不要在外惹是生非就好。至于子女成长过程中 13 正确的行为规范和思想品质的教导,根本就不重视,始终盲目地认为孩子长大就懂事了。还有一些忙于工作和赚钱的父母,无暇顾及教育子女,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把子女往学校一扔,放任不管,总指望学校能将他们的子女培养成精英,而完全忽视父母对子女教育的责任。这些实际上都是父母对子女的不负责任。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就跟树木一样,只有经常修剪打理,才会让树木长得挺拔茂盛。

家长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减弱了父母同子女的联系,降低了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教育和监督的作用。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心智发展极为有害,在这种教育环境下,孩子在父母身上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沟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极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案例8:钟某兄弟,老大18岁,老二16岁,其父母是农民,父亲还当过村主任,家境还可以。但是他们的父母基本上不管孩子,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学好学坏靠自己”。钟某兄弟念书表现越来越差,常常旷课、早退,父母认为孩子星期一到学校、星期六能回家,他们就是在念书了。其实他们兄弟先后交上有不良习性的同学,初中开始偷同学的单车,初中未毕业就退学了,后来就与同伙偷摩托车。先是哥哥被公安局拘留罚款、追邀赃物,但其父母不引以为戒,没有很好教育孩子,孩子被关了,七托关系八找人,把孩子赎回家。

14 后来次子又因偷摩托车被拘留,其父母又是找人交罚款,将次子保回家。钟某父母从未参加过学校召开的家长会议,也从未找过班主任、老师了解儿子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 4.专制型的教育方式

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使父母对子女仍保留专制的一面。父母对子女专制的一面主要表现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上,这类父母对孩子充满爱心,对孩子又怀有较高的期望值,同时又不知如何去引导,爱变得畸形,“不甘平庸”是父母对孩子的学习表现出近乎“疯狂”的财力和精力投放的重要心理因素。父母的期望值越高,对孩子要求也越发严格和苛刻。以“为孩子好”的借口,对孩子过多干预、过分保护。而社会的激烈竞争是父母的内心动因。当前就业难、下岗冲击着每一位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得好一些,父母使出浑身解数。事实上,这样做已或多或少地剥夺了孩子的某些自由和权利,极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甚至还出现由于父母要求过高,把自己不切实际的理想强迫孩子去实现,以至于孩子不堪忍受而反过来杀害父母的惨案。17岁高二学生徐力杀母一案便是其中一例。这是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逼使孩子精神崩溃,做出惨无人道的疯狂行为的。家长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孩子的精神空间处于窒息状态,即使没有棍棒施加在肉体上,精神上早已被杀死。

5.互相矛盾的教育方式。

不正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还表现为家长对孩子互相矛盾的教育上, 15 这是指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出现矛盾,父母之间, 或者是父辈与祖辈之间,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有的纵容,有的批评,对其行为,有的肯定,有的否定,一方管,而另一方护,相互矛盾,无法管教,这种教育会使青少年无所适从。不同的家长对于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有不一样的理解,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得不到对方的认同。这样彼此不一,使孩子反而无法适从。久而久之,对青少年的管教产生混乱,失去预先的效果,青少年道德观念、行为准则也形成混乱,产生偏差行为。

(三) 家长行为不良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起点,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其一言一行、思想水平、道德水准、生活作风,都在其子女的注视之中,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父母行为不良主要指家长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分辨是非、控制监督自己的意志能力较弱。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子女耳濡目染,学习模仿,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父母的不轨行为和不良恶习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很容易给子女以暗示和影响,在其心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

案例8:某校初二年级的学生刘某(15岁),伙同他人多次盗

16 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刘某更加肆无忌惮,后来变本加厉发展到暴力抢劫,最终数罪并罚,锒铛入狱。

(四)家庭气氛异常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事经验和生活作风等。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许不会像家庭教育那么直接,但它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一种相互信任、互敬互爱的家庭气氛,会给孩子一种安全、信任、幸福的感觉,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自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冲突不断、存在敌意和强制的家庭气氛,往往会使家庭关系变得紧张。家庭气氛不和睦,形成对抗性,家庭气氛不和睦的对抗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公开表露愤怒、攻击和敌对情绪。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犯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这种家庭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青少年子女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容易形成内向、孤僻、暴躁的性格,有的父母甚至将怨气撒在孩子身上,动手对孩子打骂,让孩子产生心理阴影。研究表明:双亲不和比双亲不全对子女更有消极影响。这种家庭成长的子女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或向攻击敌视方向发展。为逃避这种不祥和的家庭气氛,青少年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7]

17 案例9:少年犯李某(17岁),他对家的印象只有一个,就是父母永无休止的争吵,父亲粗暴的殴打、母亲委屈的哭诉,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深深的烙印。从7岁起他就经常离家出走,每次被父亲强行拉回后都是一顿痛打。当他因故意伤害案接受法院提讯时,他竟说出这样绝望的话:“如果让我选择被枪毙还是回家,我宁愿选择被枪毙。”

案例10:少年犯黎某(16岁),从小到大,看到最多的是父亲打母亲的愤怒,听到最多的是母亲悲惨的哭声,家庭环境充满了“火药味”,他形成了孤僻、冷酷、反抗的心理,发誓将来一定帮母亲讨一个公道,16岁那年,他已初长成人,当父亲再次殴打母亲时,他义愤填膺,操起一把菜刀,向父亲的颈上砍去,酿成了家庭悲剧。

三、改善家庭环境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希望之所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 ,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针对前文关于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影响的分析,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影响有着密切的、直接的关系。家庭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必须充分发挥家庭作为一个社会控制机构的作用。我们应致力于增强家庭的亲密程度,改善家庭环境,使家庭成为社会的稳定器而不是震荡源。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家庭变得十分脆弱和十分不稳定的时代,强化家庭成员间的纽带,确保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是当务之急。

(一)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有密切的关系,家庭教育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现代科学证明,青少年时期的教育,迄今为止在任何国家都不是家庭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所能代替的。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正确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之不善,是父母的罪过。家庭教育,主要是对子女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不良行为的教育和纠正。 1.首先要关心青少年发展的大方向、关心其基本价值取向,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的训练放在首位,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在客观了解和正确分析孩子行为的基础上大胆放手,要信任自己的孩子的能力和长处,允许孩子犯错误。

2.要让子女了解父母对他的爱和期盼,了解父母撑起一个家庭的不易,使其更加尊重和感激父母,明白自己对家庭应负的责任,增强子女的家庭责任感和凝聚力,使其懂得孝顺父母,关心他人。在社会,懂得对工作负责,敬岗爱业,乐于奉献。成立家庭,懂得爱护配偶与子女,做一个健全人格的人。

3.在家庭中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子女从小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对个人、家庭、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使子女从小就懂得约束自己行为的重要性,做一个学法、守法、遵法的人。

19 4.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健康的人格,进行奉献、责任、关心、宽容等优秀品德的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青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 5.把握正确的奖惩之道,应该奖励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关注孩子认真努力的态度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的行为过程,可以促使孩子改进活动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同时应尽量减轻孩子因受惩罚而产生的消极对抗情绪,以弥补惩罚带来的负作用。

(二)父母要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成为子女的楷模

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青少年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不高、自身行为不端,都会为子女提供错误的行为参照模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现代家庭的父母不但需要重视对子女说服教育,更应重视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行端表正,举止得体,言语文雅,诚信友爱,关爱他人,为孩子作出表率。在家庭里,父母应当努力完成“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为了子女而无私地生活的父母,这就是合格父母。父母还应当同时是合格老师,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

20 有了自身的高标准后,家长还要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经常调整自己的认识和观念。用新的思维,新的知识教育子女。 同时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正确的道德观去影响、教育子女,提高识别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耻、真与伪等鉴别能力, 逐渐学会识别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三)营造充满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一个健康、和谐和融洽的家庭关系对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在家庭和青少年之间建立一种坚固的社会纽带具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因此,父母应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愉快中学习,在欢笑中生活的环境,他们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肯定自己,才能使孩子对家庭具有归属感和依恋感,并逐步形成自我控制和关怀别人的能力,起到防止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我们提倡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注重家庭的亲密度。父母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保持恩爱的夫妻关系。父母与长辈之间要互相尊重,与邻里之间要和平共处,互相帮助。父母对子女要平等对待,加强沟通与交流,对子女在成长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的发现,并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将不好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多一份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份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点理解,少一些专横,做子女的良师益友。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作家长的更要 21 注重子女的心理发育,培养其乐观健康的心态,在学校和社会大胆与人交流沟通,努力克服家庭的变故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四)强化家庭科学管理

青少年优良品德的形成,良好行为方式的培养,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大量调查表明,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家庭管理,特别是缺乏正确家庭管理的情况下形成的。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角度讲,家庭管理应当采取以下科学管教方式:一是积极鼓励。父母当自己的子女表现好时,比如学习取得好成绩、帮助同学、拾金不昧等。应及时给予表扬,必要时送一些小礼物以奖励他们发扬长处,并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继续努力;二是经常沟通、交谈。父母应与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做子女的知心朋友,倾听孩子的心声,接纳孩子,让孩子知道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父母都是爱他,支持他的。而且沟通、交谈要在平等、民主宽松的气氛中进行,不能人为地制造地位不平等的障碍;三是树立威信。恩威并施对子女奉行的价值观念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要有使子女信服的能力;四是有效限制。父母发现子女的不良行为要进行有效的管制和约束,不能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更不能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及时纠正偏差,使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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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在家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社会安宁稳定的桥头堡。因此,必须重视问题家庭,注意从各个方面积极改善问题家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幸福的港湾。然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家庭本身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社会应强化对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干涉和介入,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互动教育管理体系,形成三者协调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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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斌.转型期的家庭变迁与青少年违法犯罪[J].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3】陈秀丽.我国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研究总述[J]. 中国青年研究,2004,(3) 【4】李旭东,周冬.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研究[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5) 【5】康淑华.犯罪学[M]. 北京群众出版社,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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