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城关区街道社区就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我区街道社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拟对2011年城关区街道社区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区属24个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150个社区就业工作站、18个行政村就业站及其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及奖金
设立先进集体30个,其中:街道先进集体6个,各奖励3000元。社区先进集体24个,各奖励1000元。
设立先进个人30名,其中: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6人(含高新区1人)、社区就业工作站24人,各奖励500元。
三、评选程序
(一)街道先进集体。由区就业局根据全年就业服务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各项创建工作、临时性工作等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排名报请区政府确定。
(二)社区先进集体。由各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根据全年各社区就业工作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创建工作、临时性工作等完成情况,推荐1个社区就业工作站,填报申请 1
表,报城关区就业局报请区政府确定。
(三)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先进个人。由区就业局根据全年就业服务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各项创建工作、临时性工作等完成情况,由区就业局报请区政府确定(含高新区1名)。
(四)社区就业工作站先进个人。由各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根据所属各社区就业工作站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结合个人遵守纪律、出勤情况等推荐1名先进个人,并填写社区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由城关区就业局报请区政府确定。
四、评选标准
(一)街道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
2.指导、帮助、督促所辖社区就业工作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各社区就业工作站基础建设做到机构、场地、制度、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
4.街道、社区有就业工作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公开,有就业服务网络图、政策宣传窗和发布供求职信息的设施。
5.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零盲点、全覆盖”就业工作数据统计表、工作数据台账等。
6.指导社区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申报、税费减免、《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进城人员就业证》办理、优惠政策落实等,积极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做到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
7.就业服务“1112”行动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各社区年度量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年度各类报表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填写规范,按时上报。
8.组织召开明星报告会、用工招聘会等活动,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9.所属社区有“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业示范社区”和“信用社区”。
10.各社区全年季度考核、临时性工作完成有加分。
11.街道就业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二)社区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
2.社区基础建设做到机构、场地、制度、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
3.社区有就业工作规划,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公
开,有就业服务网络图、政策宣传窗和发布供求职信息的设施。
4.积极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申报、税费减免、《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进城人员就业证》办理、优惠政策落实等,积极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做到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
5.就业服务“1112”工程,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类报表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填写规范,按时上报。
6.“充分就业社区”、“创业示范社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信用社区”等创建工作富有成效。
7.积极配合街道搞好明星报告会、招聘洽谈会等活动,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8.全年月度抽查、季度考核、临时性工作完成有加分。
9.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需求,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有成效。
10.社区就业站全年月度抽查、季度考核无一次末位。
11.社区就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在群众中满意度较高,爱岗敬业,遵守制度,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工作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
识,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服从上级就业部门和街道、社区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
5.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与跟踪服务。
6.积极参加区就业局、街道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街道、社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上报区就业局。
各街道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条件,把真正表现突出、业绩明显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表,要经所在街道主要领导审,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附件:1.城关区2011年街道、社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城关区2011年街道、社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