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公司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团结带领职工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为进一步激发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凝心聚力,共渡难关,推动发展,公司决定,开展“评优创先”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职工,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忠诚企业,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学习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群众测评满意率为优秀; 3.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能想方设法解决设计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难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质量、安全、服务意识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顾客投诉现象。 5.以公司利益为重,创新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爱学习、肯钻研,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理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6.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急、难、险、重、新任务面前能冲在前,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7.工作吃苦耐劳,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群众评价较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1.违反劳动纪律,全年有旷工现象; 2.当年受到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处理;
3.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组织安排,与同事发生矛盾和纠纷。
三、有关事项要求
1.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
2.各科室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推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先进个人。 3.各科室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优秀员工及优秀新人候选人。
《优秀员工评选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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