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职鉴办〔2011〕7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
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十二月份重点工作是:组织好第二次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鉴定考试工作,做好鉴定总结和计划工作,指导各鉴定站广泛开展鉴定工作,完成鉴定站和培训基地的报批工作,完成《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及政策建议》课题研究工作。
一、2011年第二次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 1.做好第二次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学生专场鉴定)的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统考信息,指导殡葬、假肢等鉴定站(特别是整改2个月、1个月的鉴定站)开展报名(12月5日报名截止)、资格审核和考前辅导工作(鉴定和质量管理部负责);
1 2.做好鉴定命题的审核、印刷、发送工作争取在12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通过机要发出(标准教材和竞赛部负责)。
二、其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
1.指导各地大规模开展灾害信息员,为明年工作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2.指导已经报送计划的10个试点省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并根据实际需要派出督导员现场督导和指导;目前北京、河南、湖北3省已经完成全年的培训和鉴定任务,其他各省还有1-2期将在12月份举行。对已经寄回中心的试卷进行评阅、发布成绩公告;
3.继续指导培训中心和河北、山东等省份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对第一期——第九期养老护理员鉴定合格人员进行证书发放、资料归档等工作;
4.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全攻略》(考试辅导书)的发行工作;
5.完成《民政职业技能教学片》的审定修改工作,并启动养老护理员技能教学片审定工作。
三、2011年第二次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
1.根据《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11年全国民政行业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公告(民职鉴公告„2011‟
2 50号) 》,做好2011年度第二次殡葬、假肢等7个职业技师5个职业高级技师全国统一鉴定工作(12月15日至12月25日(15日报到,16日至21日辅导和个人技术总结;22日至23日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24日至25日综合考评);
2.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关于举办养老服务行业高端人才系列培训班的通知(民福善字[2011]50号)》,做好2011年第二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师统一鉴定工作(12月15日至12月25日(15日报到,16日至21日辅导和个人技术总结;22日至23日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24日至25日综合考评)。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师资培训工作
1.举办第十一期职业技能鉴定(灾害信息员)培训师资培训班(12.6-9);
2.举办第十六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12.20-26);
3.举办第十二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师资培训班(12.20-26);
4.指导辽宁举办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会议(12月下旬1天)。
五、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鉴定站建设工作
1.继续强化培训基地建设,对各省申报成立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34个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
3 地进行实地验收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人事司审核发布;同时对第一批41个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进行调研,发挥技能鉴定培训工作机构的作用(技术和培训指导部负责);
2.对已申报未审批的鉴定站(18个)抓紧报人社部审批,对需要开展工作的筹备鉴定站和承担鉴定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做好指导和技术支持(鉴定和质量管理部负责)。
六、制度创设和课题研究工作
1.深入学习和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11‟26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民函„2011‟265号) ;
2.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工作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新职业,协助上海市民政局开展社区一门式事务办理员(社区综合事务办理员)职业调研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3.要积极推动民政部和人社部共同发布养老护理员新版标准;
4.启动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意见的调研起草工作;
5.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开发和政策建议》课题的结项报告撰写工作;
4 6.开展工作研究,深入开展创新争优工作,撰写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在创新争优和制度创设方面的专题文章。
七、2011年鉴定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编写工作 1.民政部职鉴中心认真总结2011年鉴定工作,形成《2011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并征求意见;
2.民政部职鉴中心认真规划2012年鉴定工作,形成《2012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征求意见;
3.起草、发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报送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和推荐优秀鉴定个人的通知》,为召开“2012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会议”(初步定在2012年2-3月份)做好准备。
八、其他工作
1.做好12月份统考中涉及院校部分的远程考试准备工作;启动远程考试监控系统、远程培训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和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阅卷评分系统、考务系统、题库开发系统等的硬件、软件保障工作;
2.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汇总会”(12.21-23)之机,认证梳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情况,向鉴定站下发通知,提出要求,推动工作进展;
5 3.做好各个职业项目的总结(分殡葬、假肢、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形成2011年鉴定报告)、计划(分殡葬、假肢、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形成2012年鉴定计划);
4.加快推进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建设工作;
5.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12.11-14),借鉴地方和行业鉴定工作经验;
6.做好中心业务经费、研究经费的财务报销;做好鉴定站鉴定费收缴(含2009和2010年)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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